決議全文如下:
經委員會批准243號決議 (Doc. XXIV-ter, n. 7)
委員會,
鑑於:
鑑於:
2013年12月18日,加拿大律師大衛﹒麥塔斯在聽證會上舉證,在中共政權下的中國大陸,存在強摘死刑犯和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現象。大衛﹒麥塔斯是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長期為保護人權而不懈努力。
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一項決議,禁止未經允許從良心犯身上系統的活體摘取器官;
發現:
發現:
中共每年進行超過一萬例器官移植,中國有165個宣稱可在兩到四週內找到匹配供體的器官移植中心。目前情況來看,中國沒有一個有組織的或有效的器官捐贈或分派系統;中國的器官移植制度不符合世界衛生組織要求的器官獲得途徑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一九八四年,中共法律生效允許強行摘取死刑犯器官。二零一零年在馬德裏召開的關於器官捐獻和移植的會議中顯示的數據說,中國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器官移植的供體來自死刑犯。這些死刑犯中,據麥塔斯了解到的事實,很多是法輪功學員。中共自1999年以來發動對精神運動--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中共政府剛剛宣布,從2015年開始將逐步停止對囚犯器官的強制摘取;
禁止酷刑的聯合國公約委員會對中共活摘囚犯器官的指控深表憂慮,並呼籲中共政府提高對器官移植的問責制度和透明度,懲罰肇事者;
責成意大利政府:
敦促中共政府立即釋放在中國境內的所有良心犯,包括法輪功學員;
敦促中共政府立即釋放在中國境內的所有良心犯,包括法輪功學員;
重新考慮意大利醫院對中國醫生的有關器官移植的培訓方案,以及在移植領域與中方的合作研究項目。
通過我們的外交使團,收集有關數據和信息,全面透明的調查在中國境內的器官移植的情況。
按照意大利已加入的國際公約,起訴販賣器官的國際通道,並按照法律規定,對涉及販賣器官的中介機構處以更為嚴格的懲罰。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3/13/145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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