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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報告中部份法輪功案例(節選)

【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道】2008年11月21日,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1屆會議上,要求中共立即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並要求對進行迫害的責任人繩之以法。這是聯合國近年來第一次直接要求中共對其大範圍的人權迫害負責。
        作爲當今世界上最權威的國際人權立法與人權狀況監督機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每年於3-4月間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例定大會都極受關注。這是因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屬下的各人權機制(包括職責不同的工作組和特派專員等)將向與會的3000多名來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53個成員國、146個觀察員國以及眾多的非政府組織機構的代表提交年度報告。
        在年度報告中,特派專員們將彙報過去一年中他們就所接收到的人權侵權個案對侵犯人權的政府所做的質詢。如果特派專員認爲某些政府人權迫害情況特別嚴重,他們還會特別批評。也就是說,這些年度報告直接就是對各國政府人權狀況的評分。由於聯合國人權機制是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決議所設立,因此他們對人權侵權個案的質詢,按照規程各會員國必須予以回復和解釋,而他們的回復與解釋也記錄在年度報告中,成爲其政府對人權的態度的直接反映。因此,作爲人權狀況監督機構,特派專員們的報告舉足輕重,而圍繞著他們的報告的每一個演講或活動細節,都可能會成爲全球矚目的焦點。
        下麵是歷年來由不同聯合國觀察員提交給聯合個人權報告的部分匯總。

「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2001年度報告
由阿詩瑪‧嘉翰戈爾女士提交


監察專員清楚知道本報告中所列舉的質詢案例並不能包含所有侵犯生存權的案件。這些案例只是冰山之一角,但它們能反映真實的情況。更重要的是,能夠把這些侵犯人權的個案呈現在國際社會面前,會使受害人的家屬和其他渴望生存權得到尊重的人們看到希望。

監察專員就38個關押其間死亡的案件與多國政府進行了聯絡,其中包括中國8例。

專員希望就有關中國大量關押其間死亡的案件表達她的特別關注,其中大量受害人是法輪功成員,由於遭受嚴重虐待和缺乏及時醫治而死亡。

專員就婦女生命受到威脅的案件向一些國家政府發出了緊急呼籲,其中包括中國2個案件。

聯合國特派專員就如下違反生存權案例知會中國政府。

1. 2000年4月21日,李惠希被帶到侯鎮派出所,當晚被公安人員活活打死。22日早將尸體火化後,公安局才通知家屬李惠希已死亡,並恐嚇家屬不許聲張。

2, 1999年9月27日,趙金華在地裏幹活時被鎮派出所抓走。在鎮派出所,趙金華被毒打和電棍電。10月7日,趙金華被折磨致死。驗尸報告指出,趙金華頭部及身上多處創傷,估計被鈍物擊打致死。


趙金華被折磨致死


3, 2000年2月20日,陳子秀在關押時致死。據報道,陳子秀是被當地專管法輪功的負責人抓走,並帶至北關派出所。次日,陳子秀被帶至「法輪功轉化看管中心」城關街道辦事處,政府官員毒打了她幾天。就這樣,陳子秀被毒打致死。


59歲的陳子秀被殘忍地迫害致死

4, 李再吉因修煉法輪功,被判勞教一年。2000年7月7日吉林市公安局通知李再吉的家屬去當地醫院護理,李再吉的家屬到醫院後發現李再吉已死。李再吉的身上到處是傷,顯然是遭酷刑所致。2000年7月14日吉林市公安局火化了李再吉的遺體。


http://globalrescue.hopto.org/unproj/china/detailch.jsp?qid=4177
李再吉遭酷刑致死


5, 王興田於2000年3月25日被活活打死。2000年3月21日,大楊莊鄉鄉政府懷疑王興田及其他11名法輪功練習者要去北京上訪,將他們非法拘禁33天之後,又轉押至北圈裏監獄。在那裏警察逼迫他們寫保證書。2000年3月25日,因王興田堅決不寫保證,北圈裏鄉政府官員帶了一夥人用電警棍和警棍對王興田進行暴打,致使王興田遍體鱗傷。當日下午5點王興田被毒打致死。


王興田被活活打死


6, 2000年3月2日,張正剛被淮安公安局拘留。3月25日,張正剛慘遭非法毒打,致使頭部重傷。隨後送淮安市某醫院搶救治療,但張正剛一直處於昏迷狀態。3月30日張正剛在醫院死亡。


張正剛慘遭非法毒打致死

7,1999年9月,周志昌被關押在雙城看守所。2000年5月6日,絕食幾天的周志昌被送至雙城市某醫院,當日下午,周志昌在醫院死亡。周志昌的遺體遍體鱗傷,顯示他在關押期間曾遭酷刑。



周志昌

周志昌遭酷刑致死


非法致死" 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2002年度報告

由阿詩瑪‧嘉翰戈爾女士提交
監察專員是根據案件能被確認真實和案件的性質及其嚴重性有選擇地向相關國家政府發出質詢的。

專員向多國政府發出了147個緊急呼籲,其中包括中國9例。專員就150個關押其間死亡的案件與多國政府進行了聯絡,其中包括中國17例。

專員希望就有關中國大量關押其間死亡的案件表達她的特別關注,其中大量受害人是法輪功成員,由於遭受嚴重虐待和缺乏及時醫治而死亡。專員特別注意到,2001年6月,在中國黑龍江省萬家勞教所有15名女性法輪功成員死於酷刑虐待。監察專員代表了屬於各種國家,各個民族,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其中包括中國.


監察專員就以下侵犯生存權的案例發出了質詢:

8. 根據所得到的信息,15名女性法輪功成員與2001年6月20日左右在中國萬家勞教所被酷刑迫害致死,其中包括張玉蘭,紹影,李秀琴和趙雅雲。趙雅雲女士在哈市萬家勞教所被酷刑之死後,腰部大面積淤紫的慘景。

9. 2001年2月19日,李艷華,60歲,被逮捕並關押在南樓經濟開發區公安局審訊。她被警察用棍子毒打直至死亡。

李艷華被警察用棍子毒打直至死亡

根據得到的信息,2000年11月24日,周鳳林,32歲,在家鄉清潭被逮捕,並被送往清潭監獄關押。她在被關押其間被警察毒打。在被釋放後不久,她於2000年12月27日再次被抓,並被送往西林看守所關押。她於2001年1月8日被審訊其間遭到酷刑折磨,在第二天早上被宣布死亡。

2003年度報告

由阿詩瑪‧嘉翰戈爾女士提交

死刑監察專員對於她收到的個人投訴案例特別關注,因爲這些個案是受害人,他們的家屬及其所屬的社會成員發出聲音的重要渠道。監察專員以這些案件的報告爲基礎與各國政府進行了聯絡,這些報告也給專員得到的其他補充材料增加了可信度。專員希望指出下面列舉的數字只是有關她的人權專題,並不一定反映整體情況。

我們收到了大量的信息,這些信息在篩選,分類,整理,核實後再送交相關的各國政府。到目前爲止,專員都是根據案件是否有充份的細節和案件的性質及其嚴重性有選擇地與各國政府進行聯絡。

專員共發出188個緊急呼籲,其中中國占7個。

有128個緊急呼籲是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其他人權專員共同發出的,其中包括酷刑監察專員,獨立司法監察專員,言論自由監察專員,婦女暴力監察專員,移民人權監察專員,非法拘捕工作組主席和關於人權捍衛者的秘書長特別代表等。

監察專員還就對生存權的集體侵犯案件向相關國家政府發出了56封信,其中中國1封。遺憾的是,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對監察專員的質詢只做了部份的或不定期的回應。

監察專員相信滅絕種類罪是對國際社會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因此國際社會有責任保障這類大規模對人權的侵犯被調查,並使其責任人被繩之以法。所有滅絕種類罪的案件都必須被調查,無一例外。國際刑事法庭的羅馬法令提供了永久的機制來處理滅絕種類罪這類影響整個人類的罪行。

在過去12個月中所報告的案件中的一大部份是關於在被關押其間死亡,大多數這類死亡是酷刑所致。這類報告涉及的國家包括中國。

監察專員在得到關於生命受到威脅的報告後,並發出了緊急呼籲,希望這些迫害致死案例得到制止。這些緊急呼籲的國家包括中國。監察專員代表了屬於各種國家,各個民族,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其中包括中國。

10. 陳運川一家七口:
2002 年2月8日,聯合國死刑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工作組的主席及酷刑監察專員一道,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關於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家庭的緊急呼籲。有報告指出,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由於該法輪功修煉者家庭成員堅持修煉法輪功並向中國政府請願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而被不斷騷擾,非法拘捕和酷刑折磨。報告中說,陳運川,一個63歲的父親,被判刑2年並被關押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大唐灣監獄;他的60歲的妻子,王連英,自2001年1月起失蹤;他們的31歲的女兒,陳洪平,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保定市高洋勞教所。他們的34歲的兒子,陳愛忠,於2001年9月12日被判3年勞教並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市第一勞教所;8天后,即2001年9月20日,被酷刑折磨致死,身體上布滿傷痕和淤血。陳愛利,另一個34歲的兒子,被關押在唐山市冀東監獄。2001年12月26日,昌平警察局的警察帶著冀東監獄的王科長(大隊長)和黃隊長來到陳淑蘭(35歲的女兒)的家。王科長告訴她陳愛利的健康狀況很不好,需要保外就醫。他們要求她簽字,當保人。陳淑蘭問他們何時放人,被告知還有很多手續要辦。陳淑蘭問她能否去監獄探望,王科長要她等到第二年春天才可以。陳淑蘭拒絕簽字。2002年1月8日,陳淑蘭直接去了冀東監獄探望,被另一主管告知陳愛利自2001年10月1日以來一直沉默寡言,他的健康狀況已經惡化。鑒於陳愛忠已經被酷刑折磨致死,而且陳愛利被強行灌食藥物,監察專員在緊急呼籲中擔心陳愛利可能被進一步酷刑折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並生命攸關,而且擔心其他家庭成員也有可能被酷刑折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尤其是王連英在不明地點被關在小號,而且長期被關小號本身就是殘忍,非人道和侮辱性的虐待。

陈运川
飽受中共血腥迫害 七口之家僅剩二人

11. 根據得到的信息,2002年1月26日,詹煒由於受到酷刑折磨,死於湖北應城市第一看守所。2002年1月20日,吳敬霞在被警察的關押期間受酷刑折磨致死。報告指出她是2002年1月6日因爲散發真相傳單,揭露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人權而被抓的。

詹炜
詹煒遭酷刑致死

吳敬霞遭酷刑致死


12.根據得到的信息,2001年8月22日,高梅因爲修煉法輪功,在沂水縣看守所被酷刑折磨致死。2001年9月21日,王永東被警察從他家的四樓窗戶拋下致死。他的尸體有多處傷痕,說明他在被拋下樓之前曾受到毒打。2001年9月14日,于秀玲被警察從四樓窗戶扔下致死。她在被審訊期間曾被毒打。

王永东

王永東被警察從他家的四樓窗戶拋下致死


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2000年度報告

由奈鳩‧羅德裏伯爵提交
(原英文報告49頁第218小節起)酷刑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問題」工作委員會主席就法輪功學員受到逮捕與酷刑折磨的問題於1999年7月23日向中國政府遞交了緊急呼籲信。據信,自1999年7月起,法輪功學員,包括老人和兒童,遭到警察的逮捕、監禁、侮辱和毒打。有指證說,警察使用了包括高壓警棒等刑具。一種叫「地牢」的刑具將受刑人的手腳用交叉十字的鐵鏈銬在一起,使人不能移動走又不能坐下。

酷刑監察專員特列舉以下三例報告:

13.趙金華於1999年9月27被張星鎮警察逮捕,在關押期間被打死。10月7日,她曾因被打昏迷而送入急救室,隨後又被警察帶回並用警棒拷打審問有關法輪功的情況。她死於當日。煙臺市法醫的檢查報告證實她除頭部外全身多處受傷和淤血,並指出她的死因是鈍物打擊。

14. 湖南省的法輪功學員受到虐待。于漢新於1999年7月24日在他的書店被岳陽市公安局逮捕,法輪功書籍被查抄,他的腳被公安局副局長打至骨折。李菊華於1999年7月25日被當地聯防隊逮捕並被強奸。周治 (音) 於1999年7月25日被抄家並當場遭受毒打。1999年7月26日,楊鞠華被湘塘市的第七聯防隊毒打受傷。

15. 張曉紅於1999年9月9日被捕。在獄中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背靠背綁在一起達23個小時,並不准吃飯睡覺或上廁所。從9月10日至9月14日,她們又被背銬著而不能躺下睡覺。

2001年度報告

由奈鳩‧羅德裏伯爵提交


(原英文報告59頁第247小節起)

酷刑監察專員已告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關於中國當局正在對法輪功,法輪大法和其他氣功團體進行的大規模鎮壓的信息。修煉者被強迫放棄他們的信仰。收到的報告顯示修煉法輪功學員遭受公開侮辱。數萬法輪功學員遭到不同期限的關押。其中許多人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被送往勞改營遭受長達三年的勞動教養;有的被關進精神病院並遭到連續幾周的強迫藥物注射。許多人被酷刑折磨和虐待。監察專員已遞交如下個人案例:

16.1999年10月25日,浙江省海鹽縣項進英和其他三名法輪功修煉者去了天安門廣場。他們被帶到附近的一個派出所,那裏已經有五六十名修煉者被關押。警察用手銬把十二名修煉者銬成很痛苦的姿勢:雙手一上一下背到後面,用力拉,然後拷上手銬。警察還迫使他們跪著,把頭往墻上撞。項進英的手臂被拉折。10月26日,一個醫生因爲她是法輪功修煉者而拒絕爲她診斷。10月27日,她被送往醫院。

17. 1999年9月22日,河北省唐山市劉菊華和楊雪真因拒絕一個警察企圖從她們手裏拿走法輪功書籍而在北京被捕。她們被帶到北京清河看守所遭受審訊,不許睡覺。警察將她們的手反扣在背後和腳綁在一起,用煙頭燙她們的手。她們又被送到唐山市開平看守所。同被關押在開平看守所的另一位修煉者遭受電擊酷刑和大棒毆打。

18. 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張曉紅被抓捕並關押在拘留所15天。9月9日,她向拘留所要求准許煉法輪功,但遭到拒絕。同一天晚上,她和另一位法輪功修煉者被背靠背銬起來。她們被迫坐在木板地上,不許睡覺,不許用廁所,不許吃飯。9月10日,兩人被單獨背著手銬上,手銬在人動時就會越來越緊,這使得她們無法睡覺。9月14日,手銬摘除,第二天,她們被釋放。

19.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尹興琴被抓捕並關押在大連看守所。2000年9月8日她被銬在欄杆上21小時。9月9日,她和另一位修煉者被背靠背銬住,直到第二天。9月10日,她和另一位修煉者分別在後面銬住,9月14日她們被叫去勞動時才松銬。同天晚上,她們又被從後面銬住。9月15日,她們被釋放。

20. 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楊秀娟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她被銬在囚室的窗欄杆上。9月8日,她的雙腳被戴上生銹的鐵架,這是一種叫做「地牢」的刑具。然後,她被強迫快步行走,至使刑具上的鐵片不停地割傷她的腳。她被禁止進食達6天。

21.1999年8月30日,大連理工大學人文社科系副教授朱航因爲在公園裏煉法輪功而遭抓捕並關押在位於南關嶺的大連姚家看守所。她的手腳被用鐵鏈子拴在一個高20英尺,15英尺寬的沉重的鋼架上(一種「地牢」刑具)。在她7天的絕食後,看守所命令獄警對她執行強行灌食,這造成她口腔嚴重受傷。獄警插入一個管子給她強行灌流食,這種方式使她失去知覺並被送去第二人民醫院搶救。後來,政府官員把她關進精神病院以掩蓋她在看守所的經歷。

22. 2000年9月3日,張春清和她的孫女被抓並在大連南關姚家看守所關押了15天。9月5日,因爲煉法輪功,她被毆打,管教用一環形物抽打她的臉和手。她被戴上「地牢」的刑具,強迫走200英尺回到她的牢房。由於戴上了刑具,她每一次只能移動1英寸,她用了40分鐘走回牢房。即便是用衛生間,她也一直被戴著刑具。9月9日,她再次被歐打,並和其他3個修煉者被戴上「地牢」刑具。36位修煉者被用一種自動收緊的手銬銬在走廊的窗楞上,不許用廁所,不許動。9月10日,大約有30名修煉者由於一起背誦法輪功書籍而被5至6名獄警和想減刑的犯人毒打。9月10日晚,她們被兩兩一組,背靠背銬在一起,不許動,不許交談。9月11日晚,手銬解除。刑罰造成她們雙手腫脹,布滿水泡和傷痕。

23. 呂淑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的71歲的母親,自2000年7月20日以來一直被軟禁在北京郊區的家中。軟禁使得她心臟病加重,視力減退,腿部腫脹,行走困難。警察拒絕提供醫療幫助和足夠的食物和水。

24. 2000年4月25日,山東省膠州市徐衍忠因煉法輪功被抓捕並關押在膠州精神病院。在連續的10天裏,他被捆起來接受強行喂藥和注射。他遭受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強行注射導致他渾身無力,眼睛睜不開,緊張和沮喪。

25. 山東省膠州市匡本翠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並關押在膠州駐京辦公室。隨後,她被關進膠州精神病院遭受強行喂藥和注射。當她拒絕時,兩個男子抓住她的胳膊,掐住她的鼻子,用一根筷子撬開她的牙齒進行強行灌藥。她被一天強行喂藥三次,藥的劑量由一次一片增加到一次六片。

26.1999年9月12日,譚桂華工作單位和政法委人員將她從家中抓到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她遭受強行注射導致她頭暈,噁心,心跳加速,失去知覺。她先後受到7次電擊酷刑。強行注射後,她的月經停止,眼睛呆滯,反應遲鈍。幾天後,注射中又加入另一種藥。這使得她在後來的20天裏身體劇烈的顫抖。當她被釋放時,她記憶喪失,說話困難,眼睛呆滯,反應遲鈍。

27.1999年11月15日,位於廣西自治區南部的北海中級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法官黃錦春被抓並關押在廣西柳州龍潛山精神病院。他的家屬被不准探視長達三個月。由於他繼續煉法輪功,醫院給他注射鎮靜劑。

28.1999年9月27日,石對頭於家的王風蘭,小賈家的馬玉鳳,河崖村的戰克雲和王好紅,以及山東招遠市的趙金華被張星鎮警察抓捕。她們被關押在當地派出所。因爲拒絕讀誣衊法輪功的書,她們被警察折磨。1999年10月1日,修煉者在牢房煉法輪功,一些警察進入牢房對修煉者拳打腳踢,用橡膠棒毆打她們。警察用棍子打王風蘭,用電話線捆住她過電刑,導致她失去知覺。

29.1999年12月22日,江西省法輪功修煉者劉姐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時被抓捕。她被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直到12月24日。在關押期間,她被警察搜身,審訊和酷刑折磨。她的腿部後側嚴重黑紫。

30.1999年12月26日,程風榮和其他四名修煉者在試圖旁聽一場對四名法輪功修煉者的審判而被拘捕。她們被關押在位於北京順義縣的泥河看守所。程風榮被強迫做半蹲姿勢,當她不能保持這種姿勢時,便會引來一陣拳腳。警察從她的衣領處往她身上澆了兩盆冷水,水在她的腳下結成了冰。隨後她遭到警察用掃帚暴力毆打。

31.江蘇省高玉蘭在於1999年12月31日早上5點在家被抓,原因是她煉法輪功。一個警察揪住她的頭髮,煽她的臉,踢她,把她的頭按到水裏。她被關押了16天。

32.1999年11月19日,陳淩梅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並送往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在關押期間,她被刑訊。隨後,她和其他三名修煉者臧翠清,常恒春,刑俊花被送往洗腦中心。在洗腦中心,因爲她們拒絕寫放棄法輪功的聲明,她們遭受幾個小時的全身電擊酷刑,一根1英尺長木棍抽打臉部和腳踢。

33.白莉莉在1999年10月25日被抓並關押在北京東城看守所。警察脫掉她的衣服,爲沒收她的書籍,警察拽她的胳膊,揪她的頭髮。第二天,警察把她的手腳捆住按在地上。

34.1999年9月24日,遼寧省鞍山法輪功輔導員王偉,胡素之和寧桂英在他們的家中被抓並關押在鞍山市月明山看守所。由於他們堅持修煉法輪功,他們被吊在暖氣管上毒打了一夜。

35.1999年9月19日,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的陳雅君(音)和15名來自吉林省和陝西省的修煉者在北京一所公寓裏被抓。9月20日早上,他們被關押在北京公安局朝陽分局。陳雅君被雙手背銬直到9月24日。她被迫站立13到14小時不許休息,不許用廁所。一個工作人員辱罵歐打她。9月25日,3個警察強迫她躺在地上,掰開她的嘴,把一根管子從她的鼻子插入她的身體進行強行灌食。

36.1999年9月9日,黃秀玲被警察抓捕並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她被送往馬駒橋鄉派出所,後來又關押在喬莊看守所。一個看守所官員命令犯人毒打她以迫使她交出(法輪功)書籍。犯人們拽她的胳膊和腿,脫掉她的衣服進行拳打腳踢。第二天,因爲煉法輪功,她遭到電棍電擊。隨後她被戴上手銬腳鐐,被拉到每一個牢房並被電擊。看守所以此來警告其他牢房的被關押者。

37.1999年9月7日,北京昌平七裏渠看守所的60名連續絕食9天的法輪功修煉者,包括兩名女性修煉者張錫紅和晉剛,每天被警察審訊2至3個小時,遭受辱罵和毒打。9月10日,警察強迫他們在烈日下暴曬3個小時。張席虹絕食10天,她的手和腳被鐵鏈鎖在一起使得她走路時頭部幾乎碰到地。有大約9名修煉者因爲在看守所煉法輪功或被懷疑煉法輪功而被戴上手銬。一些預審科的警察折磨被關押者,包括使用皮帶,鐵絲和螺絲刀。他們強迫修煉者彎腰90度,手舉過頭,(這種折磨將持續)到修煉者幾乎失去知覺。晉綱在她絕食的第7天被暴打兩次。

38.1999年7月22日,王燕(音)在山海關市被警察抓捕。第二天,她被遣送到錦州。最後關押在吉林省遼遠市撫鎮(音)派出所。她因爲拒絕在放棄法輪功的保證書上簽字而遭受辱罵和毒打。

39.四川省重慶市稅務學校顧志儀在1999年7月19日被抓捕。在監獄裏,她經歷了24種酷刑,包括「老虎凳」(受害者的大腿被固定在凳子上,在腳跟下面加磚,使得受害者的腿被強行向上搬起),手指被刺入尖銳的竹簽,坐電椅,頭部和肛門被電擊。

40..2000年1月1日,張雪鳳,劉喜榮,李菊花在小轉山村被大秦家鎮政府的兩個官員抓捕。他們分別在村政府和縣政府遭到木棒毆打。

41..至1999年10月1日,至少300名法輪功修煉者,其中包括一名許姓的女性修煉者,因爲拒絕寫(不修煉法輪功的)「悔過書」而遭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市八裏堡監獄。這些修煉者遭受各種酷刑,包括香煙燙,大棒子暴打直到木棒被擊斷。許女士被吊銬起來毒打,導致她背部大面積受傷。

42.1999年12月1日,美國公民鄒志敏(英文名:基米)因爲是法輪功修煉者,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並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三個警察擊打他的眼睛,肩膀,手臂,踢他的腿。他被強行銬上,腰部被電棍電擊。隨後,他被遣送到安徽駐京辦,和大約30名法輪功修煉者關在一個房間裏。他被搜身,兩名警察打他的臉,胸口和腹部。一個警察用警棍打他的腳。第四天,因爲煉法輪功,他和另兩名修煉者被7名警察拽出牢房。他們被毆打,並被命令屈膝面壁站立。

43.1999年10月21日,14名清華大學的學生在參加一個校園裏的法輪功交流會時被警察抓捕。他們被戴上手銬,毒打折磨。

44.1999年12月23日,江蘇省南京市韓紀珍爲反對對法輪功的查禁而上北京向中央政府申訴。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她被抓捕毆打。警察遣送她回南京並把她關押在南京精神病院(又名「南京腦科醫院」)。她被注射藥物和吃藥片,導致她噁心,身體極其無力。

45.1999年10月3日,江蘇省公安局保健科丁健華因拒絕放棄法輪功而被關押在南京腦科醫院接受強行精神治療,造成他反應遲鈍,視力模糊。

46.至2000年2月底,2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被關押在山東省萊陽市煙臺精神康復中心。這其中有萊陽醫科大學老師,萊陽成人函授教育的老師,萊陽中心醫院醫生和一名來自青島的修煉者。他們被強迫服藥和接受強行注射。後來,他們又被要求支付醫療費用。

47.爲就查禁法輪功而向中央政府申訴,2000年2月4日,白莉莉,徐偉,王有群和王舒格(音)四位女性和天宇(5歲),趙群,李洪生,羅麗娟(音),費夢林,鞠玲燕去了北京天安門廣場。白莉莉和王舒格因爲舉著有法輪的橫幅而被試圖搶奪她們橫幅的警察打倒在地,警察野蠻地毆打她們,特別是打她們的臉。她們隨後被抓。拉橫幅的修煉者被穿警服的警察和便衣警察毒打並被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一家,包括一個5歲的孩子天宇被抓。山東省臨沂的修煉者,趙群,許微和李鴻申被6名警察打倒在地並被帶進警車。100多名在廣場東北角煉盤坐靜功的修煉者被瘋狂暴打。女性修煉者被扯著頭髮往警車裏拽。一位來自澳大利亞的戴姓修煉者被警察從後面踢了三次,隨後被抓捕。山東省臨沂地區的一位鄭姓修煉者被嚴重毒打,致使他的臉上都是血。

48.劉聞杰(音),王洪彬(音),張朝東(音)和三位女性修煉者李群,屈秀華,劉淑臧參加了1999年7月20日上千的法輪功修煉者在遼寧省大連市信訪局的請願。警察毆打他們,特別是年青的男性修煉者。李群被(警察)拽著頭髮和其他9名修煉者同時抓捕。在派出所,許多修煉者被毒打。

49.山東省廣饒縣李橋西村的6名因在1999年中向中央政府請願而被抓捕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到了「游街」,(政府)借此來打擊其他修煉者去北京。5輛警車在前面,跟著的是一輛挂有反法輪功橫幅的警察的卡車。在寒冷的天氣裏,法輪功修煉者被強迫穿很薄的衣服,頭上戴著很大的紙帽子站在卡車車兜的兩側。

50.2000年1月8日,四川省雙流縣彭家鎮的15名曾進京爲法輪功請願的修煉者被當地警察強迫在繁忙人多的街道赤腳「游街」。

51.2000年6月19日,北京工商大學講師趙昕在公園裏煉法輪功時被海澱警察分局的警察抓捕。幾天後,她的家人收到她的「病危」通知。通知詳述了趙昕第4,5,6根頸椎骨折,頭部有輕傷,左眼青紫發腫,並且呼吸困難。她被送往海澱醫院時還戴著腳鐐手銬。在醫院,她被輸以靜脈注射,用呼吸機維持。

52.1999年9月25日,誠種在江蘇省武進市被城市管理處人員和警察攔截,被帶到精神病中心(廣州102醫院),受到恐嚇威脅。9月28日,警察把他帶到武進市第三醫院( 精神病院)。在那裏,他被強行用藥十多天,被警察和醫務人員電擊5次。

監察專員將以下在關押期間致死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案例送交中國政府。

53. 1999年12月31日,廣東省廣州市高獻民在廣州市天河公園被抓。隨後被關押在天河區棠下拘留所。2000年1月17日,在關押期間被強行灌食濃鹽水死亡。在灌食時,他曾被捆起來,鼻子用一條濕毛巾蓋住。


高献民
高獻民被強行灌食濃鹽水死亡

54.1999年10月,劉緒國因抗議對法輪功的查禁被抓。他被處以3年勞教並在2000年2月初遣送到山東省濟寧某勞教所。劉緒國是從2月5日前不久開始絕食的。在絕食開始後的一週裏被帶到一家醫院裏被粗暴地插管強迫進食,以致於造成氣管和肺部多處受傷。劉因此於2月11日在勞教所死亡。 

55. 家住哈爾濱市道外區的王秀英在2000年5月12日和另一位修煉者去北京。2000年5月13日她被抓並關押在崇文區角門看守所。她向看守所提出要求學法煉功和無條件釋放。隨後她們開始絕食。獄警給她們灌食高濃度鹽水。王秀英被強行灌食6次,其中5次灌的高濃度鹽水造成她嚴重脫水和昏迷。由於搶救不及時,於5月22日晚去世。

56. 濰坊市濰城區北關徐家小莊的陳子秀在前往北京向政府請願的路上的濰坊火車站被抓,拘禁在濰城城關街道辦事處等待強行洗腦轉化。2000年2月21日,她的尸體被送往市醫院。她身上有以下傷痕:嘴上沾有血跡,牙齒被打斷,腹部腫脹,臀股及以下部位大面積瘀斑呈黑色,兩腿腫脹。

57.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陳英在1999年8月初被抓捕。她由警察遣送黑龍江省。在從北京返回黑龍江省的路上,她被警察辱罵,毆打和恐嚇威脅,致使她從開著的火車上跳下身亡。
陳英被迫跳車身亡



2002年度報告

由奈鳩‧羅德裏伯爵提交

監察專員就法輪功學員被強行關押在精神病院向中國政府持續地表示關注。警察將許多法輪功學員任意關押在精神病院裏,並在沒有做精神病檢查確診的情況下強迫他們吃藥。2000年1月20日,北京房山地區城關派出所向外國記者承認有近50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周口店精神病院。警方承認這些法輪功學員不是病人,是在精神病院裏受「再教育」。

58.張正剛,江蘇淮安人,2000年3月2日被捕並關押在淮安看守所。張正剛3月25日上午慘遭非法毒打,致使頭部重傷,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到了3月30日晚醫生做了心電圖,張正剛心跳微弱,有呼吸。當時突然來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員,戒嚴了醫院走廊、病房,強迫醫生拔掉輸氧管和輸液管,然後將張正剛送去了火葬廠強行火化,並不准其家人親屬詢問。

59. 1999年12月26日,張淑琪被抓到北京西城看守所並關押至2000年1月14日。她的家屬將她領回。在回家的路上,她告訴了家人所遭到的各種虐待,包括在絕食時被鼻飼。在到家後不到一小時,她開始嘔吐並昏了過去。她於第二天死於北京大學醫院。

60. 梁青,女,遼寧省大連人。她因將另一學員被迫害的消息透露給外國媒體而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被判三年勞教。據報告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她被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26天,然後在10月24日被再次關押。

61. 劉建坤,吉林省遼源人。於2000年2月被判一年勞教,關押在白泉勞教所。因爲他在關押中繼續煉功,管教人員教唆犯人拼命打他。2000年5月他抱怨胸部疼痛,至7月2日已無法進食。但他仍被強迫進行重體力勞動直到7月5日管教通知他的家人將他送到醫院治療。市級和區級醫院都確診他肋骨骨折,胸部積水。他於2000年8月27日死於醫院。

62.王興田,河北省大楊莊鄉南齊村人。2000年2月21日,爲防止他去北京上訪,他被關押在寧晉縣「法制教育中心」。約3月23日,他被轉移到北圈裏鄉政府辦公室,並不給飯吃,不給水喝。3月25日,他被一群雇來的人用電棍和鐵棒毆打。他的家人不得不送錢給警察,才得以將昏迷不醒的他接回家中。但到家的當天他就停止了呼吸。

63. 劉曉玲,女,2000年除夕夜被抓,關押在肇東市看守所。關押期間她絕食抗議。2000年5月13、14日,管教對她進行強迫灌食。因爲遭到毆打,她的肋骨骨折並刺穿了肺部而死。

刘晓玲(刘小玲)
劉曉玲遭毆打致死

64.梅玉蘭,女,於2000年5月13日被抓,關押在北京朝陽區看守所。5月17日,一個毫無醫學知識的犯人卻被管教任命爲護士並通過鼻腔插管對梅玉蘭強迫灌食含有高濃度鹽水的豆奶。在回到被關押的監室不久,她就開始吐血,但直到第二天才受到治療。她的手腳開始變冷,眼球停止了移動。接著她被轉移到民航醫院搶救,並於5月23日死亡。

65. 莊光新,海南省瓊海人,於2000年10月7日被捕,並被帶到瓊海市金融大廈七樓審訊。10月8日他被發現死於同一座大樓的前面,他的尸體上布滿傷痕。警察聲稱他是因爲逃避懲罰而跳樓。

66. 楊桂寶,張家口市北辛堡鎮人,2000年10月24日在北京被捕,關押在宣武區看守所。在那裏警察輪流對他進行毆打並命令其他被關人員打了他一天。2000年12月27日他被張家口市懷來縣北辛堡鄉派出所的警察押回,並被警察拳打腳踢,用竹條打,用電棍電。2001年1月14日他死於醫院。醫生診斷他的死因爲灌食濃鹽水而導致窒息。

67. 徐冰和婁愛卿於2000年12月20日在青島市中心因挂「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而被捕。她們都被毆打致死。

68.夏術才,2000年12月22日,在山東省萊西火車站被捕並在兩周後被警察毒打致死。

夏术才
夏術才被警察毒打致死


69.張茂興,江西省城子鎮人,2000年12月25日被捕,關押在北京市看守所,被殘酷毒打。隨後他被押回九江縣看守所,並於幾天之後死亡。他的面部和嘴唇布滿傷痕。他的尸體被迅速火化,他的妻子也未被允許查看尸體。

70.宗恒杰,2000年10月1日至3日被瀋陽市鐵西區派出所的警察殘酷毆打致死。而警察對外稱他是自殺身亡,他們不允許驗尸,並迅速火化了尸體。

71.王斌,2000年10月5日被大慶東風新村勞教所的管教毆打了3個小時直至死亡。



王斌
王斌被大慶東風新村勞教所的管教毆打致死


72..謝桂英,2000年10月18日被安徽淮南市朝陽區派出所警察毒打致死。

73.趙雅雲,2000年6月20日死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她的眼睛周圍和肩膀處布滿傷痕,面部浮腫,頸部可以看到勒痕。

74.史迎春,女,2000年10月5日因在一個公園煉功被捕。她被關在葫蘆島看守所,由於繼續煉功而遭到管教的毒打。兩個管教用布滿釘子的棍子和塑料管打她的臀部。她被用手銬腳鐐拷了很多天。

75.趙淑靜,女,2000年11月18日在天安門被一群便衣警察抓住,並被毒打至昏迷。她被拖到天安門派出所,由於身體狀況太差而被釋放。她的眼球外突充血,面部浮腫,嘴唇內側有一條一寸長的傷口,右肩窩處內陷呈紫黑色。

76.辛然是一個14歲的女孩,2000年12月16日當她和母親以及她13歲的妹妹一起去北京上訪時被捕,被關在北京房山縣派出所。辛然被那裏的警察扇耳光、掐臉和用棍子毒打臀部。三天以後姐妹兩個被三河市的警察帶回學校。她們的母親在絕食後於2000年12月22日被釋放。

77.李竟春,女,2000年12月18日起被關在北京門頭溝看守所。在她絕食抗議的第五天,管教對她進行插鼻管灌食。2000年12月30日被釋放但高燒得更厲害,而且一直嘔吐。她死於2001年1月4日。



李竟春插鼻管灌食致死


78..初叢銳,女,2000年12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被捕,2000年12月13日前後死於海澱區看守所。她的面部和嘴唇腫脹,七竅流血,鼻子被打塌,臉部變形。2000年12月18日她的尸體在昌平火化。



初叢銳被毆打致死


79.田寶珍,女,2000年11月去天安門時被天安門派出所的警察抓住。她因拒絕說出姓名和地址而被押往北京宣武區看守所。在那裏她進行了絕食抗議,因此而被審訊、毒打和灌食。幾天以後被釋放,但於12月11日死亡。

田寶珍被迫害致死

80.佟振天,2001年1月因去天安門而被捕並遭毒打。他被押往舒蘭市公安局並被判一年勞教。在吉林省勞教所勞教期間,他被進一步地迫害,並死於2001年7月4日。

佟振天被迫害致死

81.覃永潔,2001年4月26日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而被抓。在被當地警察毒打後被送往博羅縣的一個看守所。他在那裏被關了一個多月,多次遭毒打,並被用手銬吊在監室的窗戶上長達5個多小時,腳幾乎不能沾地。2001年6月2日,他的雙腿被燒紅的烙鐵灼燒達13處。

82.李長軍,2001年5月16日因印製揭露法輪功學員人權遭迫害的資料而在武漢被捕。2001年6月27日他的家人接到他的死亡通知。他的面部和脖子都布滿傷痕並嚴重變形,牙齒幾乎全被打掉,後背被燒焦。

83.左志剛,2001年5月30日被石家莊市公安局和「610」辦公室的警察從工作單位抓走。他被帶到石家莊市橋西區派出所審訊並遭毒打致死。他的尸體上布滿傷疤,脖子上的一道勒痕顯示其曾被繩子緊緊地勒過,後背腰部有兩個方形的大坑。

左志刚
左志剛遭毒打致死

84.劉東雪,河北省神星鎮大婁村農民,2001年除夕和妻子一起被關在縣看守所。在他4個月的絕食抗議期間,他被多次灌食和毒打。2001年5月底,他遍體鱗傷,骨瘦如柴,體重已不到25公斤。他被送回家後於5月31日死亡。

85.吳慶斌,在淮南看守所被強行灌食消毒劑後死於2001年7月20日。自2000年3月起他被多次關進看守所和勞教所,因爲拒絕轉化而遭到無數次折磨。

86.李蘭英、陳世環、劉金鈴和池雲玲是四位山東省招遠市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因向外界披露了趙金華被毒打致死一案的細節而於1999年11月被抓。1999年12月,李蘭英和陳世環被送往山東淄博勞教所勞教三年。劉金鈴和池雲玲至2000年1月仍被關押。

監察專員並就以下案例向中國政府遞交了緊急救援呼籲:

87. 2001年2月7日,監察專員代表2000年7月6日被捕的唐希桃女士送交了一份緊急呼籲。在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後,她以因煉法輪功而破壞公共秩序罪被判2年徒刑。根據醫療報告,她的身體有嚴重問題,例如腎結石和心臟病。她被關押在廣東槎頭勞教所,在那裏遭到了嚴重虐待,包括銬起來關進小號很多天,與其他犯人睡在地上,辱罵威脅,恐嚇及強迫勞動。

88. 2001年7月3日,監察專員代表聯合國爲廣東省廣州市東山區宣傳部原理論辦公室主任的遺孀韓月娟送交了一份緊急呼籲。自1993年一月韓月娟丈夫去世,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在幾次被抓之後,她被送到公安部下屬的一個「勞動改造班」。2000年12月22日,她的工作單位被要求將她送往一個距廣州很遠的「轉化班」,但單位拒絕了。她逃往北京上訪被抓,警察把她的雙手綁在背後對她進行毒打。2001年6月,她在廣州芳村再次被抓,並被關押在廣州東山區天枰架看守所。

89. 2001年10月25日,監察專員與言論自由監察專員共同爲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居民黃國棟和他的兒子送交了一份聯合緊急呼籲。2001年2月黃國棟和他的兒子因印刷和散發法輪功傳單在家中被抓。他們被帶到牡丹江市南山派出所,警察將他們綁起來並狠狠地毒打了一天一夜。黃國棟後來被送到牡丹江看守所,並被戴上手銬和腳鐐。到2001年10月,經過8個月的酷刑折磨,他已變得生活不能自理而且不能進食。

90.2001年10月30日,監察專員與意見和言論自由監察專員共同代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居民張茂興和他的大女兒張娟送交了一份聯合緊急呼籲。他們在北京爲法輪功請願時被抓,並被送到江西省九江縣看守所。張茂興在那裏被殘酷折磨和毒打,於2001年1月25日被迫害致死。警察不允許他的妻子最後再見他一面,僅僅因爲她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張茂興的女兒張娟至今仍被關在張茂興致死的直接責任人、九江公安局副局長控制的九江看守所。她在酷刑的折磨下也已生命垂危。 

2003年度報告
由提歐‧范‧波文教授提交

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提到他繼續收到了下列法輪功學員的個案。

91.報告提到,2001年11月20日,法國女學員海蓮娜‧帕提特在北京的天安門廣場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爲和平請願時遭到中國警察粗暴對待。報告說,她被兩名警察抓著胳膊拽到一輛警車上。她是被強行塞入警車的,她的腿被多次撞在車門上,造成腿部淤傷。在警車裏,一名警察將她的脖子按在車座扶手上,並用她手提包的帶子勒住她的脖子以防止她移動。在派出所裏她被推下樓梯,而且一名警察還曾試圖用手觸摸她的陰部。

92.賀志紅,女,2001年7月3日被大慶市薩區的警察逮捕並關押在大慶市富強派出所。她在那裏遭到了警察的拳打腳踢,造成臉部和胳膊的淤傷。2001年7月4日,她被送往大慶看守所。在那裏大慶派出所和薩區的警察把她捆在一把鐵椅子上不讓她睡覺長達6天。當她絕食抗議時又遭到了強迫灌食。儘管她的身體非常虛弱,她仍被送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戒毒所勞動改造。2001年10月,當她再次絕食時又遭到了灌食。

93. 唐增葉,女,2001年7月3日因煉法輪功被逮捕並送往大慶看守所,她在那裏遭到毆打,並被吊拷了一天,而後又被拷在一把鐵椅子上長達4天。在她絕食抗議時又遭到了強迫灌食。2001年7月10日,一名醫生將灌食的管子往她的鼻子插了20餘次。7月12日她又一次被灌食並被拖回監號。她還被強行注射了一種不明藥物,導致她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她不但未被送往醫院,反而被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戒毒所。
94. 2001年9月25日,陳玉濤在被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第一看守所共計關押了9個多月後,被轉入歡喜嶺勞教所。他被判勞教兩年。剛進勞教所,陳玉濤就被以警察爲首的看守們用電棍毒打了3個小時。其他被關押的犯人在警察的指使下也對他進行毆打,並不給他食物。

95. 2001年8月8日,法輪功學員王朝輝在吉林市船營分局被關押並毆打。兩天以後他被送往永吉縣看守所。在那裏他進行了絕食抗議他所遭到的虐待和關押。2001年8月24日,他被送到歡喜嶺勞教所勞教三年。他在那裏被拷起來並遭到看守人員的毒打。一名警察踩在他的肩膀上很長時間,以致他兩星期無法抬起胳膊。他被關押在三大隊,那裏的犯人在警察的教唆下經常對他進行毒打和折磨。

96. 2001年9月12日,法輪功學員陳愛忠被判3年勞教,並送往河北省唐山市第一勞教所。他於9月20日在那裏死亡。他的姐姐在太平間見到他的尸體布滿傷痕。他們的弟弟陳愛力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唐山市冀東監獄。2002年1月8日有人見到他骨瘦如柴,表情痴呆。

97. 趙明是一名在愛爾蘭上學的法輪功學員。他於2000年5月在北京被捕,並被遣送到北京團河勞教所。他在無任何指控的情況下被非法拘禁長達22個月。在勞教所他曾經絕食抗議,但被強迫灌食。他在該勞教所的第一個月裏,他被捆在椅子上毒打,他們專門打他的頭和踢他的大腿。他還被禁止睡覺,並被強迫做所謂的「軍蹲」和「開飛機」(即頭朝下,後背和手背靠墻)。在他被釋放前的兩周,5個警察把他綁在一個木床板上,用多個電棍同時電他。他於2002年3月12日獲釋。

98. 黑龍江省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裏關押了數千名法輪功學員。他們被長時間強迫勞動,當他們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和虐待時,都遭到了野蠻灌食。他們還被強行注射使身體虛弱的藥物,不准睡覺,或者只能睡在潮濕的草席或地板上。儘管冬天夜裏的氣溫只有-20至10度,他們也只能穿著單薄的衣服,而看守們還把監室的門窗都打開。可以看到學員們身上布滿了傷疤,而有些已經潰瘍腐爛。他們還經常被長期關在約2平方米大小的小號裏,在裏面會遭到毒打,不允許會見家人、說話、洗澡、洗衣服。監察專員還收到了有關被關押者被長時間捆在鐵椅子上,遭到強奸、毒打和電刑。

而且,監察專員還收到了下列酷刑折磨至死案例。

99. 張玉蘭,女,於1999年10月被送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據報告於2001年6月15日死亡。而她的家人直到6月23日才見到她的尸體。報告說她的脖子上有深深的勒痕。

100. 李秀琴,女,自1999年12月26日起關押在萬家勞教所。她從2001年4月2日開始絕食抗議所遭到的虐待。在她25天的絕食過程中共被強行灌食達16次,並被灌入已經腐敗的牛奶。她還被勞教所醫院的院長多次抓住頭髮打耳光和用腳踢。2001年6月18日她被關入小號,被一名看守將雙手從背後銬起來,雙腳離地吊在半空,並遭到毒打。她在被連續懸吊40小時後死亡。勞教所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她的尸體火化,家屬只領回了她的骨灰盒。

101. 邵影,女,於2000年被送入萬家勞教所。2001年4月3日她開始絕食抗議所遭到的非法關押和虐待。勞教所醫院的院長多次毒打和用腳踢她,特別是頭部和胸部。一名醫生連續四次把胃管插進她的食道後又拽出來折磨她。在被一名看守連續懸吊40小時後,她於2001年6月20日死亡。

102. 何苗,女,和鄧偉國於2001年7月被哈爾濱市公安局抓捕。報告說鄧偉國被從公安局12層樓的窗戶扔出致死。何苗被轉入萬家勞教所並在那裏進行絕食抗議。她遭到了看守的毒打並被關入小號。2001年10月29日,一名獄醫在幾個看守的幫助下對她進行強制灌食。她被拽頭髮,打耳光和拳打腳踢。2001年11月1日她被再次灌食和毒打。在她絕食的第30天,即2001年11月20日,一名管教和一個犯人將她拖到管教室,用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拳打腳踢扇耳光。

103. 高淑彥,女,2001年4月2日被關入萬家勞教所禁閉室,並被一名管教毒打。爲抗議所受虐待第二天她開始絕食,2001年4月6日被行灌食。4月16日,被強行送進勞教所的醫院,並被強行打針。

104.郭明霞,女,在拘留和勞教期間共絕食10餘次,並遭到管教和刑事犯的毒打。2001年10月24日,萬家勞教所醫院的院長打了她兩個耳光,她被強行注射並關入禁閉室。2001年11月7日,獄醫把她的頭髮扯下一大把。她被強行灌食了50多天,從第40天開始吐血。2001年12月6日,她和另外4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再次送進勞教所醫院,獄醫們對她們拳打腳踢,並強行灌食。另外4名學員是郝秀芝,丁彥紅,何苗和尚秀霞。

105. 郭紅宇,女,2001年5月4日被幾個管教、萬家勞教所醫院院長以及十二大隊隊長按在鐵椅子上,強行插管,把鼻腔和食管都插破了,噴出大量鮮血。灌完食後,還要讓她繼續坐鐵椅子體罰。

106. 譚桂珍 (女) 2001年5月1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關進小號並被綁在鐵椅子上。譚獄中絕食,抗議所受到的非人待遇。2001年5月4日被牢教所幹警強行灌食,期間幹警故意不停地上下抽動食管,折磨人。

107.郝秀芝 (女) 2001年10月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要求無罪釋放。絕食第9天,被送到醫院,強行打針、灌食。每天灌食都是少量的包米面加涼水。由於長時間的插管灌食,導致每次灌食鼻口都出血。灌食期間,管教、護士還抓她的頭髮、擰臉、擰身上,把她打得全身青紫。

108.尚玉秋 (女)2001年10月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要求無罪釋放。11月20日因拒絕被灌食,被孫姓男醫生抓住頭髮狠狠地往墻上撞,她被撞得頭昏腦漲、眼冒金花,頭上的包有雞蛋大。一次,兩個男醫生強行把她拽到走廊,把她打得鼻孔出血。

109.吳激揚(女,34歲)2001年1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和在監獄中受到的虐待。警察不顧她體虛,把她用手銬強行挂在監門上,由於身體虛弱和體罰,她虛脫了,呼吸困難,身體失去平衡,身體的重量全聚在手腕上,手腕上被卡出了血。絕食第六天被綁在鐵椅子上強行灌食。

110.劉鳳珍、謝金賢、楊慧玲、宋玉素、吳淑蓮、曹連弟、吳新如和其他大約60名法輪功女學員於2001年5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強行抓進男勞教隊遭受折磨。他們被吊起來、遭毒打、及電棍擊打、強迫罰站24小時、關進小號、坐刑椅、不讓睡覺、洗澡、換衣服。有幾個學員甚至被警察和犯人輪奸。其中,宋玉素被按在水裏;吳淑蓮身上被澆上水後用電棍電;曹連弟被吊起後暈過去;謝進賢、吳新如、X淑榮被吊打;楊慧玲被吊起來致使胳膊脫臼;劉鳳珍和謝金賢被綁著、吊著體罰五至六天,遭女十二大隊隊長張波毒打。

111.劉冬雲(女,33歲)2001年1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管教揪著頭髮摔倒在地,一群男幹警蜂擁而上拳打腳踢,然後拽著她的頭髮把她拖進小號罰站。事後她頭髮一綹綹地脫落下來。她在獄中絕食30天抗議酷刑折磨,後於2001年5月10日釋放。

112.雷川清(女,54歲)因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被男警察毆打。她被打得渾身是傷,以至以後的一個月都行動艱難。2001年6月18日兩個男管教一起對她拳打腳踢,(專往她的胸部軟肋打,)打了三十多拳,還被強迫在他們面前脫下褲子。

113.王桂華(女)於2001年12月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2年1月21日被判一年勞教,送至萬家勞教所。在萬家勞教所,王桂華因與其他人練功遭毒打。

114.李蘭(女)被關禁閉室長達七個月之久,期間被長期綁在鐵椅上。李蘭爲抗議虐待而絕食。2001年11月16日,兩名看守用膠帶封住李蘭的嘴,並毒打她。一起被關押的呂適平(女)也遭此虐待。次日,李蘭被扇耳光,嘴裏被塞入髒襪子。

115.2001年11月2日,丁燕紅(女)因與同室被關法輪功學員說話而遭兩名看守毒打。次日,丁燕紅又遭另兩名看守毒打。2001年11月6日,丁燕紅又被看守用掃帚毒打。

116.2000年4月26日,潘宣華(女)在萬家勞教所遭到六名警察的毆打,又被強迫坐鐵椅3天。爲抗議虐待,潘宣華絕食了17天,期間又被強迫坐鐵椅7天。後又被關小號長達45天。2000年8月10日,潘宣華,張宏,李艷紅,左秀雲,王芳等被關小號長達五個月之久。在小號裏每天她們被銬上手銬,強迫聽污蔑法輪功的錄音。2001年1月24日,潘宣華被擊倒在地,又被強拉頭髮和手臂拽入小號內,遭連踢帶打。潘宣華常被強迫坐鐵椅。看守用拳頭和電棍打她。

117.2000年三月,郭偉因練法輪功被送至豐台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提審並毆打他。郭被強迫與25名犯人關在一起。一次,郭被犯人連踢帶打,又被扒光衣服,然後犯人拿來冰水,慢慢地把他從頭澆到腳。郭的頭部被凍得因此而麻木。

118.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勞教所。2001年間,勞教所指使犯人用棍棒,電棍,繩子毆打學員;將學員長時間銬在鐵管上,腳尖著地;往手指甲內扎針;用錘子砸手指;不准睡覺;強迫長時間保持一個很不舒服的姿勢並強迫洗腦。2001年6月的兩周內,勞教所對學員的迫害更加升級。多位法輪功學員包括陶洪升,劉榮秀,劉書松,趙豐年,丁剛子被迫害致死。

119.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他們每天被強迫工作15個小時;被強迫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例如,頭朝下彎腰,或背靠墻站立,或蹲在30x30厘米的地方,或半蹲時雙臂向前平伸);被毆打;被電棍電;被關在8x3英尺的小號內,手銬在門上一到二個星期;不准睡覺。一些學員被四肢分開吊起長達4個小時。

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特別提交了以下個別馬三家案例的有關消息。

120. 蔣玉青 (女)2000年8月2日被帶到密室嚴刑拷打五個多小時直到她大口吐血。之後,她無法進食,甚至幾乎無法行走。她遍體鱗傷,身上被打的沒有好地方,肌膚呈黑紫色,並且五臟六腑劇痛,大便便血,此症狀持續一個多月。管教爲掩蓋其暴行不給就醫治療,只是每天晚上把蔣玉青捆綁在辦公室的床上灌藥, 她被折磨的死去活來。

121. 于素珍 (女) 在監獄裏被毒打折磨,揪頭髮,打耳光。2000年8月7日她和其他7名關押在二室的法輪功學員被關在管教宿舍裏封閉式的用大刑。2000年9月13日兩名管教一起用高壓電棍把她打昏過去。

122. 齊振榮(女,41歲)她被脫光衣服後遭電棍擊打。2001年9月參加「130名法輪功學員抗議逾期關押」的絕食行動,絕食超過40餘天,生命垂危,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醫院繼續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

123. 2002年10月10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人權保護特別代表聯名寫信給中國政府告知他們已收到有關李群(女)的消息。李群因2000年3月13日寫信給南京市政府上訪辦公室要求尊重法輪功學員煉功的權利而被關押在南京精神病院,並強行灌食、強行注射服用對大腦有害的精神藥物。

124.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監察專員、「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爲康妮‧契普卡 - Connie Chipkar(女),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康妮.契普卡於2002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被捕。她當時佩戴著一條寫著「法輪功」和「緊急援救」的橫幅,並開始煉功。

125. 2002年2月5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宗教信仰自由」監察專員爲韋彥江,來自遼寧省葫蘆島市的60歲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2001年12月22日在天安門被逮捕,在北京順義派出所被扒去外套,大冬天只穿一件襯衣,雙手背銬在戶外罰站。25日被送回葫蘆島市龍港分局非法關押。因抗議非法關押開始絕食、絕水。在她絕食、絕水第十八天,生命危在旦夕的情況下,警察不通知家屬,竟把她送到馬三家勞教,妄圖置她於死地。

126.2002年2月8日,監察專員和『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和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爲陳運川,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大唐灣監獄服刑兩年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他的妻子王連英(女,61歲)自從2001年1月失蹤,至今下落不明;他們的女兒陳洪平於2001年6月11日關押在河北省保定市高陽勞教所,於2003年3月5日被迫害致死;他們的兒子陳愛忠2001年初被非法改判勞教三年,於2001年9月12日關押在唐山市第一勞教所(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於2001年9月20日在獄中被迫害致死,他的尸體上傷痕累累,遍體鱗傷;他們的另一個兒子,陳愛立也於2001年8月28日被非法判刑兩年,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冀東監獄五支隊七中隊,期間被強迫灌藥導致神情呆滯,臉色發青,免疫能力下降。

127.2002年4月11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宗教信仰自由」監察專員爲梁振興(男)、劉成軍、周潤君(女)、雷明(男)、趙健、雲慶彬、陳艷梅共同發出緊急呼籲。他們因2002年3月5日在長春市8個主要電視臺插播法輪功真相影片,爲揭露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被逮捕關押。當地公安人員稱還有其他15名與此事件有關的人已被逮捕。長春勞教所的一位官員說,自從插播事件以來,已有100到200人被關押,可能將送去勞教所。
刘成军

劉成軍被迫害致死

雷明(雷鸣)
雷明被迫害致死

128. 2002年7月9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爲王愛華,四川省重慶市渝北區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王愛華(女)於2002年3月6日遭警察綁架,抓進渝北兩路派出所。在派出所,她受到危險和各種虐待,胳膊被嚴重扭傷,抬不起來。當天下午被送渝北看守所進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她繼續受到更惡劣的虐待。她的整個身體都腫起來。

129.2002年12月2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爲羅容和她的姐姐羅真發出緊急呼籲。羅容(女)中國公民、日本永久居民,2002年5月24日在北京旅游期間因爲傳發法輪功傳單時被北京海澱分局非法扣留。拘留期間遭受了慘無人道的非人迫害。後因血壓高達220被送進了北京市公安醫院,目前病情非常嚴重。她腰上有傷痕,被折磨得瘦了很多。她的姐姐羅真因向羅容的丈夫透露羅容的身體近況,於2002年11月5日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家中突然被當地警察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非法拘捕」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2002年度報告

本文件集中了任意拘捕工作組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月,二零零一年五月和二零零一年九月的第二十九,三十和三十一期會議上的評議。工作組列舉的評議表格和與這些評議相關的統計數據被第五十八屆人權委員會的報告采用。

第35/2000號評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給中國政府的通告

關於張玉輝

中國曾經簽署了國際民事和政治權力條約,但並沒有認可和執行。

1。任意拘捕工作組是根據人權委員會的1991/42號決議組建。1991/50號決議明確和添加了工作組的權限,2000/36號決議對此再次確定。根據工作組的工作條例,工作組將上面提到的通告轉交中國政府。

2。工作組對中國政府適時轉達其提出的要求表示感謝。

3。工作組認爲以下的幾種剝奪人身自由的案例是非法的。

(1)第一類:當案例很明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時(例如刑滿後繼續關押或無視適當的豁免權);
(2)第二類:因爲行使世界人權宣言的第7,13,14,18,19,20和21條所宣布的權利和自由,以及國際公民政治權利公約的第12,18,19,20,21,25,26,和27條而失去自由的;
(3)第三類:任何完全或部分違反世界人權宣言規定的相關條例以及由各國接受的與公證審判相關的國際條約之嚴重性都被認爲是剝奪自由的任意拘禁。

4。根據提出的事實,工作組歡迎中國政府的合作。工作組將中國政府的答復轉交給信息來源並且收到了評注。工作組認爲它應該針對提出的事實和中國政府的答復就案例的事實和情況提出它的意見。

5。信息來源提出的事實引起了工作組的注意,下面適當地將提出的事實簡潔地陳述。

(1)張玉輝,35歲,中國公民,定居澳門九年,並擁有一個清潔公司,1999年11月10日在中國廣東省開平市被拘捕,根據消息的來源,不清楚他在被拘捕時是不是被出示拘捕證,也不清楚他是不是被正式指控,如果是,所根據的法規是什麼。
(2)在1999年11月初,張先生與妻子因生意去中國。因爲他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有上百萬人修煉的一種傳統的精神修煉,他在開平市被拘捕。法輪功被作爲一個組織在1999年7月被中國政府禁止。
(3)信息來源指出自從1999年7月,有很多法輪功修煉者因爲拒絕放棄信仰被拘捕,未經審判被勞教。其它一些人被判刑。
(4)在澳門,張玉輝是一個積極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後,他多次在網站上寫文章引導讀者理智地對待法輪功問題。他的文章受到法輪功學員和非法輪功學員的歡迎。張玉輝還給新華社澳門分社寫信呼籲反對1999年7月對法輪功的鎮壓。可以證明所有張玉輝的行爲是合法和公開的。他曾經幾次告訴他的朋友,他擔心自己會被拘捕,因爲在他向新華社表達了他的信仰後,他曾被新華社警告。
(5)信息來源沒有指出張玉輝被關押在哪里。但據稱政府拒絕他的家人探望他。

6。中國政府的答復很難讓工作組信服法庭的判決,法庭裁決被告對國家和政府的安全構成威脅。從記錄中很明顯看出張玉輝的行爲是和平的,他沒有直接參與任何暴力活動。工作組認爲這違反了世界人權聲明的第19項條款。這項條款再次聲明每個人都享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包括自由地、不受干擾地擁有意見的權利及不分國界通過任何媒體尋求、獲得和傳達信息和想法的權利。沒有證據表明法輪功使用了除和平方式以外的其它手段傳播他們的信仰。

7。從中國政府的答復看,工作組認爲它沒有否定張玉輝被拘捕的原因。中國政府沒有否認他多次在網站上發表與法輪功相關的文章,也沒有否認他的文章受到法輪功學員和非法輪功學員的歡迎。中國政府沒有否認他反對1999年7月對法輪功的禁止。張玉輝被拘捕的原因是他傳播他的想法和信仰。他和平地表達他的信仰和意見(對於世界人權聲明來講)不是問題。中國政府卻認爲這些行爲是不合法的,干擾社會秩序,從而爲它的公安部門的這次拒捕辯護,但這種辯護是沒有任何理由的,因爲它直接違反了世界人權聲明的第19項條款。

8。儘管張玉輝在1999年12月21日被釋放﹐工作組按照慣例沒有就其被拘捕改變意見。工作組認爲儘管張玉輝被釋放,但它仍有充分的理由就張玉輝和平地傳播自己的想法和信仰而被拘捕的一事發表意見。

9。考慮各種情況,工作組認爲從1999年11月11日至12月21日對張玉輝的拘捕是非法的,違反了世界人權聲明的第19項條款,符合了工作組的工作依據的第二類。

10。因此,工作組要求中共政府盡力用各種方法補救這種情況,與世界人權聲明的第19項條款保持一致,不要拘捕和平傳播個人意見的人們。

第36/2000號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00年2月1日與中國政府聯繫

關於李昌、王志文、紀烈武和姚潔

中國政府已經簽署了國際公民政治權利公約,但並沒有認可和執行。

任意拘禁工作組由人權決議1991/42號委托設立。該工作組的命令要求由1997/50號決議明確和擴展,並由2000/36號決議進一步確立。該工作組依照其工作方式將上述情況轉送至中國政府。

工作組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對上述情況發表評論感到遺憾。

工作組認爲下列情況爲剝奪自由的任意拘禁:

明顯不能證明存在於合法基礎上的(例如超過服刑期仍繼續被關押或不顧適用的赦免條例)(第一類)

因爲行使國際人權宣言的第7,13,14,18,19,20和21條所宣布的權利和自由,以及國際公民政治權利公約的第12,18,19,20,21,25,26,和27條而失去自由的(第二類)

任何完全或部分違反國際人權宣言規定的相關條例以及由各國接受的與公證審判相關的國際條約之嚴重性都被認爲是剝奪自由的任意拘禁(第三類)

工作組本來非常歡迎中國政府的合作。2000年2月1日,由信息來源提供的證據被轉交給中國政府。在未獲得任何反應的情況下,工作組別無選擇,只能根據所掌握的情況提出意見。

在目前情況下引用工作組獲得的辯詞是恰當的。這些辯詞與四名被認爲是法輪功精神運動的領導人有關,他們是李昌、王志文、紀烈武和姚潔。他們已經被北京中級人民法院所謂地判決入獄7至18年。

法庭認爲他們犯有組織和利用X教破壞法律罪,導致人員死亡和非法獲得和散布國家機密。根據新華社的報道,法官判決他們四人「組織和利用法輪功散布迷信异端和欺騙民眾,致人死亡」。據報告這是中國政府自從1999年7月禁止法輪功以來最重的判決。

消息來源稱1999年12月26日進行審判時,官方用警戒線將法庭圍住,以防止法輪功學員進行對政府鎮壓的和平抗議,儘管官方媒體報道說四名被告都有律師,而且他們的家人也出席旁聽了審判,但一位家屬表示每一名被告只准有一名家屬出席旁聽。因爲有指控與盜竊和散布國家機密有關,一部分審判是秘密進行的。

據消息來源稱,中國政府通過媒體宣布審判只能說明它們對於法輪功能夠吸引大批學員的恐懼。而這四名被告都是黨員,並且在政府機關和商界擁有很好的職位更加說明了這一點。根據法庭的指控,李昌、王志文、紀烈武和姚潔「設立了39個分會,1,900個培訓班和280,000個聯繫點」。據稱他們「策劃並導演」了78次抗議,盜竊並傳播了37項國家機密,或將它們用於抗議信中。最後,據稱他們四人組織了「宗教會議和印刷著作非法獲得數億元利潤」。

被告稱他們只是參加了和平的活動和抗議,他們並爲法輪功的原則進行了辯護。

如果工作組收到中國政府的反饋那麼他們可能會認同法庭作出的四名被告「組織和利用法輪功散布迷信异端和欺騙民眾,致人死亡」的結論。假如收到關被告致人死亡的證據工作組也許會認同對他們的判決。由於缺乏有力的證據,工作組很難接受法庭在這一方面作出的結論。法庭在周圍設置警戒線防止和平示威、只允許一名家屬出席旁聽審判,以及整個過程的保密程度都只能說明中國政府指控這四名被告是因爲他們有能力帶動大批的法輪功學員。很明顯他們的活動和抗議是和平的,根本沒有直接參與任何暴力活動。工作組的意見是每個人都享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包括自由地、不受干擾地擁有意見的權利及不分國界通過任何媒體尋求、獲得和傳達信息和想法的權利。沒有證據表明法輪功使用了除和平方式以外的其它手段傳播他們的信仰。

根據以上情況,工作組的意見是對於李昌、王志文、紀烈武和姚潔的關押屬於任意拘禁,直接違反了國際人權宣言的第19條規定,並且符合工作組定義的第二類。工作組要求停止對他們的關押,因爲剝奪李昌、王志文、紀烈武和姚潔的自由是任意拘禁,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

工作組最終要求中國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停止對他們四人的關押,執行國際人權宣言的第19條明確規定的條例。

2000年11月27日采納

聯合國人權會議 2003 年度報告

第33、34及32次工作會議所採納的情況包括:

編號 國家 政府的反應 涉及到的個人 情況
1/2002 中國 有 曹茂兵 任意拘禁,第一類
5/2002 中國 有 譚西濤女士,韓躍娟女士,趙明,楊潺榮 任意拘禁,第二類
15/2002 中國 有 姚福新 任意拘禁,第二類

在討論期間,有87個緊急呼籲通過工作組轉達上來,其中包括6個對中國的呼籲(涉及27男和22女)。在這些緊急呼籲當中,75個由工作組和項目或地區特派專員共同發出。呼籲的國家包括中國。工作組收到了中國政府對兩項緊急呼籲的反應。工作組得到消息,中國的一人被釋放。

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組」就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捕案件的裁決意見

(摘自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組」2003年年度報告)

被捕人:唐西濤(譯音),韓躍娟,趙明,楊燦榮。

工作組於2001年9月3日就以上四人的情況致函中國政府。

根據瞭解到的情況和中國政府的答覆,鑒於這四人的類似情況,工作組將這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捕案件做出統一的裁決意見。

據悉,唐西濤(譯音)女士是一位64歲的退休職工。她從1996年起修煉法輪功,許多疾病都得到了康復。她被關押了很多次,最近一次是在她去廣東渡假的路上。她被指控擾亂公共秩序和參加非法組織而被判兩年勞教。她聘請辯護律師但被拒絕,官方對她的審判錄了相。據悉她遭到了虐待,并導致心臟病和精神恍惚。

韓躍娟女士,43歲,是聯合國前任軍事觀察員劉鳴放烈士的遺孀,畢業於中山大學,曾任廣東作家藝術家協會東山區秘書長,東山區宣傳部理論教育科科長,并且是一名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22日她第一次被關押了15個小時,并被要求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後來她又於1999年7月26日、2000年6月上旬和2000年7月和12月被多次關押,其間她遭到了虐待甚至酷刑折磨。2000年6月她被開除公職,2000年10月她申請護照被拒。2001年6月23日,她在廣州被警察抓捕,并被押到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連續三天每隔2小時審訊一次。2001年6月27日,韓女士被送往廣州東山區天平甲看守所關押至今。

趙明,30歲,清華大學計算機系畢業,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學院計算機系研究生,原清華紫光集團網絡工程師,法輪功學員。他先因為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沒收護照而不能返回愛爾蘭繼續學習,後又於2000年5月13日在北京一名法輪功學員家被捕。2000年7月7日,他被判一年勞教,并遭到虐待和酷刑折磨。他的刑期被延長了6個月。

楊燦榮,法輪功學員,2000年12月27日在家中被捕,警察未出示任何逮捕證件。他的妻子周鳳林女士同時被捕。據悉,她在西林看守所被銬在刑具「禁板」上,於2001年7月12日被酷刑折磨致死。自從他們被捕後他們5歲的兒子即失蹤。楊先生後來被判3年勞教。

根據以上所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非法拘留工作組作出如下結論:

非法拘留工作組認為,唐西濤女士是因為修煉和衛護法輪功而被捕的。她的行為是和平的,并且她是在行使其信仰自由的權利,無論是個人行動或與其他人一起、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同時她也是在行使其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而這些都是受到《世界人權宣言》的保護的。

就韓躍娟的案例,工作組注意到她被多次關押,最近的一次是由於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中國政府指控她組織和指揮集會請願活動,但既沒有說明這些活動是暴力的,也未能提供任何該抗議所產生後果的細節。所以,韓躍娟女士被關押是由於行使了她受國際保護的權利,例如集會和煉功的權利,信仰自由和表達意見的自由,包括中國政府在回復中指出的「違背大多數群眾的意願」的意見。

在趙明的案例中,既沒有提供對於他的護照被沒收而導致他無法繼續學習的令人滿意的解釋,也未能提供任何關押他的理由,而他僅僅是行使了被賦予的自由信仰和表達意見的權利。

在楊燦榮的案例中,中國政府承認他和他死於獄中的妻子是因為參與法輪功的活動而被判的勞教。工作組認為自由表達意見和信仰的權利意味著追隨或修煉一種功法或信仰不能成為被關押的理由。

根據以上幾個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工作組認為,這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和抗議是和平和非暴力的。特別應該指出的是,中國政府并未否認這幾個案例的涉及人是因為和平地行使和表達他們信仰法輪功的權利而被關押的。工作組認為中國政府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特別是其中的第19項。根據這一項,每個人都擁有信仰、良知和宗教自由的權利。這項權力包括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還是通過任何媒體來不受干擾地表達個人的信仰的自由,以及擁有自己主張的自由。

工作組在對中國的訪問報告(E/CN.4/1998/44/Add.2)中曾指出,行政拘留和勞教不應被用來對付行使《世界人權宣言》中賦予的基本權利的任何人。就以上四個案例而言,拘留確已成為強制破壞人們信仰自由的手段。

根據以上所述,工作組認為,對唐西濤、韓躍娟、趙明和楊燦榮的自由的剝奪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第10、11、18、19和20項,因此是屬於第二類非法拘捕,即侵犯基本權力的非法拘捕。

為此,工作組要求中國政府採取必要的措施對這四人的情況加以糾正與補救,以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所規定的標準及法則。工作組并敦促中國政府認可《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2002年6月18日



「婦女暴力」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2001年度報告

由拉迪卡‧庫穆拉斯瓦密提交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的信中,監察專員表達了她就中國暴力虐待婦女,尤其是野蠻虐待女法輪學員的深切關心。從收到的信息中得知,中國官方一直在對法輪功和其它氣功進行鎮壓。法輪功學員的大多數是婦女。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輪功被禁止,理由是「對社會和政治穩定有威脅」。法輪功學員被強迫放棄信仰。數以千計被拘留;其中很多人被送到勞教所接受再教育,或被關押在精神病院被強迫服藥。其中很多人被折磨或虐待。用於折磨女學員的手段包括:衣服被剝光;被用拳頭、木棒或其它刑具毒打在小腿、大腿、肩及其它部位;被踢;被用電棍電,特別是陰部、腋下、腳掌及嘴被電;戴手銬、腳鐐和被用繩子使勁綁從而導致劇痛;胳膊、腿被吊起,而且經常被吊在很冷或很熱的地方;身體各處被打火機燒;指甲縫被插入竹籤或針;手指甲被鉗子拽出;嘴裏、鼻子裏及陰道被灌入辣椒、辣椒沫或其他東西;被注射藥物從而導致經神錯亂及失去正常說話能力。據進一步指控,許多女學員被折磨致死或拘留期間無法得到及時治療而死。另據報導,許多女學員在逃跑中摔到窗外而死。


監察專員同時接到與以上相關的案例,現總結如下:
二零零零年十月,在遼寧省瀋陽市的馬三家監獄,監獄看守人員將十八名女學員衣服剝光後把她們投入男犯監牢。據報導,中共高級官員羅幹知道這個事件。據說這十八名婦女目前仍在關押中。
130. 據報導,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一千五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拘留在遼寧省馬三家勞改所。學員們被強迫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拒絕的人遭到身體的摧殘,被電棍電擊,被關禁閉,和被強迫做繁重的體力勞動。女學員的胸部和陰部被電棍電擊。勞教所的管理人員逼迫學員喝廢棄的井裏的水,喝後學員們都出現了中毒的症狀。
131. 從接到的信息中得知,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五十多名女法輪功學員被拘留在北京市通州區喬莊看守所。據報導,警察利用折磨和羞辱的手段企圖強迫學員放棄她們的信仰,失敗後,大多數學員被送到勞教所和精神病院。

監察專員特別提交了以下案例:

132. 黃秀玲,59歲,北京通州區馬駒橋鄉附馬莊人。據報導,黃秀玲在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下午被送到喬莊看守所,關在九號牢房。她拒絕背監獄規章并繼續煉功。結果她遭到毆打并被戴上手銬和腳鐐。犯人們用電棍擊她,還用力踩她的腳。他們將黃秀玲的乳房抓起,用力掐乳頭,并踢她的陰部。黃秀玲開始絕食抗議。從得到的消息得知,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下午,黃秀玲被轉到七號牢房。警察將管子插入她的鼻子給她強行灌食。警察讓她付十元錢買一次性使用的管子。因為她沒有錢,警察將管子留在她體內以便下次使用。到了晚上,黃秀玲無法忍受疼痛,將管子拽了出來。第二天,警察將她雙手銬在背後再次給她灌食。灌完後,警察將管子一頭在胃裏,一頭從鼻子出來給沾在臉上,以防她再將管子拔出來。當晚黃秀玲開始發高燒。雖然給了一些藥,但她高燒不退并開始嘔吐。警察看黃秀玲生命垂危,匆匆宣判她勞教一年,於當晚連夜將她送回家。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警察又將黃秀玲從家中帶走,送往北京天堂河女子勞教第四大隊非法勞教。據報導黃秀玲再次絕食。她被看守毒打,脖子被打壞。

133. 劉雪彬,54歲,北京市通州區城關鄉人。據報導,一九九九年九月四日,劉雪彬在通州區俱樂部煉功被拘捕。她被拘留三個月,無任何法律手續。劉雪彬被拘留期間受到各種酷刑折磨。看守們將劉雪彬全身衣服扒光,用沾鹽粒的濕毛巾抽打她,不斷地加鹽、抽打。劉雪彬全身留下一條條小血口。血口粘著鹽,鑽心痛。第二天傷口流膿水,沾住衣服。因為劉雪彬拒絕回答警察審問,被稱為神經不正常而送往精神病院。劉雪彬和最嚴重的精神病人關在一起。她被強行打針灌藥。三個月後才被釋放出來。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劉雪彬又去國家政府上訪爭取合法修煉法輪功。結果她被關進了精神病院。她的家人和朋友不知道她現在的情況。

134. 李亞萍,26歲。李亞萍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在喬莊看守所。她被反銬雙手并帶腳鐐。犯人把電棍插進她的嘴裏電直到嘴裏流血。李亞萍受盡各種折磨。之後她被非法送到北京市天堂河女子勞教第四大隊勞教。

135. 胡淑芳,38歲,北京通州區人。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胡淑芳為法輪功上訪。她被非法關押在喬莊看守所的西間。她幾乎每天被拷打,用電棍電,導致她全身是傷。她一直被帶腳鐐和手銬。一個月後她被非法勞教。

136. 公安又帶走胡淑文,胡淑芳的姐姐。她現被關押在北京市大興縣團河勞教所。

137.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河北省三河市燕郊法輪功學員嚴菊英到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上訪。她被拘捕後被送回燕郊公安分局。據報導,嚴菊英還沒有下車,分隊長楊希忠就開始對她拳打腳踢,揪著她的頭髮往臉上打嘴巴,并用腳猛踢她的下身部位。然後又把嚴菊英舉起往地上猛摔。據說他用木棒打嚴菊英的臀部數百下,用皮鞭往她的身上抽打很多很多下,又用電棍電擊她的全身,然後用拖鞋往嚴菊英的臉上猛打,并將電棍插入她的嘴裏電,往她的臉上吐唾沫并用力睬她的腳。據說他威脅用開水澆嚴菊英。楊希忠要嚴菊英脫衣服遭到拒絕,楊恐嚇說要找幾個民工來強姦她。然後楊對嚴菊英進行性騷擾。過一陣後,楊希忠作了審訊筆錄,然後又毒打嚴菊英一頓。當天夜裏嚴菊英被送到鎮政府大廳去參加轉化班。

138. 唐西陶,64歲,廣東省廣州市人,在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被捕後,被轉到廣東省槎頭(小島)女子勞教所。唐西陶被判二年勞教。期間,據報導,她遭到折磨和野蠻待遇。據說,她每次被關禁閉都很多天,她遭到恐嚇,為防止她煉功,她的雙手被綁起來,她生病時不給她治療,還強迫她從事體力勞動。除此之外,她的退休金被停,她的公寓和她的個人財產被沒收。

139. 謝桂英,32歲,安徽省淮南市人。從收到的信息中得知,在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七日的20:00左右,淮南市朝陽區派出所的警察對謝桂英家進行搜查,對她進行毒打後,將她帶到派出所。第二天凌晨,謝桂英因傷重被送到淮南市人民醫院。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上午10:00左右,謝桂英離開人世。當日下午16:00,公安將她的屍體送到大通殯儀館。據報導,為了掩蓋事件的具體情節,朝陽區派出所在事後的報告中聲稱謝桂英是跳樓自殺。

140. 王友菊,64歲,遼寧省大連市人。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王友菊被大連市共濟派出所警察從家中帶走,送到大連市瓦房店看守所。她每天被強迫從事長時間的體力勞動,如完不成任務,經常不許吃飯睡覺。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日,王友菊及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被釋放。王友菊非常虛弱,走路需要由別人攙扶,她胸部疼痛無法站立。在看守所辦公室王友菊被緊急搶救,但她還是當晚去世。
王友菊(王文菊)
141. 郝亞芬,河北省三河人。燕郊公安分局劉亞錄、祁曉全毒打進京和平上訪的郝亞芬。她被打得暈頭轉向,眼睛什麼也看不見。在郝亞芬昏迷的情況下,警察用電棍電她。她被鞋底抽打,被膝關節踹。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郝亞芬被三河電廠黨委開除公職。并被警察罰款於5000元。為了那讓她回家,她的家裏人不得不給公安局燕郊公安分局局長昝慶財送了2000元錢。據報導劉亞錄也向她的家裏人敲詐了1000元,說是交給北京官員的款。郝亞芬的單位還扣了她的工資和獎金。
142. 據報導,許文君於一九九九年九月被拘捕,先後被關押在三個看守所。開始她被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她為了保護大法書籍而絕食。遭到管教的毒打後,她被雙手、雙腳銬在一起。結果,她生活不能自理,無法行走或睡覺。之後許文君被轉入南昌市第二看守所,由於超期關押8個月之久,她第二次絕食。十天後家人將她保出回家。回家不到1個月許文君又被捕。據消息說,她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一日被判刑3年。

143. 據報導黃莉瓊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抓。她被關押在江西省南昌市第三看守所長達二十四天。從接到的報告中得知她在一年裏先後被關押三次。現她被判勞教3年。

144. 陳英,18歲,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一九九九年八月初,去北京中央上訪被捕。從得到的消息中得知,在返回黑龍江途中,警察恐嚇折磨她。她被迫跳火車身亡。她的家人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告知這個消息。

145 .趙金華,42歲,山東省招遠市人,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趙金華被張星鎮派出所抓走,同時被抓的還有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石對頭於家村的王鳳蘭,小賈家的馬玉鳳,河崖村的戰克雲和王好紅。五人被抓後被關押在派出所的一個屋子裏。因為他們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遭到警察的不斷折磨。不讓他們睡覺。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晚,警察進來用拳打他們,拿膠皮棒猛抽他們。他們用棒子先抽王鳳蘭,然後又給她纏上電話線過電,直到她昏倒。接著他們又用膠皮棒抽打趙金華,然後又把她拉到辦公室過電。他們一邊折磨趙金華一邊不停地問她還煉不煉了。趙金華昏過去後被送到醫院緊急搶救, 然後被帶回派出所。據說回來後趙金華感到胸悶,右半身麻木。她全身從頭到腳都疼痛。她的小便帶血,兩腿疼痛并且不能吃飯。她的身體從腰部往下都發紫發黑。警察沒有對她採取任何治療措施。一九九九年十月七日16:00,趙金華又昏迷過去。警察把她送到醫院急診室。但當醫生要做心電圖時,趙金華已經停止呼吸。從得到的消息中得知,驗屍報告說趙金華身上多處受傷,有皮下瘀血。驗屍報告結論是趙金華被鈍物擊打致死。從得到的消息中得知,打死人的兇手沒有被懲罰。相反,官方卻在調查將趙金華死因公佈於世的那些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兩名法輪功學員因將趙金華死因公佈於世被判三年勞教。

146. 董步雲,三十六歲,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董步雲去北京上訪。她在北京被抓後,於九月二十日由蘭山區警察從北京押回。她被關押在她工作的學校的二樓辦公室裏。董步雲被逼迫放棄法輪功但遭到拒絕。第二天,董步雲家人被通知說她跳樓身亡。她的遺體在當天中午前被火化。

147. 陳子秀,59歲,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北關徐家小莊人。陳子秀在去北京上訪的路上,在濰坊火車站被抓走。她被帶到濰坊市北關派出所看管接受轉化。據消息說陳子秀死在北關派出所,她的屍體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9:00被送到市醫院。當天19:30,公安將陳子秀家人召集到濰坊市金海賓館看管。直到二月二十二日,她的家人才見到屍體。據報導,陳子秀嘴上沾有血跡,牙齒被打斷,腹部腫脹。她的下身大面積青紫,兩腿腫脹。

148. 付曉鐫之母,年56歲,家住江西省高安市。1999年9月14日去北京旅遊時,在西大街一家旅館內被捕,後關押在江西宜春駐京聯絡處。據報導,為避免迫害,她於1999年9月16日凌晨3點試圖從窗口逃離,不幸墜地身亡

149. 餘香美,35歲,四川省重慶市長壽縣人。1999年11月去北京上訪時被捕并關押在重慶駐京辦事處。她試圖從窗口逃走,不幸墜地身亡。

150. 李桂華,47歲,家住四川省重慶市江北區江北城。1999年10月下旬去北京上訪時被捕。報導稱她在重慶駐京辦事處關押期間死亡。警察局通知了他的丈夫。他前往北京認領後,遺體隨即被火化。據稱她丈夫被警察威脅不許洩漏任何關於她死亡的信息。

151. 龔寶華,35歲,北京市平谷縣劉店村人。據稱她於2000年6月17日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時在東直門長途汽車站與另外7名法輪功學員一起遭警察攔截。被押至當地派出所後,其中六人遭警察毒打,龔女士受虐最重。事後經峪口衛生院檢查顯示她的鼻粱被打斷。警察將龔女士和其他學員遣往縣看守所。為了維護他們的權力,龔女士同其他學員一起進行絕食抗議。2000年6月25日晚8點,看守不顧她鼻粱斷裂而強行從鼻腔灌食。據報導,她回監號後臉色發青,感覺胸部麻木并懷疑看守灌食時把插管插錯位置。約10分鐘後,她進入昏迷狀態。號友呼叫看守,但無人應聲。過了一會兒,龔逐漸甦醒。這時看守才來將龔送去急救。2000年6月26日晨她被送回看守所,但情況持續惡化。2000年6月27日早晨,同監號友強烈要求看守再次送龔女士去醫療檢查。大約10點鐘獄醫同意送她去醫院。當晚9點左右,龔寶華被醫院宣佈死亡。
152. 張玉珍,46歲,黑龍江省鶴崗市人。據報導,為了阻止她進京為法輪功上訪,當地警察將張女士關押在鶴崗市鹿林山拘留所,并於四月份將其轉至鶴崗市第一看守所。張女士(Ms. Zhang)曾絕食5天,拘留期間屢遭毆打。她於5月初被釋放,據稱是由於在拘留所內長期遭受摧殘導致其身體病重。被釋放後她臥床不起,於2000年6月20日不幸逝世。

153. 孫淑芹,58歲,黑龍江鶴崗市人。2000年1月,孫女士與另一位學員到北京國家公安部為法輪功上訪。2000年1月24日被送進鶴崗市拘留所,2月14日轉入營北縣監獄。四月初曾絕食四天,於2000年4月27日在營北監獄關押期間被報死亡。

154. 安秀坤,49歲,衡水市人。據報導,安秀坤因修煉法輪功被單位開除,并對其進行2800元人民幣罰款。信息表明,安秀坤於2000年5月21日去北京公安部上訪,被接回并關押在區教委招待所。5月24日,安秀坤遭行政拘留15天。安秀坤拒絕在行政拘留手續上簽字,并宣佈保留上訴的權利,隨後她被送往路北行政拘留所關押。5月25日,在拘留所的第二天,安秀坤因拒絕抄寫看守所所規,被強行帶「牛鼻子」背銬,一種特殊的手銬。安秀坤開始絕食表示抗議。6月6日,安秀坤昏迷,當晚10點被送進縣醫院。2000年6月11日早7點30分,安秀坤在那裏逝世。
155. 繆群,四川省達州市渠縣人。據報導,2000年元月繆群赴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公安押回渠縣,關押在當地拘留所。在拘留所,她為了爭取修煉法輪功的權力而進行絕食。公安用塑料管從她的鼻腔到胃部,進行灌食。在灌食過程中,公安錯將管道插入她的肺部,不久,她便氣絕身亡。

156. 殷淑芸,46歲,吉林省長春市人。「兩會」期間進京向政府請願停止迫害法輪功,在黑嘴子勞教所關押期間被殘虐致死。

157. 姚寶榮,52歲,家住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姚女士於2000年5月17日在家中被捕,2000年5月19日在拘留期間死去,死因不詳。據稱她從公安分局五樓墜落後死亡。2000年5月23日凌晨2點50分左右公安將其遺體秘密火化。為了封鎖消息,警察還抓走20名法輪功學員。

158. 梅玉蘭,44歲,家住北京市朝陽區。2000年5月13日梅女士在家門口煉功時被抓,遂以絕食維護自己的權力。2000年5月14日,絕食三天後被同室一個不懂醫療技術的犯人強行灌食。回監號後她說頭痛,并開始吐血,一孫姓管教拒絕送其急救。她於2000年5月23日去世。另外5名知其死因內情的學員於5月26日被抓進看守所。

159. 王秀英,45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2000年5月13日王女士在天安門廣場煉功時被抓,關押在崇文區角門看守所。信息表明,絕食3天後,四個男人將她按倒在地強行插鼻管灌食,九天中被強行灌5次濃鹽水。2000年5月22日晚7時她昏迷後去世。

160. 孫秀琴,50多歲,黑龍江省鶴崗市人。孫女士於春節(2000年2月4日)前被抓進蘿北縣看守所,4月底突然死亡。警察在未通知其家屬情況下匆匆將遺體火化。

161. 李艷華,45歲,江西省南昌市人。為了向中國政府請願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女士於1999年10月二次到北京上訪。據報導她先被拘留10天,後又拘留1個多月。隨後於2000年元月7日未經審判被處二年勞教,關押在南昌市女子藥物治療中心(又稱勞教所)。李艷華與該勞教所的學員集體絕食,之後,勞教所看守將他們捆綁送至醫院。信息表明,醫院檢查顯示李艷華健康狀況嚴重惡化,她的內臟受損并萎縮。勞教所通知家屬將她帶回。回家二個小時後,李艷華在4月13日下午6時身亡。

162. 張淑琪,52歲,家住北京市西城區。1999年12月26日,張女士去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準備旁聽審判4名法輪功學員時被抓,并送往廠橋派出所。第二天被轉至西城公安分局拘留所。2000年元月14日下午,派出所突然通知家屬速去拘留所接張淑琪。回家後,張女士暈倒,嘔吐,并昏迷,被立即送往北京大學醫院搶救。但她無法恢復,於元月15日晚9點50分死亡。

163. 朱少蘭,50歲,家住遼寧省錦州。9月28日,錦州許多學員為一封呼籲恢復煉功自由的信件上徵集簽名,結果很多人被抓。為了聲明大家對這不公正對待的意見,40多名學員於9月29日開始絕食。朱女士便是其中一員。絕食2天後她身體變得虛弱,第四天開始嘔吐。饒陽派出所於10月5日將其送至醫院,1999年10月7日早晨她在醫院去世。

164. 夏衛,43歲,四川省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人。1999年11月上旬去北京上訪時被抓,隨後關押在重慶駐北京辦事處。據報導,她試圖從六樓逃走卻不幸墜地身亡。公安通知其丈夫不准透露此案的任何消息。

信息表明,2000年5月6日,因為曾去北京上訪或繼續修煉法輪功,12名學員被送至位於山東省膠州市揚州路的膠州精神病院(又稱膠州精神康復中心)。2000年10月6日,少部份人被釋放但大多數仍被關在醫院。據報導,他們只有在發誓不為法輪功上訪,不再修煉法輪功,并付幾千元罰款後才能獲釋。所得報告中有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虐待方式,包括被迫吃藥和打針,之後學員會感覺虛弱,他們還曾遭電擊。監察專員還收到下列典型個案:

165. 周彩霞。據報導,2000年6月4日,在膠州拘留中心絕食4天後她被送往精神病院。她被迫忍受打針,藥物,和其他專為對付精神病人的手段。

166. 匡本翠。2月14日,匡女士去北京為法輪大法上訪。信息表明,她被抓進膠州駐北京辦事處并關押一晚。第二天早晨,她在青島的工作單位將其送往膠州精神病院。匡女士被關在精神病院長達二個月,當作精神病人對待,被迫吃藥打針。她一天之內被強行餵藥三次,藥量從一粒增至每次6粒。兩個月後其家屬將她保釋。

167. 談桂華。信息表明,1999年9月12日,談女士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回家後,工作單位和政法委員負責人闖入家中強行將她送至膠州精神病院。談女士拒絕接受打針時,一個護士連同8個精神病人將其按倒進行強行注射。她每天都被詢問是否要繼續修煉法輪功,當回答肯定時,醫生馬上給以她電擊。她一天三次被迫吃藥打針長達兩個月之久。據報導,醫生甚至將有多種負作用的新進口藥用在她身上做試驗。結果導致她月經中斷,記憶力喪失。

據報導,1999年12月初,北京房山區城關派出所警察以編造的罪名逮捕了52名法輪功學員。他們中大部份是女性,包括:

據報導,警察未經任何法律和醫療程序將他們全部送往北京房山區周口店精神病院。據稱是為了防止他們在澳門回歸期間去北京上訪。他們要求每個學員付800至1000元人民幣。據說學員何時被放只有警察局的重要人物才能決定。52名學員在家屬付錢以後於1月21至22日全部獲釋。


2003年度報告

由拉迪卡‧庫穆拉斯瓦密提交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代表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康尼‧契普卡就酷刑和言論自由一案,緊急聯合上報聯合國工作組主席團。康尼‧契普卡於2002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捕。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工作組就女性法輪功學員生命垂危一案,緊急聯合上報聯合國工作組主席團。報告中特別列出如下案例。

168. 吉林省長春市三十歲的鄭東輝(女)被超期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黑嘴子勞教所為逼迫她放棄信仰,對她百般虐待,多次用毒打、電擊等手段,還將她吊在半空。由於多次長時間電棍擊打,鄭東輝已被折磨出心肌梗塞,身上的舊疤沒好又添新疤,導致傷疤變成了膿瘡。鄭東輝目前的健康狀況極差,生命危在旦夕。

169. 2001年11月初,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的栗淑傑(女)被一群突闖家中的安順路派出所警察強行帶至安順路派出所。在安順路派出所裏,一夥警察輪番毒打栗淑傑,用塑料薄膜套在栗淑傑的頭上,同時,惡警們還用針在栗淑傑的臉上一通亂扎,使她窒息昏死過去。被毒打後的栗淑傑,肋骨骨折,臉部和身體多處紫青。之後,栗淑華被強行送往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另日,在第一看守所提審室,栗淑傑又遭到一頓慘無人道的毒打,造成栗淑傑的骨折加重,脾臟被打壞,5天5夜不進米水,動彈不得。看守所所長回絕了栗淑傑提出就醫的要求。一個月後,栗淑傑被秘密轉走,從此下落不明。

170. 河北省的劉潤玲(女,38歲),2001年9月28日晚被劫持,并一直關押在石家莊第一看守所。2002年1月,為逼迫她放棄信仰,看守所指使犯人們對她虐待和毒打。犯人們把劉潤玲推進廁所,扒光衣服暴打一頓。然後,往劉潤玲的陰道裏塞頭髮、爛紙等髒物,還用針扎,這次虐待整整持續了40分鐘。劉潤玲被折磨得渾身上下幾乎沒有一塊好地方,兩個乳房成了青黑色,身上佈滿了針眼。

171. 河北省石家莊市的魏天琛(女,45歲),2000年5月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2年,同年11月因生命垂危被釋放。2001年7月魏天琛再次被劫持,并一直關押在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關押期間,因魏天琛不放棄信仰,被多次扒光衣服毒打。2002年1月,魏天琛被戴上了鐐銬,看守所一幹事唆使犯人往魏天琛的身上澆冰水。在那寒冷的冬天,魏天琛被強制在水泥地上睡了一個月。

172. 2002年4月25日凌晨,遼寧省興城圍平鄉的楊景新(女,37歲)、蘆桂芳(女,50歲)、趙玉華(女,41歲),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地下道被警察綁架。在天安門派出所,女警察將她們三人的衣服剝光,只留下一個褲頭,然後男警察分別將三人帶到不同房間裏毒打。還將她們的兩手背銬,用粉筆、筷子等東西插入手指縫,警察用力攥其兩指,最後粉筆被夾折了,筷子也弄折了,手指被硌成黑紫色,腫得很粗。警察又將暖水瓶的熱水往楊景新的頭上倒,楊景新被折磨得昏迷過去,全身上下均被打遍,渾身痛腫難忍。當天警察欲將她們三人直接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因三人遍體鱗傷,身體極度虛弱,被馬三家教養院拒收。2002年5月,興城圍平鄉派出所劫持了楊景新、蘆桂芳、趙玉華,并把她們三人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

173. 2002年12月,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王桂珍(女,52歲)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懷柔監獄。在北京懷柔監獄,王桂珍被三個警察用電棍同時電。王桂珍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後被插管。因插管誤入氣管,造成生命危險。在王桂珍被釋放的一週後,她再次被捕,并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關押期間,王桂珍經常被電棍電和毒打,臉上和脖子還劃了好多大口子。王桂珍被折磨得經常大口大口地吐血、咳血,吃不下東西。之後,她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院,至今下落不明。


「言論自由」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2002年度報告

由阿比德‧侯賽因提交


言論自由特派專員列舉了以下針對法輪功的迫害案例:

174. 2001年3月13日,互聯網站的創辦人、住在北京的楊自力在離開家時被捕。無從得知他被拘禁的地點,他也未被正式指控任何罪名。據信他的被捕與他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譴責對法輪功的鎮壓和揭露中國農民的經濟困境有關。他的妻子,陸坤,也於2001年3月13日被捕,警察就其丈夫的活動對她審問了48小時後才予釋放。

175. 2001年10月25日,特派專員與負責酷刑的人權特別專員送交給中國政府一項緊急呼籲,其內容是關於黑龍江省牡丹江市51歲的居民黃國棟及其兒子在2001年2月由於印刷和散發法輪功傳單而被捕。他們被帶到牡丹江市鐵嶺河南山派出所,在那裏警察把他們綁起來并殘酷毆打了他們一天一夜。之後,黃國棟被轉至牡丹江拘留所,在那裏他被三名警察不時地施以酷刑,特別專員并知道這三名警察的具體姓名。酷刑折磨導致黃國棟大小便失禁,并且不能進食直至2001年10月10日。

176. 2001年10月30日,特派專員與負責酷刑的人權特派專員就以下指控送交給中國政府一項緊急呼籲。2000年12月25日,張茂興及其大女兒張娟前往北京呼籲中國政府停止鎮壓法輪功。他們一同被捕并被押解回江西省九江縣拘留所。在拘留所張茂興遭受嚴重毆打,於2001年1月25日被折磨至死。即使在張先生死後,警察也沒有減輕對他家人的迫害。警察甚至沒讓張先生的妻子見其丈夫最後一面。張茂興的弟弟和10歲的兒子只被容許在遺體被匆匆火化前見了草草一面。他們看到張茂興的遺體到處是黑色瘀傷,在被從醫院抬去火化時仍被銬在一個鐵板床上。



「人權保衛者」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2002年度報告

由赫娜‧吉蘭妮女士提交
「人權保衛者」監察專員Hina Jilani女士在年度報告列舉了以下案例:

177. 山東省招遠縣法輪功學員李蘭英、陳世環、劉金鈴、池雲玲於1999年11月被拘捕。原因是他們向外界透露了在1999年10月被打致死的趙金華詳細死因。同年12月份,李蘭英和陳世環被判三年勞教,將被關押在山東省淄博縣的勞教所。

178. 2000年3月15日,楊莉女士由於向北京的國家信訪局申述法輪功學員的權益而遭逮捕并被關押在北京朝陽區拘留所一個月。期間她被置於惡劣的環境中。

179. 2000年4月24日,張學玲女士被判處三年監禁,并被關押在山東省王村勞教所。她的母親陳子秀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拘捕,於2000年2月21日被打死。張學玲女士四處奔走為母上訴伸冤,要求法院提供法醫鑑定,因而被判刑。被捕前,2000年4月20日,張女士向亞洲華爾街報透露了她母親的詳細死因和她的上訴伸冤歷程。

180. 2000年9月7日,香港的法輪功學員朱柯明被捕。原因是他在2000年8月29日向中國高級法院呈上訴訟書狀告國家主席江澤民,組織部部長曾慶紅,政治局委員會秘書長羅幹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目前為止,他的家人仍不知他的下落。

181. 滕春燕中醫師是一位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11月23日在北京的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三年監禁,理由是「洩漏國家情報給國外組織」。事情經過是2000年2月7日,滕女士領著國外記者到北京的房山區一個村莊并採訪了被強行關在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2000年3月,滕女士返回房山提供給一位男士數碼相機,以便拍下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和絕食情況。後來滕女士把這些照片通過電子郵件發給了國外的新聞機構。


2003年度報告

由赫娜‧吉蘭妮女士提交

監察專員在2003年度報告列舉了以下案例:

182. 2002年9月16日,特別代表協同非法拘留工作組首席編輯人員以及虐待問題特別編輯人員一起針對萬延海醫生的情況提出緊急上訴。萬延海醫生是「AIZHI(愛滋病)行動計劃」的發起人及協調人。據報導,萬延海醫生於2002年8月24日被國安部人員秘密拘留。信息表明,萬延海醫生的拘留可能跟他積極擁護人權以及與外界所稱其在電腦網絡上發表關於河南省由於不衛生抽血導致HIV/AIDS蔓延的消息有關。在其失蹤和被國安部拘留之前,萬延海醫生曾被便衣警察監視。由於合作學院受當局施壓停止與其合作關係,「愛滋行動計劃」被強行搬離辦公地點。信息表明,萬延海醫生沒有被允許與其家人及朋友聯絡,也無權自行選擇律師代表自己。
183. 據報導,2002年5月24日金子容子在天安門廣場散發關於揭露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迫害行為資料後被拘捕,并隨即遣往海定區公安局。

184. 單麗華在去北京向政府上訴呼籲停止違返法輪功學員人權的途中,被警察兩次拘捕。2000年2月10日,她在煉功時被微水鎮派出所拘捕。2002年10月,她因寫過關於法輪功學員人權狀況的信件而被判三年監禁。

185. 2002年10月10日,監察專員協同酷刑監察專員一起針對李群的情況建立了交流渠道。據稱,2000年3月13日李群致函南京市信訪辦,要求市政府尊重那些在南京精神病院被非法監禁并強行注射有害藥品的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信息表明,對此信的回應卻是李群本人被關進精神病院。在那裏她被強行灌食精神障礙藥物,導致大腦明顯受損。據稱,李群的親屬被拒接近她。

聯合國人權報告2003-2004年
民權和政治權, 包括酷刑和拘禁問題
酷刑和其它殘酷,非人道,惡劣的對待及懲罰
由監察專員逖歐-馮-鮑文提交

246. 在2003 年6月4日的信中, 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告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下列法輪功學員的個案。
247. 曹振起因代表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於2000 年2月18 日被拘捕, 被帶到塔爾埠縣派出所, 派出所的所長親自動手用警棍毒打他的臉,肋等處。據報導他於2000 年7月再次被拘捕, 警察將他打得昏死, 不省人事。
248. 陳香, 女, 2000 年4月18 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開「法輪大法好」橫幅被拘捕。她被非法關押在黃石市第一看守所, 管教把她的腳腕戴上腳鐐, 迫使她坐在床上,防止她盤坐著腿在地上煉功。腳鐐卡進肉裏。15 天以後她在家人交保釋金後被釋放。據報導由於長期遭受迫害, 她於2002年9月8日離開人世。
249. 李炳華, 於2000 年5月到北京政府部門為法輪功上訪被拘捕。被判刑一年, 關押在沙洋勞教所強制勞動,他被剝奪休息,被迫長時間保持令人痛苦的姿勢。四個「包押」 在勞教所管教的驅使下經常輪流毒打他。他還被長時間關押在一個單獨禁閉室。
251. 孫淑傑, 女, 45 歲,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的居民,於2000 年6月到北京政府部門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拘捕。後被押送到她單位的拘留中心,遭二位警察毒打并被判了一年的勞教。她於2001 年9月2日再次進京上訪, 被拘捕并被押送到她單位的拘留中心。她被關五天小號。2001 年10月,她因被迫重體力勞動, 導致大出血。在2001 年12月26日被釋放。後來,四位警察闖進她家,不顧她虛弱的身體情況, 將她大頭朝下拖下樓扔到警車裏。然後被關押在雙鴨山市拘留所。在拘留期間,孫淑傑進行了絕食抗議。
252. 黃天明,四川柳林鄉的法輪功學員,2000 年6月29 日被拘捕,被關在村政府大樓的會議室,手被銬在椅子上。他的臉部和上半身被包裹了新鮮的毒大麻。他被看用長竹棍子打了二個多小時。結果, 他的臉腫大,身體挫傷。
253. 張清樹 (男),鐘素芳 (女),因煉法輪功於2000 年6月29日被拘捕。被關在溫江縣的公安局。警察把張清樹的雙手銬起來吊著,腳指尖只能輕輕的觸地,然後用警棍、木棍毒打,用活麻抽,直到把他打得昏死過去。直到6月30日才把他放下來。鐘素芳同樣被用木棍擊打,用活麻抽全身,還將她光著腳站在活麻上。

254. 2000年7月21 日, 當張平華(音譯)打算代表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去找政府上訪時,她被拘捕并被送到青島行政辦公室。她一到那裏,就遭到毒打, 特別是她的臉、頭、下巴、胸口、肩膀和脖子部位。她被推倒在地,官員踩在她的頭上,踢她的臉。她的身體到處受傷,浮腫。
255. 郝愛同(音譯), 女,因拒絕放棄法輪功於2000年7月25日送到賈市勞教所。被關在小得不能站立,坐和躺的小牢裏,她被迫蹲著那裏。結果,她的腿因缺乏血液循環而麻痺和潰瘍。
256. 王洪昇,隋女士和另外17名山東台頭鎮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7月到北京上訪.他們被拘捕。在拘留期間,當地黨委書記帶領20個人用棍子毒打他們,逼迫他們每天六小時躺在燙的水泥地暴曬,將他們關在沒有空氣流通和非常高溫的車庫裏。連續三天不給水和食物。王洪昇被認為是上訪的組織者,打手們用鐵絲把他綁在樹上,頭上套上編織袋,10個人用木棍打,皮鞭抽。用香煙燒他的胸口和腹部,將他折磨得昏死,不省人事。
257. 羅小宇, 女, 2000年夏天被拘留在四川省資中市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看守頻繁地用狼牙棒毒打逼迫她放棄法輪功。她被打昏多次。由於遭受的迫害,她的身體腫起,她的股部被撕裂,血和分泌物順著她的腿淌下。
258. 李馮琪, 游全芳被拘留在四川省資中市楠木寺女子勞教所,2000年7月看守授意「包押」剝下她們的衣服,用木棍毒打。
259. 葉興華, 男, 四川人, 2000 年7月25日與其它法輪功學員一起被拘捕,被關在九龍鎮政府大樓。在派出所所長的授意之下,警察使用電線鞭加「活麻」鞭打他們,許多被拘留者,包括葉興華被打昏。他的全身被打腫。當他昏迷時被反背銬在樹上暴曬4個小時。
260. 牛懷義於2000年8月被關押在大慶勞教所。勞教期間倍受虐待和強制勞動。結果,他的健康迅速惡化。被釋放回家。到家裏後不到一個月於2001年4月就含冤去世。
261. 朱均秀,女,因為散發法輪功真像材料於2000 年10月14 日被肖家村派出所的便衣警察抓後,被關在肖家村派出所的一個陰冷而黑暗的小牢裏二天二夜。2000 年10月16 日,她被關到崇州市看守所,警察打她的臉和太陽穴,拽頭髮,導致她兩次昏迷。四天以後,她又被轉移關到懷遠鎮派出所的一間沒有窗口的小暗室達40天,裏面地上淌的都是尿和糞。不允許她洗漱或使用廁所。成都市公安局判了她一年勞教.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她被關禁閉達八個月。
262. 韓桂艷, 李秀珍 和鄭素芬, 三名遼寧婦女, 於2000 年10月被拘捕,被關在遼寧省的葫蘆島市看守所。 二名看守每天用鋼筋塑料棒拷打韓桂艷臀部。鄭素芬也遭到這二名看守用相似的方式拷打。李秀珍被擊倒在水泥地上遭到連續不斷的棒打,以至心臟病發作。
263. 肖先生於2000 年12月30 日被關在北京淮柔看守所的「水牢」。他被剝去衣服赤裸的關在一只裏邊帶釘子的小鐵籠子裏。在一個暗室裏,籠子被侵入污水中,污水淹沒到他的胸口或脖子。他被關在籠子好幾天甚至幾個星期,尿和糞只能排泄入水中。
264. 因為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汪秀(女)於2000 年12月被關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晝夜不讓她睡覺,將她衣服扒光,用兩把椅子把她放在椅子背上,脖子在椅子背上,腿放在椅子背上,中間是空的,兩隻胳膊往上舉和還用電棍電擊。
265. 劉桂紅,一名黑龍江省婦女,於2000年12月31日在去北京途中被拘捕,被關在山海關市。她被背肩式拷住,然後對她狠踢狠打,推憧牆壁而昏倒。
266. 隋村,女, 於2001 年1月14日被關在黑金河鎮派出所,所長親自對她暴打迫使她放棄法輪功。後來她被關到犯罪組遭進一步酷刑。警察還將她的長子扣留了24小時,打了30幾下耳光。隋村在犯罪組裏五天四夜不給吃東西,對她連續拷打。她被長時間銬在暖氣管子上,不給她睡覺。2001年4月她被判了一年的強制勞動刑并被關在佳木斯市勞教所。
267. 李鑫,河北省保定市人,因為他為了法輪功向政府請願。於2001年1月18日被拘捕,關在北京宣武區看守所,警察抽打他身體的敏感部位,用高壓電警棒電,用冷水澆他,用帶刺竹條抽,用木棍戳肛門,用開水燙。他以絕食抗議迫害。醫生建議他的腳要被截肢。但是,看守所官員將他帶出醫院,放在去保定市的火車上。
268. 許麗華, 女, 2001 年1月24日被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管教毒打。她被拽著頭髮拖進一間單獨小牢,拷在「鐵椅子」上八天,嘴被膠帶封住。
269. 陳剛、段沛臣、胡長安、張大海、崔湘君和魯長軍,都被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在2001年2月遭酷刑迫害。管教將他們的手綁在他們的背後,把他們推擠在床下僅讓腳伸在外。其他勞教人員脫掉了他們的鞋子和襪子,將他們的腳栓在凳子上,用塑料鞋子鞋底打他們的腳直到腳發青。魯長軍被在床上拷打, 以至癱瘓。勞教所的副主任迫使其他勞教人員作證,魯長軍是因為擦地板時跌倒,而斷後背。
270. 張桂榮, 女, 2001 年2月14日被關到萬家勞教所。從2001 年2月22日到3月9日她被單獨監禁,每天被迫站立17 到18 小時,連續60個小時不允許睡覺。把她的手銬在牢門上三天二夜,并且把她的手綁在背後然後吊起,只讓腳尖接觸地面。在2001年6月19日她又被堵住嘴懸吊了32個小時.
271. 楊玉峰, 女,一位醫生,2000 年11月19日被關在猴子山敬老院,她被迫只穿內衣坐在非常冷的地面上,當地官員在她的身上澆冷水。在她7個月的拘留期間,她的健康嚴重惡化而導致半身癱瘓.
272. 趙軍,2001年2月24日被牡丹江市南山派出所警察拘捕。在派出所,用鋒利的竹籤刺進他的手指。結果,他的右手腕下垂喪失功能。
273. 郭艷兵和他的妻子費月英,湖北黃梅縣蔡山鎮居民,於2001年3月6日被拘捕。第二天把他帶蔡山鎮派出所。在所長的指使下,8個惡警強行脫掉了郭艷兵的衣服,只留內褲,讓他躺在地上受凍,并一再用木和橡膠警棒毒打。接下來一天,他的手被銬在窗子上再打直到把他打昏過去。後來兩個惡警又把郭艷兵拖出去進行迫害,這一次歹徒們用手在郭艷兵的胸部用雙手抓住皮膚用力拚命往上拉,同時另一歹徒在抓起的皮膚裏用手往裏摳并往上翻,這種痛苦的程度不堪言。郭艷兵再次昏死過去。隨後他和他的妻子被關到黃梅縣第一看守。郭艷兵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其妻被非法刑拘九個月才放回。
274. 揚先鳳 和朱久英,女,湖北省沙市人,於2001年3月被拘捕被警察監管九天。警察開強光燈不讓睡覺。她們被迫長時間直立站在寒冷的外面。她們被迫坐在高凳子上受拷打,揚先鳳的胳膊被扭斷。她的眼睛被灌水。
275. 侯占海、李強、李慶如、牛俊會、繼文國,付洪偉和郭振德都被關押在吉林勞教所,2001年3月13日他們絕食抗議在勞教所的非人待遇。他們被20多個管教剝光衣服,用電棍毒打。牛俊會被打得處於危險狀態,送去醫院搶救。管教曾經唆使犯人毆打過付洪偉,用大頭針刺入他的指甲縫,用煙頭燙腳,用紙捲成卷插入鼻孔用火機點燃,被逼吞帶火煙頭
276. 趙鳳霞,女,48歲。2001年5月4日在萬家勞教所被一管教毒打得不省人事,小便失禁。她還被逼迫長時間坐板凳,不讓動。還有一次將她綁在床腿上,站不起來、蹲不下的姿勢,共綁了五天五夜。
277.2001年5月24日,李海燕(女)和六十名女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入萬家勞教所的男隊進行摧殘,折磨。她和七名女大法弟子被吊起來折磨(雙手倒背綁,腳跟離地,吊在二層床上),以至於昏過去,雙手持續幾天麻木。
278. 46歲的王玉芝是來自哈爾濱市的女商人。她第一次被捕於2000年春節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關押其間,她遭到犯人毆打。2000年7月15日她第二次被捕,在審問時,她被帶手拷并遭毒打。2001年7月她第三次被捕,并被訴為與「外國勢力」勾結的罪名。她最初被關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2001年報11月6日被轉到萬家勞教所。當她絕食抗議是,她被強行野蠻灌食。沒有專業訓練的醫生,用鋼撐子撐開她的嘴,將很粗的橡膠管從鼻孔插入口腔再進入胃中,灌進涼玉米麵粥。每次被灌食,她都滿口是血,身上被打得許多傷。犯人也奉命毆打她。她被關押了九個月,健康狀況急劇惡化,才把她釋放了。可是當她康復了,她還被命令回到勞教所。她逃到阿聯酋,然後又到了加拿大。由於她公開了她的遭遇,她在中國的親人被威脅,她最小的弟弟在2003年1月被逮捕。
279. 2001年6月4日上午,劉愛琴(女)在壽光市孫家集鎮馬家村被警察強行抓走,并遭到拳擊和打耳光。6月6日晚上,她又被6個喝醉了的警察打了幾個小時。警察們用皮鞭、內有鐵芯的皮棍、電棍殘酷的毒打著她。次日她被送醫院急救。醫院檢查結果為身上多處重傷,尿血、低血壓、脫水,然後從腫脹的大腿抽出一灘灘黑色的瘀血,幾天後又強行做溢流手術、腿上掏了兩個大窟窿。後來又被強行做了植皮手術以掩蓋他們的罪行。
280. 亓英俊被關押在王村勞教所。2001年6月被逼坐「鐵板凳」,并被幾根電棍同時電擊。「鐵板凳」是用鋒利的三角邊的鐵做的,被逼坐在上面的人,屁股回流血,化膿。
281. 2001年6月在萬家勞教所,楊秀麗(女)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管教毒達并關進小號。楊秀麗被雙手綁吊近48小時,并被揪頭髮,往鐵暖氣片上撞腦袋,而且還不讓用廁所。

282. 彭振和因在2001年為法輪功向政府請願而被判一年勞教。在長林子勞教所,他被戴手拷腳鐐,關進小鐵籠多日。2001年7月2日,他開始了長達到53天的絕食。在此其間,他被綁在「鐵椅子」上,管子從鼻孔插進去,被強行野蠻灌食,以至於多次昏迷過去。
283. 潘菊英, 女,湖北省護國村人。2000年8月10日,被國安局和公安局的人從家中帶到國稅局的二樓。她被打倒在地,腳趾、腳踝骨被警察踩碎,她的腳骨頭,踝骨和腓骨多處受傷。她被吊起來抽打,煽耳光。捏緊她的鼻孔,往她的嘴裏灌水。2002年8月11日,她的手被綁進裝有毒蛇的袋子達10分鐘之久,并被毒蛇咬了。
284. 童李軍(音譯)於2001年6月底被抓,關在錦州拘留所,在那裏他被強行灌食,被灌進大量的水。看守用縫衣針刺他的背部,用生銹的鐵釘刺他的大腿。他的小腿被厚木板打得發腫。他的陰莖也被針刺傷,并被澆上冰冷的水。他的手指甲和腳指甲也被針刺,并用木板打。
285. 2001年7月19日,曹迎春(女)在萬家勞教所被強行灌食并遭毒打。隨後,男犯人拽著她的手腳把她從監室拖走。她再次遭到強行灌食和毒打。
286. 2001年7月,劉正星因為拒絕在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上按手印,在沂水縣崔家峪鎮遭到毒打。他被用木棍、含鐵芯的橡膠棒等刑具殘酷毒打,而且還將開水倒在他身上。
287. 韓海東被關在遼陽教養院。2001年9月13日,韓海東被迫站在單行疊放的6、7塊磚上,手被吊銬在一新建門市房的防盜門鐵架上好幾個小時。他失去平衡,腳下的磚倒了,吊在空中一個多小時。晚上他又被一個管教吊在房樑上。9月15日,他又被用同樣的方式吊了一整天。第二天,韓海東的雙手被銬在纏電纜線的線軸上,腳下單行放5、6塊磚。他被用各種方式吊銬一直到2001年9月18日。
288. 楊崇玉,女,2001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抓捕。她被關押在溫江縣公安局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送到萬春精神病院摧殘。在精神病院裏,她每天都被逼迫吃精神病藥物,被強制注射大劑量的鎮靜劑。
289. 崔秋菊,女,2001年12月在河南鄭州十八裏河勞教所被管教毒打。她後來被送到醫院搶救,醫生發現她的內臟被打傷,腎臟壞死。三個月後,她又被抓,遭到毒打和電刑。
290. 李燕明(音譯),女,家住吉林省長春市。2002年1月25日,她被警察從家中抓走。第二天,她被拉到一處偏遠的樓房,被迫坐「老虎凳」。「老虎凳」是一個小鐵板凳,坐在上面的人,雙手被綁在背後,雙腿被綁在板凳上,腿下被塞進硬物,腿向上翹,造成膝蓋處斷裂。李燕明被逼坐直,眼向前看,不能轉頭,不能閉眼,不能說話,不能舉手。她在板凳上動一動就被打。
291. 李慧琪,女,2001年12月2日被石家莊維明街派出所綁架,關進石家莊第一看守所2個月,2002年2月2日送至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二中隊勞教一年。李慧琪在被勞教期間,由於」610」辦公室官員和勞教所管教的迫害,身體每況愈下,幾次出現危急,家屬也曾數次強烈要求見人,但均被勞教所拒絕。
2002年4月8日,李慧琪生命垂危,被送至河北省人民醫院搶救。李慧琪身體瘦弱得皮包著骨頭,很多器官喪失功能,需靠插管維持呼吸.後轉至河北省第三醫院治療。期間曾多次出現生命危險。她於2002年12月12日獲釋.李慧琪全身癱瘓,呈昏迷狀態,泌尿系統感染,肺部嚴重感染,氣管被切開,僅靠插管維持呼吸,全身不時出現抽搐。而勞教所卻不承擔她的醫療費用。
292. 穆祥潔,女,天津市女子勞教所。2002年1月,因不放棄煉法輪功,被警察逼迫在外面大雪地裏罰站3天3夜。她的手腳被凍壞,腫然後化膿,一個月不能走路。穆祥潔還被逼迫長時間戴手拷,手銬銬到了肉裏,鮮血直流,然後被惡警吊起,晚上又被送入禁閉室。在禁閉室,她的手被綁在窗戶上,一個星期不讓睡覺,被電棍電雙臂。
293. 魏在鑫,63歲,於2002年2月7日被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一處及糧站街派出所的警察抓捕,第二天送到吳家堡教養院。不允許他的家人去看望。2002年6月,魏在鑫被送到將軍派出所的第二看守所等待判刑。在此期間,看守所的警察唆使刑事犯人對魏進行毆打。7月份,魏在鑫被送往市醫院,并讓家屬領回。2002年11月15日魏在鑫因去世。

魏在鑫被迫害致死

294. 辜興芝,女,2002年4月2日在米易縣貼法輪功真相,被當地公安局警察抓捕,在毒打她後,將她送到米易看守所。在那裏她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關押,遭殘酷灌食達一個月之久。10月4日,辜興芝被送至醫院,於當晚死亡。米易縣警察沒有得到她家人的允許,就將辜興芝的遺體火化。 

辜興芝被迫害致死

295. 朱改娣,女,2002年夏天因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東三馬路派出所抓到鄭州市第一看守所關押。朱改娣在看守所被犯人打罵,身體非常虛弱,情況危急.在「保外就醫」期間,於2002年10月3日離開了人世。
301. 在同一封信裏,特別專員(又稱特別報告員)通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關於高淑艷的更多的信息。(在他2002年9月2日給政府的信中曾包括了高淑艷的案例,見E/CN.4/2003/68/Add.1,para.307,政府在2003年1月9日回復了這封信。)。據此消息,在被關押在萬家勞教所期間,高淑艷被綁在一種被稱為「鐵椅」的刑具上長達28天之久,然後在2001年6月18至20日之間,雙腕銬在監門上被吊兩天。之後,她被判20個月徒刑。
302. 在同一封信裏,特別專員(又稱特別報告員)通知政府,他收到了關於王芳,左秀雲,李艷紅的更多的信息。(在他2002年9月2日給(中國)政府的信中曾包括了這三人的案例,見E/CN.4/2003/68/Add.1,para.320,政府在2003年1月9日回復了這封信。)。據此信息,在萬家勞教所裏,2001年6月18至20號之間,獄警命令幾位男性犯人把這三位女學員按在地上,并用刀子和杓子刮她們的身體。之後,她們被逼迫躺在單人牢房骯髒的地上,并不給提供任何衣服,床和食物。王芳被吊起來,受電棍擊打長達40個小時。
303. 2003年6月4日,在一封和「非法濫用酷刑」特別專員聯合發出的信中,特別專員通知政府,他收到了以下法輪功學員的更多的信息。2003年11月12日,(中國)政府就其中一些案例作了回復。
304. 舒群華,女,40歲,四川省遂寧市白山村第三大隊居民,於1999年7月20日被捕,在三個月被關押期間受到虐待。2000年1月24日,當地警察將她位於第5樓的居所圍住,逼迫她交出她所擁有的法輪功材料。她被警察從5樓推下去,當場摔死。
305. 於麗鑫,女,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2001年4月15日,她雙手被綁在腦後,身體成90度彎曲,被踢打和電擊後脖項。第二天,她被帶進位於5樓的一個房間,強迫她打掃房間。被帶進房間不久,就有人目擊她從5樓窗口摔下,之後死亡。
于丽鑫(于立新)
於麗鑫從5樓窗口摔下死亡

306. 李澤濤於2000年9月8日被關進西山坪勞教所第7大隊,在勞教所裏,獄警命令與他同室的的刑事犯人打他,并逼迫他放棄法輪功。從2001年5月29日開始,他被強迫抬人糞至傾倒的地點。他也被剝奪晚上休息的權利。獄警曾把一張報紙疊進帽子,放在他的頭上,然後把他的胳膊綁在一根木棍上呈一條直線,把兩隻裝滿人尿的桶掛在他的兩隻胳膊上,強迫他舉著兩隻桶達數小時之久,同時他們還用埽把同他的後背。獄警們踢打他,并用刀子捅入他的肛門,2001年5月30日,他被毒打酷刑折磨致死。
307. 李長軍於2001年5月6日,因從互聯網上打印法輪功資料而被關押。據悉,2001年6月7日,武漢警方向他的家人通知他已死亡。據他母親講,在李長軍死後,她被允許短暫地看望她兒子的遺體,他臉部青紫,脖子紫黑,雙拳緊握,牙齒變形,相貌變形,後背像燙熟了一樣,慘不忍睹。
308. 趙子初,被關押在武穴市第一看守所,2001年7月,因大量吐血而被釋放。之後不久,因身體一直無法恢復而死亡。
309. 陳秋蘭,於2001年8月24日,在被關押在黑龍江大慶市看守所期間死亡。雖然一名警員在公開報告中聲稱她死於心臟病突發,但另有消息說她實際上是由於在被關押期間多次毒打和沒有醫療救護而死亡。
310. 沈德明,因在深圳時散發法輪功資料而被捕。他被關押在深圳九街村看守所6個月。放出時已被折磨至精神失常,身體健康嚴重受損。於2002年9月8日去世。
312. 李宏敏,女,於2002年9月16日被牡丹江市警察局抓捕。在同一天下午,她被毒打致死。警方人員把她的屍體從樓上扔下,然後聲稱她是跳樓自殺。她的屍體於2002年9月19日被火化。警方威脅他的家人不准向公眾洩漏此消息。

313. 王景義,於2002年2月,因散發法輪功材料被警方抓捕并關進瓦房店市看守所,2002年9月,他被判5年徒刑。在被轉進遼寧省,遼陽華子監獄僅18天後,於2002年9月21日被迫害致死。

314. 歐陽偉於2002年10月16日被甘肅蘭州市安寧區公安分局國安大隊的三名人員抓捕。次日被被判1年徒刑并,關進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台)。同室犯人毒打他的頭部,他於兩天之後去世。歐陽偉雙腕上的針口顯示他曾經被注射過藥物。
315. 熊鳳霞,女,於2002年10月13日,在被關押在李郁莊鄉看守所期間被折磨致死。她是在2002年10月1日與固城鎮其他18為法輪功學員一起被捕的。在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她曾被吊在天花板上,遭受橡膠管,桑木棍及其它兇器毒打。在2002年10月13日夜間,她被強迫灌食直至死亡。熊鳳霞的家人要求驗屍報告,而被拒絕。


316. 翟秀芹,女,於2002年9月15日晚8點被警察從家中強行帶走,關押在涿州市公安局松林店派出所南馬第三警務區。被關押期間她被警察銬在樹上三天三夜,然後又被銬在大板上吊了半個月,導致下肢癱瘓。警察於2002年11月16日下午4點通知其家屬把人接回家中,翟秀芹已被迫害得全身冰涼僵硬,於第二天凌晨4點死亡。家屬找到鎮政府,鎮政府官員拒絕接見。
318. 黃寶臣,65歲,於2002年7月被吉林省榆樹市警方強行抓捕,并關進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獄警命令同室的犯人毒打他,并且不給提供食物和水數天之久。據悉,2002年11月7日,當勞教所兩名警察和一名醫生送他回家時,他已經全身淤腫,人事不醒了。他的家人把他立即送入醫院,但他於20天後去世。
319. 胡紅躍,女,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9月28日在成都府南河邊失蹤。2002年11月單位接到公安局通知,聞知胡紅躍已死亡,公安只是出示了一張胡紅躍的照片,對其親屬和單位說是「餓死的」。胡紅躍的屍體於2002年11月19日被強行火化,親屬與單位均不讓見遺體。其被迫害致死的詳細情況有待進一步瞭解。

320. 史洪傑 2002年11月28日,當一些法輪功的資料在他的住所被發現時,被警察毒打致死。
322. 姜榮珍,女,2002年11月20日在哈爾濱藥物恢復中心因遭受虐待而去世。中心聲稱她是死於心臟病。但據目擊證人稱,她身體上有傷口和被電擊留下的痕跡。她的前額和背部都有孔洞。
323. 羅織湘,女,與她的丈夫,黃國華於2002年11月29日在廣州市海珠區被「610」辦公室的警察抓捕。他們被關押在海珠區看守所,在那裏他們遭受了殘酷的虐待。羅織湘開始絕食後,她的健康迅速惡化。2002年12月4日她被送往醫院,同天從樓上摔下死亡。
324. 王鳳偉,女,於2002年1月14日被山東省陽谷縣警察抓捕,在被送往莘縣看守所之前遭受毒打。在莘縣看守所她也遭到反覆毒打。2002年11月,她被毒打致死。

325. 侯女士,於2002年11月29日在甘肅省平安台勞教所因遭受酷刑折磨而去世。她的肋骨和盆腔都骨折,她也曾嚴重的大出血。在她去世後不久警方將她的遺體迅速火化。
326. 何華江於2002年9月16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慶新派出所的警察抓捕。2002年12月23日,他被關進大慶勞教所,在勞教所裏他因遭受酷刑虐待而去世。據悉,他去世後第二天,有人見到了他的遺體,他的喉嚨周圍有被扼勒的痕跡,他身上還有其他被虐待的痕跡。他的遺體最後被運至其他地點火化。

328. 孟桂英,女,於2002年6月被滿洲里市警察局警察抓捕,并被關押在市看守所超過7個月。在被關押期間,她曾遭到毆打并被強迫灌食。據悉,她於2003年1月20日被釋放,他的家人將他立即送往醫院,她於2003年1月24日在醫院去世。
329. 劉傑,女,於2003年2月6日被捕,并被關進雙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她曾遭受虐待。2003年2月17日,她的家人接到了她的死亡通知。
330. 蘭虎於2002年1月被捕,并被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將近一年。2002年12月,他被判11年徒刑,關押在南昌市監獄。在監獄裏,他每天被強迫勞動15個小時以上。2003年2月9日,他的家人接到了他的死亡通知,當他們趕到監獄時,他們發現他的身體枯瘦如柴。
337. 2003年6月8日,在一封和「婦女暴力問題」的特別專員聯合發出的信中,特別專員通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以下法輪功學員案例的信息。
338. 劉小芬,女,於2000年1月被(黑龍江省)五站鎮警察局的警察抓捕。她在警察局裏被關押了數個月。雖然她懷有一對雙胞胎已經5個月了,警察局長還是毒打她,拽她的頭髮并踢她。就在她分娩之前,她被迫交了5000元錢才被釋放。
339. 蔣忠利, 一位懷孕的婦女,於2000年1月被關進衡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她曾遭毒打。毒打導致她流產,她的健康狀況惡化,最後她被釋放,但是被軟禁在家。
340. 盧雲珍由於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1月在北京被捕,并被押回家鄉豐城市。據悉,她當時正有身孕,豐城警察局長下令在醫院給她強行墮胎。
341. 梁妹,四川人,於2000年2月被捕。在抓捕她的時候,她和她的小女嬰被警察掌摑耳光。據悉,2000年7月19日晚,她被當地警察局的警察從家中帶至警局。在警局裏,她雙手被銬在樹上,嘴被膠帶封住很長時間,以至於她的衣服都被乳汁浸透。她被關押在看守所15天,這期間她的嬰兒被丟在家中沒有母乳餵養。
342 .王少娜和她的丈夫,在他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2月15日被捕。他們被關押在蛇口看守所。她當時已有6個月身孕,結果為了可以合法地把她關進看守所,她被強行墮了胎。據悉,他們在2000年6月30日再一次被捕。王少娜被第二次強行墮胎,之後他被關進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
343. 王霞在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2月19日在北京被捕。在林河警察局被關押期間,她遭到毆打。第二天她被轉入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儘管她當時已有3個月的身孕,她還是被強迫幹重體力勞動。她被強迫以極為困難的姿勢站立很長時間,并遭到電擊。她曾被雙腕吊起整整一天。2000年7月30日,當她懷孕8個月時,她被送回林河市警察局。在警察局,警察試圖對她進行強行墮胎。據悉,在她分娩一個月後,她被迫流離失所,因為她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
344. 鄒桂榮, 被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在2000年2月記者採訪勞教所後,她遭受了毆打和電擊,和牙籤刺指甲縫之刑。她還被迫脫光上衣從一個牢房走到另一個牢房,也曾被倒吊起來,直到她雙頰通紅,眼球突出為止。(譯者注:鄒桂榮於2002年4月被迫害致死)
345. 楊平,在為法輪功上訪後,於2000年3月被捕。當時她已經懷孕,但是被強迫墮胎。她開始被關在武漢市中華路警察局,後來轉入蔡甸派出所。
346. 張武英和她的丈夫於2000年4月在國家信訪辦門前被22個警察毒打。她當時已有4個月身孕。一個月後,一個翠竹派出所的警察命令她去解放軍102精神病院去接受強行墮胎。但是強行墮胎失敗了,她還是生了孩子。2001年2月8日,他和她丈夫再次被捕,在抓捕他們的時候,嬰兒的頭部和腿部都受了傷。
347. 白莉莉,單淑華,鄭寶華於2000年5月被關進石家莊市女子勞教所。在被關押期間,她們曾被關在一間攝氏40度的房間裏整整一天,不准她們出去,也不准她們上廁所。許多被關押的女學員都受到了看守的性虐待,例如擊打她們的胸部。白莉莉在被用鞋底摑臉之後喪失了聽力。單淑華的身體上留下了許多被擦刮的傷痕。鄭寶華曾被僅以腳趾尖點地的姿勢吊掛起來達很長時間。
348. 竇建華在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6月被捕。她被關押在連珠山北鎮的北山看守所北山看守所。在看守所裏,雖然她已經懷孕了,她還是被強迫搬運沉重的磚頭。這導致了她流產。
349. 黎乃梅和武曉萍,和其他女性法輪功學員一起,於2000年7月底,被關在河北省井阱縣看守所。據悉,在被關押期間,所有的女法輪功學員都被剝光衣服,遭受毆打和被警察電擊。武曉萍被電棍擊打口部和陰部。儘管黎乃梅因作腫瘤切除手術的傷口還沒有癒合,警察還是用電棍擊打她的胸部。警察還電擊她的陰部。
350. 劉艷華在為法輪功上訪後,於2000年10月被捕,然後被關押在濰坊市櫻桃園警察局。雖然當時她已懷孕,警察局副局長還是毒打她,并將煙頭塞入她的鼻腔,并用腳踢她背部。
351. 嚴菊英在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10月6日被捕,被關進了三河市警察局。在此期間,她被警察踢打,拽頭髮,扇耳光。她曾被舉在空中然後狠狠摔下。一個警察鞭打和電擊她多次。這個警察曾威脅要用開水澆她的身體,并威脅要找人來強姦她。據悉,當她不服從警察時,她曾被強迫脫掉衣服,并遭受了性虐待。
352. 李淑蘭於2000年11月30日被捕,然後被關進北京警察局,海淀區分局。警察脫掉了她除內衣外所有的衣服,然後把她關入牢房,在警察的鼓動下,同室的犯人曾毒打她。他們拽著她的頭髮把她往牆上碰,并用毛巾緊緊地勒住她的脖子,知道她失去知覺。她的眼皮,臉部和胸部都被圓珠筆劃傷。儘管如此,警察仍然電擊她。李淑蘭曾絕食抗議對她的酷刑迫害。據悉,她曾陰部大出血,身體局部麻痺長達一年之久。當她一年後被釋放後,她已經不能正常行走。
353. 石女士,在2000冬季被關押在吉林黑嘴子勞教所期間曾被電擊,結果導致她的月經異常停止。
354. 黃七芬在去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20日被捕。據悉,在警察局內,她的臉部,胸部,陰部和身體其他一些部位都因被電棍毆打而嚴重燒傷和損傷。在嚴重的毆打下,她曾昏迷不醒。她曾被告知,只有她告訴別人她身上的燒傷的疤痕是因為她自己自虐造成的,她才會被釋放。
355. 劉曉蓮在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被捕,被關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勞教所。她曾絕水9天,為此警察曾大力踐踏她的背部。之後,她被送進赤壁鎮看守所,在那裏她遭受了長達20個月的酷刑迫害。據悉,看守所拒絕她的家人去探望她,晚上也不讓她睡覺。她曾被狠毒地踢打,并且被強迫跪在地上達12個小時。她曾被送往醫院,因為看守所給她強行注射了一種物質,導致她大出血。在她開始絕食之後,看守所釋放了她。但是在家中她仍被嚴密的監控,當她視力恢復正常後,她又一次被捕了。
356. 高勛虹在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22日被捕,被關進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山縣警察局。在警察局,她被幾次毒打。警察還蒙上她的雙眼,強迫給她灌辣椒粉,用針刺她的身體,脫掉她的衣服,對她進行性騷擾。
357. 顧朋,在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之後,她的丈夫和她6個月大的孩子都被捕了。她遭到電擊。她的丈夫被關進保定的一家勞教所。據悉,當她呼籲釋放她丈夫,為她丈夫請願時,她被關進了精神病院,并被強迫服用了使精神衰弱的藥物。
358. 陳亞麗,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在萬家勞教所。她被綁在一種被稱為「鐵椅」的刑具上長達28天之久,然後在2001年6月18至20日之間,雙腕銬在監門上被吊兩天。她也曾被電擊。一名警察抓住她的胸部,對她大喊侮辱性語言。為了抗議她所遭受的迫害,她曾絕食39天。
359. 王紅梅於2001年6月7日被蘭州大學警察局的警察抓捕,原因是她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她被關進蘭州市桃樹坪勞教所。在勞教所她曾絕食抗議被關押。當她被捕時,她已懷有身孕,但警察對她做了強行流產。
360. 徐女士,四川省興隆鎮人,她於2001年7月下旬被興隆鎮當地政府抓捕。儘管她當時有一個需要哺乳的9個月大的孩子,她還是被關進政府大樓裏,被迫與她孩子分開。據悉,她被雙腕吊起,并遭受毆打。毆打和懸吊時對她胸部所造成的壓力使她的乳汁流淌不止。
361. 汪友霞,由於懸掛法輪功條幅,被崔家鎮警察抓捕。被捕時,她已有身孕。她被警察毒打,并造成流產。
362. 楊頂英和朱家燕於1999年12月被第四機械公司保衛處抓捕,并被關進看守所。她們被關了15天,這期間,她們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2000年7月她們又被禦路口派出所關了15天。楊頂英被剝奪睡眠,并受到其他折磨。據悉,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在8個月拘留以後,她被判在沙洋勞教所第二隊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她被強迫長時間勞動。他被強迫坐在小板凳上經常長達整整一天。朱家燕有幾個晚上被剝奪睡眠。她被銬起來長達半個月,并遭受虐待。她曾絕食抗議迫害,但是遭到強迫灌食。在8個月拘留以後,她於2002年6月被判在沙洋勞教所第九隊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警衛夥同其他犯人毆打她,并且不讓她睡覺。在她被釋放的那天,一夥同室犯人以死亡威脅她,并用拖鞋搧她的臉,用髒衣服塞進她嘴裏,造成她臉部腫脹流血。朱家燕於2002年10月31日被關進沙市勞改中心,一個月後,她又在一個看守所裏被關了2個月。2003年2月21日,她被送至武漢市勞改中心,在長達20天的時間裏,她每天都受到4個同室犯人的各種虐待。
379. 2003年5月21日,聯合國監察專員為5月12日被吉林市公安局逮捕的王敏麗(女)發出緊急呼籲。她為逃脫逮捕而從窗戶跳出去,摔斷了兩根肋骨.她被警察帶到市醫院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為了讓她不說法輪功的真象,她被做氣管切開手術.結果她再也不能說話了。
386. 2003年6月11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報告指出,2003年5月11日,重慶大學28歲女碩士研究生魏星艷及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大學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大多是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因為在校園內放汽球掛條幅慶祝5月13日「世界法輪大法日」而被逮捕。據收到的信息,2003年5月13日,幾名警察把她抓到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的一個房間,叫來了兩個女犯人強行扒光了她的衣服。一個身著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艷按在地上,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姦了她。魏星艷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強制灌食并插傷了她的氣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講話。據報告說,2003年5月22日,她被送進重慶市西南醫院,在此緊急呼籲之時她的目前狀況不明。
396. 2003年10月28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為劉成軍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據報導他於是2002年3月被捕,被捕時被警察開槍射擊大腿,手也被燒傷。2002年9月他在吉林監獄被判刑法19年。在那裏他受到毒打和殘酷的迫害。2003年10月他被轉到長春市中心醫院,處於生命垂危狀態。

400. 2003年11月1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 聯合國健康權利監察專員為4名法輪功女學員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2003年9月27日,楊鳳蓮被強行綁架,送到邯鄲市西環路洗腦中心。楊鳳蓮絕食抗議,被灌食。身體非常虛弱,開始吐血,幾次出現休克。據悉省610親自來人將楊鳳蓮秘密轉移,送往石家莊。(具體地址不詳)楊鳳蓮和她16歲的女兒曾被逮捕并被殘酷折磨。據報導, 2002年5月22日威海市610頭子劉傑帶領4人將田麗扭住毒打。後就綁架到威海市城裏派出所,繼續毒打,最後又將她綁架到威海高區看守所。田麗被戴上背銬,強制坐鐵椅子,并拉到院子裏太陽下曬失去知覺。在醫院裏,田麗一直處於癱瘓狀態。醫院不能治癒,只得回家養病。陳英華2003年8月8日浙江省嘉興市公安局逮捕。9月13日開始絕食抗議。她被銬在床上,一根管子從鼻孔插入胃裏。她於9月26日被送往浙江省的監獄醫院繼續灌食。結果她全身劇痛并吐血。鬆綁後已不能自己坐起來,臉色很差,手腳冰涼,兩臂到處是青腫。針頭被扎入青腫的部位。她於2003年10月13日被保釋。
401. 李茜:2003年11月17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和主任監察員聯合為李茜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李茜於11月1日被上海國安局和蘇州國安局從上海浦東的住處抓走。現在下落不明。
403. 呂桂玲:2003年12月9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為呂桂玲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呂桂玲因在公共電視上插播解釋法輪功的真象,於2003年1月被捕,同年6月被非法判刑19年,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被殘酷迫害。因生命垂危被釋放,兩個月後,警察再次強行將她從家中帶走,9月22日將她送到位於濟南的山東省女子監獄。呂桂玲進行了近兩個月的絕食抗議。她被強行灌食,食物中加入藥物進行迫害。造成肌肉萎縮,瘦得皮包骨頭,無力行動,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監獄拒絕醫療。

聯合國2005年"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關于法輪功的人權報告與工作備忘錄(一)

404: 崔秀珍: 2004年1月8日,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起因和後果"特派專員,共同爲河北省石家莊市深澤縣61歲的居民崔秀珍發出緊急呼籲。她因爲修煉法輪功而被關押在石家莊勞教所。2001年4月8日,她被轉到河北省高陽勞教所。據說,崔秀珍絕食抗議對她的迫害,被灌人糞三次,幷引起嚴重腹瀉,送高陽縣醫院急救。治療醫生指出灌了那樣多的人糞有可能導致死亡。出院以後,獄警繼續打她,掐乳頭,一邊往她身上澆水,一邊用電棍電她,用鉗子夾肉,把她埋在雪裏直到昏死過去。據悉在這封信發出的時候,她仍被關押在勞教所,有遭受同樣的酷刑虐待的危險。
405:田曉飛:2004年2月4日,特派專員和聯合國健康權利特派專員,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爲田曉飛共同發出緊急呼籲。田曉飛,40歲,家住遼寧省遼陽市平山區崔東街,因爲修煉法輪功,被平山區法院判刑10年,關押在遼陽市鏵子監獄。根據得到的消息,2003年7月20日,田曉飛開始絕食,他被單獨關押在一間牢房裏,有兩個犯人一天24小時看管著,晚上睡覺時兩隻手也被手銬銬在床上。由于遭到强迫性的灌食,他的健康惡化,走路都十分困難。鏵子監獄不給他治療,說:等到田曉飛放弃修煉法輪功,或者他的五臟六腑都徹底衰竭了,就給他保外就醫。監獄還拒絕家屬探視。而且,35歲的曹繼光,四川鄰水縣棉麻公司職工,因爲修煉法輪功,被判刑5年,關押在四川廣元監獄。他被關在小牢裏,五個普通犯人看守整天監視他。曹絕食抗議獄警的酷刑折磨而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在此之前的一次强行灌食中,獄醫用橡膠管從曹的鼻孔插入氣管,抽出後再插入,如此反復,故意折磨曹繼光,惡警又用開口器進行灌食,將開口器放入曹的口腔內開到最大限度,使曹的口腔受到嚴重傷害。灌食以後獄警又扣取曹一半的食糧。
406:劉曉蓮: 2004年2月4日,特派專員爲湖北省赤壁市赤壁鎮63歲的劉曉蓮發出緊急呼籲。2003年12月28日,赤壁市當地警察將劉曉蓮抓走,不知道她目前身在何處。曉蓮女士因爲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關押,遭受酷刑折磨。例如,2003年12月6日,她被關押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19個警察和犯人開始打她。她的身體被五個人同時向五個方向用力猛拉,當時她的小便處撕開了,全身骨胳脫節,其他人輪班用50斤重的鐵鏈脚鐐打她懸空的身體。經歷一天的酷刑後,劉女士的全身多處骨頭被打斷,在痛苦中昏死過去。劉女士的脖子被野蠻地重擊。隨後,劉女士被用50斤重的脚鐐鎖了一個星期,半個月沒得到任何食物。鑒于劉女士以往所遭受的酷刑和目前的情况不明,對她的處境深表關切。

刘晓莲(刘小莲)
407: WL:2004年2月13日,特派專員爲黑龍江省綏棱縣馬場17歲的W.L.小姐發出緊急呼籲。根據得到的消息,在2002年七月,W.L.參加省高中考試,在回答政治考試題中有關法輪功的問題,她答道"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後來,公安局政治科,少年科和省教育廳的人來找她,她被迫離家出走。據報道她的父母被關押幷受到"610辦公室"人員的虐待。2003年5月,W.L.在哈爾濱打工,被警察抓到,送回綏棱縣被關押至今。不清楚她是否被以什麽罪名被起訴。報告指出,在她被抓時,610辦公室的頭兒特別指示要把她關押到法定年齡18歲,然後判刑。
408 孫玉華:2004年2月26日,特派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共同爲孫玉華髮出緊急呼籲。2004年1月14日下午兩點鐘左右,在孫玉華家樓下,呼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帶一幫人(特派專員知道這些人的名字)綁架孫玉華至呼蘭縣公安局,只因爲她修煉法輪功。在呼蘭縣公安局,一些警察(特派專員知道這些人的名字)對她進行了殘酷折磨,刑訊逼供。報告指出她後來被送到呼蘭縣第二看守所後,絕食抗議對她的折磨和關押。孫玉華不肯放弃她的信仰,被送到呼蘭縣第一看守所,她在那裏繼續絕食抗議。她被强行灌食,幷導致生命垂危。呼籲中表示擔憂她會因此遭遇而失去生命。報告中也指出,孫女士的丈夫張慶生因講法輪功真象被綁架關押在呼蘭縣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呼蘭縣公安局在2004年1月14日還綁架了孫女士的女兒,18歲的哈爾濱師範大學呼蘭學院學生。孫的女兒遭受了酷刑和審訊達4天之久,後又送往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關押。

409:李冬青: 2004年3月2日,特派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共同爲法輪功學員李冬青發出緊急呼籲。李冬青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大北女子監獄,患急性肝炎,被超期單獨關押,受到監獄警察的謾駡、毆打、電擊。被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期間也受到殘酷折磨。目前冬青身體浮腫,而且精神不太正常。由于李冬青在拘留期間受到的拷打和虐待,以及她目前的健康狀况,對她的身心狀况深表關注。
410:唐乙文: 2004年3月15日,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起因和後果"監察專員,爲唐乙文(女),廣東省珠海區37歲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2004年2月23日,唐乙文因爲申請護照而被從家中帶走。她的丈夫也因爲她申請護照而被審問。據報道在這份呼籲信發出的時候,唐乙文被關在廣州白雲區椽頭法制學校接受"再教育"。2004年3月10日收到消息說她的健康很糟糕。她已經絕食17天抗議對她的拘留。唐乙文的家人曾跟廣州市的警察交涉,要求調查對她的拘留的合法性,幷要求立即釋放她。據信直到現在,這封信發出的時候還沒有見到任何行動。
411:劉梅:2004年4月30日,聯合國身心健康權利特派專員,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起因和後果"特派專員,共同爲住在遼寧省東港市的36歲的劉梅,發出緊急呼籲。據悉在這封信發出的時候,她被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女子監獄。2004年3月10日,劉梅的家屬趕到大北監獄女子監獄去看她。據她的親屬說,劉梅是被犯人用車子推進接見室的,嘴上戴著一個大口罩,身體極度消瘦和虛弱,說話已經十分吃力。當劉梅說她快要死了的時候,會見立即被終止。從那至今再也沒有得到她的消息。劉梅和她的丈夫因製作、散發法輪功真象材料,于2002年4月9日被綁架幷被各判13年。劉梅自被捕以來,先後被關押在丹東市公安局,丹東市拘留所和大北監獄。爲强迫她放弃法輪功,劉梅遭受了種種酷刑折磨,包括渾身用電棍電,用塑料棒敲頭等。劉梅曾經發高燒,長時間得不到治療,肺部被燒壞了,她的健康狀况持續惡化。鑒于她所遭受的酷刑,她的健康狀况,得不到及時的很好的治療,對她的身心健康深表關注。
412:黃向微: 2004年5月7日,聯合國特派專員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中學音樂教師,44歲的黃向微,發出緊急呼籲。據悉他目前被關押在長林子勞教所。據報道黃向微絕食抗議警察對他的迫害,處于昏迷狀態,生命出現危險送醫搶救。2004年4月入醫院以來,他的家人被拒絕探視,對他的情况一無所知。黃向微是因爲修煉法輪功,在2002年5月15日,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從家中抓走,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的七處。黃向微拒絕放弃法輪功修煉,被迫害得下肢癱瘓,不能行走。2002年11月3日,被判非法勞教3年,轉到萬家勞教所,後被抬進萬家勞教所醫院。在萬家勞教所醫院,黃向微被關押了一年,受盡了折磨和欺淩。由于行動不便,每次上厠所時被迫在地上爬行。2003年12月份,黃向微又被抬到長林子勞教所。那裏的警察假稱黃向微絕食,强行給他灌濃鹽水進行迫害,在地上拖他。對黃向微遭受的酷刑和虐待深表關注。
415:金江和妻子韋麗梅: 2004年5月18日,聯合國特派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爲30多歲的河北泊頭市居民金江和妻子韋麗梅共同發出緊急呼籲。2004年4月8日,他們在自家開的飯店內講法輪功受迫害的真象時被逮捕。7名警察還在飯店中查抄了法輪功書籍和資料若干。金江和韋麗梅現在被關押在泊頭拘留所,他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綁起來强行灌食。據悉金江拒不配合,被打得右耳流膿、下巴錯位、兩腿和兩根肋骨被打斷。韋麗梅也被打得遍體鱗傷。他們沒有得到應有醫治。緊急呼籲中對如果他們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而使他們二人的身心健康惡化深表擔憂。
414:孫艶青2004年7月8日,特派專員與任意處决問題的特派專員和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聯名簽署了一封信件,表達了他們對以下事件的關心。
孫艶青,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鋼鐵公司機修廠職工。2000年,在她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時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在被酷刑折磨幾個月後,她的情况十分危急。報告稱,她被送回家鄉的醫院接受治療,但于幾天後去世。
415:陳愛忠:33歲的陳愛忠是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北辛堡鎮蠶房營村居民。據收到的消息稱,1999年7‧20以後,陳愛忠與其全家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陳愛忠于9月12日被捕,幷被關進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第六區。報告稱,在勞教所被酷刑折磨之後,他于2000年9月20日去世。

416:朱有榮,朱有榮是河北省張家口市居民。據信,在河北省第一勞教所第二女子大隊遭受酷刑折磨後,她于2000年12月16日在勞教所內去世。
417:範亞雄:42歲的範亞雄是河北省張家口市十五中學教導主任。她于2000年5月去北京抗議對法輪功的迫害時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張家口610辦公室將她送進沙嶺子精神病院進行迫害。在精神病院,她被强迫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2000年六月。她被判3年勞教,在唐山勞教所內,她遭受了酷刑迫害。她于2000年被釋放回家幾天後去世。
418:張志根:53歲的張志根是張家口市綉花廠職工,法輪大法弟子。她在2000年4月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時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610辦公室人員將她關在張家口市宣化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17天中,她被酷刑折磨,一條腿嚴重化膿,幷被迫截肢。據收到的消息稱,2000年10月6日,她在北京再次被捕。據信,她在張家口市十三裏看守所被關押九天,幷遭受酷刑折磨。被釋放回家後,由于在看守所遭受的酷刑折磨,她于2001年2月25日去世。
419:蔣素花:50歲的蔣素花是河北省張家口市赤城縣樣田鄉石灰夭村居民。據信,她于2002年2月8日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由于在看守所內遭受的酷刑折磨,她于2002年3月3日被警察監管時去世。
420:沈立之,33歲,大學文憑,瀋陽市人,妻子羅芳,四川省樂山市人。據信,他們于2002年2月1日被成都市營門口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宣稱,在75路公共汽車上被捕時,他們携有揭露迫害法輪功真象的資料。據信,他們被關進成都市看守所。沈立之被酷刑折磨後,于2002年3月3日在青羊區人民醫院去世。警察于一年之後,即2003年3月3日,才通知其父母。據收到的消息稱,被捕時,羅芳懷有8個月的身孕,610辦公室的田新民迫使羅芳流産。她于2002年5月8日被釋放,但于12月5日再次被捕。她遭受了酷刑折磨,幷被判12年徒刑。從2003年8月起,她被關押在成都龍泉洪安鎮川西監獄。
451:劉海波:34歲的劉海波是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醫院CT科醫生。據收到的消息稱,1999年7‧20以後,他兩次到北京爲法輪功上訪。有報告稱,因爲這個原因,他被判1年勞教,幷被關在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由于拒絕放弃修煉法輪功,他被先後轉入長春奮進勞教所和朝陽溝勞教所。在勞教所內他曾數次遭受酷刑折磨,他的刑期被延長9個月。被釋放後,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警察于2002年3月11日將劉海波從家中强行抓走,幷將他折磨致死。據信,他在2002年3月12日在120急救中心去世。
452:劉玉清:40歲的劉玉清是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居民。她曾先後于1999年10月23日和2000年12月21日兩次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幷因此而被抓且被酷刑折磨。據信,在她被釋放後,3名朴屯區派出所的警察于2001年2月15日將她從工作單位的三樓强行拖下,幷將她抓進派出所。據信,她被關入撫順市看守所,半個月後,她被轉入吳家堡勞教所,幷遭受酷刑折磨。2001年4月11日,她被家人接回。由于酷刑所導致的內臟永久性損傷,她于2002年4月13日去世。

453:宋翠玲:52歲的宋翠玲是河北省張家口市居民。據收到的消息稱,2002年5月5日當她在天安門廣場爲法輪功請願時,警察抓捕了她。據信,她被關進張家口市看守所,在那裏她遭受了酷刑折磨。她曾絕食抗議所遭受的迫害。她于2002年5月20日被迫害致死。
454:尹玲,34歲,家住黑龍江省寶清縣597農場。據收到的消息稱,2001年12月28日,597農場派出所所長朱紹坤夥同其他幾名警察强行綁架了她,幷判她3年勞教。她被關入佳木斯勞教所。她于2002年10月28日開始絕食抗議。據信,她曾被長期灌食折磨,幷曾被整日銬在床稀?002年11月14日,勞教所通知家屬把人接回,回家後不久便因長期遭受的折磨而去世。
455:薛霞,33歲,河北省邢臺市介家屯居民。據收到的消息稱,她于2000年1月1日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時被捕,幷被判3年勞教,被關押在石家莊勞教所。在勞教所,她曾被毒打,幷被灌食不知名藥物。她于2001年5月,被强行從母親家帶到石家莊勞教所,遭受洗腦。據收到的消息稱,她于2003年1月4日被送至邢臺市接受治療。由于遭受長期酷刑迫害,她于2003年2月21日去世。
456:陳洪平,32歲,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人。她和她姐姐(法輪功學員)一起被捕幷遭受東花園派出所警察毒打。據信,她被送往高陽勞教所,幷遭受酷刑迫害和24小時反法輪功洗腦。被釋放回家不久,她便于2003年3月5日去世。
457:于永泉,45歲,黑龍江省大慶市第二制米廠職工。據信,他于2002年5月11日被讓胡路區公安分局即創新派出所警察抓捕,幷被送至讓胡路區看守所。他被控制造法輪功材料,幷于2002年9月22日被讓胡路區法院判處10年徒刑。他被關押在大慶市紅衛星監獄。據收到的消息稱,2003年3月8日,他被送入監獄醫院急救,由于長期酷刑折磨,他于當日去世。

458:陳湘睿,29歲,湖南衡陽人。他曾先後于1999年10月27日,2000年3月和2000年4月下旬3次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幷被抓捕數次。2001年1月,警察將他從家中强行帶走幷在看守所將他關押半年之久。據信,2003年3月11日,衡陽市公安局國安支隊隊長雷振中帶領一夥警察闖入他家對他拳打脚踢,幷將他拖出家門,强行塞入警車。在派出所他曾遭到折磨。第二天早上他被送入醫院,隨後去世。驗尸報告顯示,由于遭受毒打,他的內臟器官受到嚴重創傷。

459:高淑華,49歲,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關中河路居民。她于2003年3月14日因散發揭露迫害法輪功的材料而被捕。她在濰城看守所被關押13天,期間她曾絕食抗議迫害。據收到的消息稱,由于酷刑和遭到强行灌食,她于2003年3月26日去世。
460:李建侯,67歲,四川省南充市人。據信,他于2003年3月27日在四川省德陽監獄被迫害致死。據收到的消息稱,他曾先後4次被當地610辦公室抓捕和監禁。
461:李英,遼寧撫順市望花區釉岩街居民。她于2003年3月31日被望花區公安局和當地派出所警察抓捕,幷被關進撫順市公安局第一分局。他于2003年4月2日去世。報告稱,在被關押期間所受的酷刑虐待是導致她死亡的原因。
462:趙春迎,56歲,黑龍江省鶏西市居民。她于1999年被鶏西市公安局恒山區分局警察抓捕,幷被關入萬家勞教所。被釋放後,她在互聯網上發表了她被迫害的經歷。據收到的消息稱,恒山區分局的警察發現了她發在網上的文章,幷于2003年4月15日再次逮捕了她,將她關進鶏西市第二看守所。2003年5月10日,她的家屬受到了她的死亡通知。在家屬的要求下,兩名驗尸官檢查了她的尸體,幷發現了數個曾遭受迫害的證據。可以確定,趙春迎是死于在看守所期間所遭受的嚴酷迫害。報告稱,她的家屬曾在這封信發出的幾個月前就試圖用各種途徑將凶手繩之于法,但迄今爲止還沒有任何結果。

463:楊玉芳,47歲,張家口市大境門外東窑子鄉、東窑子村人,由于修煉法輪大法,于2003年5月17日被捕。她于2003年6與16日,在張家口市十三裏看守所被關押期間折磨致死。

464:隋廣西與他妻子都是山東萊西市牛溪埠鄉向陽嶺村法輪功學員。2002年9月17日,夫妻二人被强行塞入警車,幷被在三教村小學被關押了四天。隨後,他們被轉入萊西辛莊610洗腦班,在洗腦班,他們被强迫灌輸詆毀法輪功的宣傳。由于隋廣西拒絕接受洗腦,警察向他實施了各種酷刑。20天后他設法逃出了洗腦班,但由于長期遭受迫害,于2003年7月4日在平度第一人民醫院去世。
465:曹平,40歲,四川鄰水縣九龍鎮曹家壩人。據收到的消息稱,由于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他于2000年6月被拘留15天。2001年5月,在散發法輪功傳單時,他再次被捕,幷被關押在鄰水縣看守所。在看守所,他曾遭受鄰水縣警察局和城北派出所警察的毒打。隨後他被判4年徒刑,幷被關在四川德陽監獄。被關押期間,由于遭受毒打和酷刑折磨,他的內臟器官受到嚴重損傷。經勞改醫院鑒定此人已生命垂危,無法救治時,2003年5月27日通知家屬接回。他于2003年7月17日去世。
467:白曉鈞,35歲,吉林省東北師範大學教師。由于去北京爲法輪功上訪,他被關進朝陽溝勞教所。在被關押期間,他曾受酷刑折磨,幷于2003年7月18日被折磨致死。譚成强,黑龍江省雙城市韓甸鎮紅城村人。由于修煉法輪功,他曾多次被抓捕,關押。據收到的消息稱,他于2003年5月18日再一次被雙城市610辦公室人員抓捕。他被關押在雙城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他曾絕食抗議。他被强行灌食,幷被送往醫院搶救。在610辦公室通知他的家屬領人的幾天之後,由于長期遭受迫害,他于2003年7月19日去世。
白晓钧(白晓军,白小军)
468:田俊龍,41歲,伊通滿族自治縣五一鄉馬家屯農民。2002年秋,由于散發有關迫害法輪功的真象材料,他被關進葦子溝勞教所。三個月後他被轉入長春朝陽溝勞教所。2003年9月1日,由于身體狀况惡化,他被送回家中,由于長期遭受迫害,他于2003年9月21日去世。
田俊龙(马俊龙)
469:劉秉森,39歲,大慶市第六火警大隊消防員。家住讓胡路區菜庫樓區。2000年10月,在散發反迫害真象材料時被捕。據收到的消息稱,他被判勞教二年,幷被關押在大慶市勞教所。2003年10月20日下午,他被關在小號遭受酷刑折磨直至喪失知覺。隨後,他被送往大慶市人民醫院進行急救,但由于遭受長期迫害,他于2003年10月21日去世。 
470:閆海,37歲,河北省張家口懷來縣土木鄉土木村農民。2002年10月30日,狼山派出所警察王國洪與其他十多名警察闖入閆海家中,幷將他抓捕,罪名是修煉法輪功。自被捕以後,他在懷來縣看守所身心都遭受了折磨。警察對他進行連續不斷的洗腦,試圖迫使他放弃法輪功。據收到的消息稱,閆海被關押和折磨了一年零4天。2003年11月14日,在身體極其衰弱的情况下,他被轉入十三裏看守所。2003年11月22日,他被送進251醫院,幷于2003年11月24日去世。據信,長期受到折磨是導致他死亡的原因。11月27日,當他的家屬前往醫院告別遺體時,有10個武裝警察守在病房不讓他的家屬和遺體單獨在一起。
471:張長明,50歲左右,家住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由于爲法輪功上訪而被逮捕幷被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在勞教所中他被酷刑致死。他曾被送往醫院急救,但醫生拒絕接受,因爲他當時已在死亡的邊緣。有證據表明,爲了逃避責任,勞教所當局將他送回家中,他到家後不久便去世了。


聯合國2005年"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關于法輪功的人權報告與工作備忘錄(二)

2004年7月15日,聯合國言論自由特派專員與身心健康權利問題特派專員和婦女暴力和後果問題特派專員一起,聯名發出一項緊急呼籲:

472:耿菊英,32歲,河南孟州市,城伯鄉羅莊村居民。2000年,她與8個月大的孩子一起被孟州市610辦公室和警察分局人員抓捕幷被關入看守所(特派專員知道這些人員的姓名)。據信,她被捕的原因是因爲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由于看守所惡劣的環境造成的營養不良,耿菊英沒有足够的奶水喂養嬰兒。在她被釋放後,2002年5月25日,警察(特派專員知道這些警察的姓名)在沒有任何事先警告的情况下,翻墻而入,從家中將她帶至警局。她當時正有身孕。有證據表明,爲了將她送入勞教所,警察將她强行墮胎。他們給她注射墮胎藥物,幷觀看全過程,在她處于痛苦中時挖苦嘲笑她。隨後,她被送入河南省焦作市看守所。因爲拒絕放弃法輪功,她被關入十八裏河勞教所至今。有報告稱,耿菊英的父親耿學才,兄弟耿華明都曾因修煉法輪功而被多次拘捕。
473:陳亞茹,46歲,家住天津市河西區小海地。2001年4月,她在家中被捕,幷被判2年勞教。她被關押在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幷遭受折磨。2002年5月13日,陳亞茹在勞教所煉功,作爲懲罰,警察將她關入黑暗的小號,毒打幷踐踏她的胳膊。警察們將陳亞茹的兩臂拉成了一字形,銬在了兩個床上,就這樣陳亞茹被前後銬了23天。2003年4月6日陳亞茹與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將勞教所內詆毀法輪功的標語撕掉,被警察們拖到一間屋後,强行的扒掉她們身上的毛衣毛褲,只留下秋衣秋褲,又將她倆拖到樓道裏,將她們的雙手捆起來命令她們跪下,她們不下跪,便被6個男惡警(特派專員知道其中幾名的姓名)用6根電棍將陳亞茹電倒在地。一個警察用電棍電擊陳亞茹的陰部20分鐘之久。之後警察們又用同樣的方式電擊另外那位法輪功學員。隨後又對陳亞茹全身實行無漏的電擊,致使陳亞茹的牙齒全部鬆動。一個多月她的右臂不能動。
473:彥淑君,50多歲,2000年11月份因堅修法輪功被天津和平區公安局逮捕,在派出所中警察凶狠打她的耳光,後她被非法判兩年半勞教,關押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四大隊。2001年6月1日,彥淑君又被轉到天津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由于彥淑君堅持不肯放弃信仰,警察們就不讓她睡覺,每天只有兩個多小時的睡眠,因反抗對她的長期迫害,彥淑君絕食12天,爲此勞教隊對她加期。2003年4月1日,隊裏又强行洗腦,她被警察拖到一間小黑屋,用電棒電擊她的全身。她們將她衣服扒去,讓管教科的男警察們參觀他們的電刑"戰績",後又將彥淑君關在了一個長約0.5米,寬約0.3米,高約1.5米左右的木籠子裏,而身高1.7米的彥淑君,只能歪著身子,低著頭站。就這樣彥淑君被折磨了8天,過後走路瘸了很長時間。
474:郭寶花,30多歲,家住天津市塘沽區。2001年4月被抓捕,因拒絕閱讀誣衊法輪功的文章遭到警察們的捆綁和體罰,後又被關到那個木籠子裏長達一個多月,爲此,郭寶花以絕食的方式抗議對她的迫害,絕食37天。在這期間警察吊銬了她37天,後又將她關進小黑屋裏一個多月。由于她依然堅持修煉法輪功,警察又將她銬在暖氣片上,見還不行,又將她的兩臂伸到了極限,分別銬在兩邊。後又將她站著吊銬著,對她進行殘酷的迫害。2003年4月1日,她又遭到警察們用多根電棍同時電擊全身。郭寶花在被電刑迫害後,又被關進那個木籠子裏許多天。
475:蘇艶華,黑龍江佳木斯蓮江口居民。由于修煉法輪功,于2002年4月15日在其弟弟家被當地派出所抓走,當天送進市看守所。兩周後被送進佳木斯勞教所。到勞教所不久,就被强行洗腦。2002年7月末,看守們强迫她坐小凳、聽誣衊法輪功的廣播。由于她拒絕洗腦,被一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拖到樓下,銬在床上。她絕食抗議這種迫害,警察就對她强迫灌食加了大量食鹽的牛奶,這給她帶來極端的痛苦。警察這樣銬了她七天。2002年11月,佳木斯勞教所强迫她坐在帶楞的小凳上,每天超過十小時。警察强迫她雙手放在腿上,不讓她動。她臀部的皮膚硌出了血。幾個男警察手拿電棍看著她,只要她一動,就同時電她。當她拒絕念詆毀法輪功的材料時,幾個警察又毒打她,打得她身上青腫,好長時間不能走路。2002年11月末,由于她拒絕看詆毀法輪功的錄像,一名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將她的兩手以一個非常難受,不對稱的姿勢銬在兩根鐵柱上,兩周後才鬆開她,打開手銬時,她已經手脚不聽使喚,四肢無力。佳木斯勞教所衛生條件極差,蘇艶華長時間不能洗澡。2003年2月,她身上長了非常嚴重的疥瘡,癢得晚上睡不著覺。勞教所醫生給她噴一種藥劑,這種藥導致她胸疼,手和頭抬不起來。2003年5月末的一天清晨,蘇艶華在勞教所內煉功。兩名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夥同幾個刑事犯毒打了她一頓,又將她拖到二樓,反銬在地上,强迫她坐在冰冷的地磚上長達十天之久。晚上很冷,她無法睡覺。第十天,兩名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對她實施酷刑"大背銬",(一手從肩頭下來,一手從背後上去,銬在一起)長達13天之久,手銬打開了,她手不能動,也不能站立行走。2003年6月,一名警察(特派專員知道其姓名)狠狠的打她的耳光,導致她暫時性耳聾。在刑期滿了之後,她還沒有被釋放。在這封呼籲發出的時候,她依然被關押,幷且她的健康狀况非常危急。
2004年9月30日,特派專員遞交了關注以下案例的信件:
476:黎堅,2004年2月19日,重慶第一法院審理了5名法輪功學員,他們被指控在網絡上發布關于一個女大學生也是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被虐待的消息。在判决書中,法庭說他們在網上"傳播捏造的×教成員被迫害的訊息,來玷污政府形象"。被控撰寫了有罪文章的盧正奇和幫他發表文章的袁湫雁被判了10年監禁。黎堅,據說是他把文件上傳到法輪功網站上,被判了12年監禁。陳庶民,是盧正奇單位的負責人,被判了12年。殷艶被判了5年,但幷沒有點明她在此案中所扮的角色。
477:唐乙文:2004年10月4日,特派專員發出關于法輪功學員唐乙文的緊急呼籲。據收到的訊息,她于2000年5月因爲法輪功上訪而在北京被抓。她曾在廣東省槎頭勞教所被關押兩年,後被轉到三水勞教所。在此期間她被酷刑折磨,包括吊刑,毆打和强迫灌辣椒水等。她于2003年8月獲釋,于2004年2月再次被捕。她在那之後曾數次試圖離開中國,但無法獲得護照。2004年6月,廣州市公安局第三次拒絕給她簽發護照,據說在她的文件上注有"此人行動範圍受控制"字樣。2004年6月25日,唐乙文在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起訴那些對她非法判刑,關押,和酷刑折磨的人。據報道,自2004年8月25日以來,她處于"610辦公室"的不斷監視下。她的安全和身心情况堪憂。
2004年10月15日,聯合國"信仰自由"特派專員,聯合國"法庭程序外或任意處决問題"特派專員,聯合國"法官和律師的獨立性"特派專員,聯合國"促進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聯合國"保障人民的身體和精神健康權"特派專員和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特派專員,聯合向中國政府寫信表達他們對系統打壓法輪功和其它一些"异端組織"的關切。在過去的五年中,成百上千的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的案例被提交給聯合國幷引起重視。針對其中很多案例,聯合國人權特派專員們已向中國政府提出質疑,幷收錄于特派專員遞交給各國政府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報告中。
特派專員們特別關切有關對法輪功學員的逮捕,拘留,虐待,酷刑,拒絕提供足够的醫藥治療,性暴力,致死,對所謂"异端組織"的不公正審判,尤其是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正審判的報道數量在增加。他們擔心這些案例反映出中國當局針對法輪功等團體的有意的,制度性的政策。
據悉,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建立了一個專門的辦公室,一般稱之爲"610辦公室"(以建立日期而得名),挂靠于國家安全部。據悉,這個辦公室接到命令來鎮壓法輪功和其它"异端組織",幷且淩駕于法制之上運作。據報道,在1999年7月22日中國的內政部正式取締法輪功。在此之後,政府和司法部門發布一系列的决定,通知,規定,和司法釋義,以便使官方對"异端組織",包括對法輪功鎮壓的合法化。
另據報道,政府在1999年6月開始發動反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媒體宣傳攻勢。這是隨著1999年4月25日超過一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請願而掀起的。
更多報道表明,2001年2月中共中央召集高層共産黨官員開了中央工作會議。會議的目的是制訂計劃,號召在所有的大學,國營企業和社會團體都組成"反×教力量",加强"610辦公室"的力量和各基層部門對法輪功的控制。
對特派專員所收到的報告的分析表明,對法輪功學員人權的侵犯,包括系統性地抓捕和拘禁,是對此團體鎮壓手段的一部份。有很多被抓的人被處以重額罰款而後被釋放;其中很多人被拘禁和虐待以達到使他們放弃法輪功的目的。拒絕放弃信仰的被送去强制勞教。據報道,在勞教期間酷刑折磨是經常的事,導致很多人被迫害致死。
特派專員們還對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表示關切。起訴罪名包括"擾亂社會秩序","聚集擾亂公共秩序","竊取或泄露國家機密","用异端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據悉,被起訴的人經過不公正的審判後,很多被判長期的徒刑。據報道,1999年11月5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通知,要求各個地區法院執行"政治任務",審訊幷"嚴厲"懲處那些被控"异端組織罪"的人,尤其是法輪功,幷要求在"黨委的領導下"處理這些案件。
478:趙有剛:2004年10月19日,特派專員和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共同爲32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有剛發出緊急呼籲。趙有剛于2003年6月在寫法輪功真象材料時被南京公安抓捕,幷受到酷刑和非人的虐待。他于2003年12月29日被判入獄9年。據悉,他被關押在無錫監獄,遭受更多的酷刑折磨。自2003年6月起,趙有剛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和虐待。在發出此緊急呼籲之時,趙有剛僅剩35公斤的體重。據報道,獄警
强行給他灌食,每晚灌7-8次。
479:張波、王杰、蔡紹杰,李偉繼:2004年10月26日,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酷刑問題特派專員和聯合國秘書長的人權衛護者特別代表共同發出關于法輪功學員張波、王杰、蔡紹杰,和非法輪功學員李偉繼的緊急呼籲信。據收到的訊息,張波目前的被關押地不明。王杰和蔡紹杰在大北監獄服刑,李偉繼被關押在盤錦監獄。據悉,李偉繼的雙臂被警察打斷,迫害幷造成他腰間盤突出,行走困難。
2003年3月5日,以上人士因收集遼寧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證據(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拘押、酷刑和强制勞教等迫害)而被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法院判刑。李偉繼幷因幫助法輪功學員辦理出國手續而被定罪。張波和王杰被判刑7年,蔡邵杰被判刑4年,李偉繼被判刑8年。呼籲信中表達了對張波、王杰、李偉繼會受到酷刑和其它虐待的關切。另外,呼籲信也指出,將這四位人士關進監獄是試圖阻止他們維護遼寧省法輪功學員人權的活動。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關于法輪功的2005年人權報告與工作備忘錄(三)

480:李冬青:2003年3月2日,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法輪功學員李冬青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及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李女士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平羅鎮百西臺子村大北女子監獄。李冬青患肝炎,包括她在馬三家教養院拘留期間,受到長期的小號監禁,謾駡,毒打,被惡警用電棍電擊。目前她的身體浮腫,精神健康一日不如一日。
2004年3月15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37歲的法輪功學員唐乙文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2004年2月23日唐女士被綁架到位于廣州市白雲區的槎頭法制學校接受勞教。2004年3月10日,據報唐乙文的健康情况非常危險。據說爲了抗議被拘留,她已經絕食了17天。她的家人向廣州市警察局申訴,要求對于她被扣押的合法性加以調查,幷要求立即釋放她。據說迄今未見任何行動。
481:劉梅:2004年4月30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遼寧省東港市36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梅女士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2004年3月10日,劉女士的一位親戚探望了她之後說,劉梅是戴著一個大紗布面罩被抬到會客室的,她看起來非常虛弱和消瘦。而當她說她快要死了,警衛就馬上停止這次會面。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她的情况的信息了。
482:黃向微:2004年5月7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一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44歲的高中音樂教師黃向微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他現在被關押在長林子勞教所。他因爲絕食抗議勞教所警察的不公對待,身體虛弱而昏迷不省人事,被送到醫院緊急治療。自從2004年4月初他被送進勞教所的醫院後,一直沒有他的情况的信息,而且沒有人能够去見他。
483:金强:2004年5月18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河北省泊頭市的金强和他的妻子魏麗梅事件,給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主席,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他們因爲在他們的餐館說明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而于2004年4月8日被抓,關押在泊頭拘留所。他們開始絕食抗議被非法拘留,而被强行灌食。因爲金先生沒有合作,警察就打他,打斷他的腿和兩根肋骨,打破他的右耳鼓,幷打壞他的下巴。魏麗梅被打得全身發黑。可能他們還得不到醫療。
2004年7月15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下列事件,給聯合國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保護人身健康" 特派專員,及"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
484:耿菊英,河南省孟州市城伯鄉羅莊村的一位法輪功學員,她被拘留在十八裏河勞教所。2000年,她與她8個月大的孩子在家裏被孟州市"610辦公室"與孟州市警察局警察(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抓到拘留所。2002年5月25日,在耿女士被釋放後,警察(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沒有拘捕令就把她帶到警察局。耿女士當時懷孕了,警察爲了要把她送去勞教所,强迫她墮胎。據說他們强行給她注射以引起墮胎,幷在那兒看熱鬧,當她在痛苦的時候,還嘲笑她。她先被送到河南省焦作市一個拘留所,然後就被送到十八裏河勞教所,被關押至今。耿女士的父親耿學才,母親申廣白,大姐耿小翠,及弟弟耿華明,也都因爲修煉法輪功多次被拘留。
485:陳亞茹女士,一位46歲的法輪功學員,家住天津市河西區小海地。她目前何在未知。2001年在家被捕,判勞教兩年,關押在天津市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受到酷刑。2002年5月13日陳女士在勞教所煉法輪功,被勞教所警察關在一個小黑屋,打她,用脚踩她的手臂作爲懲罰。她的兩臂被拉成了一字形,銬在她的床上,前後銬了23天。2003年4月6日,陳女士與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撕掉勞教隊裏張貼的許多誣衊法輪功的標語,被惡警們拖到一間屋裏,强行的扒掉她們身上的毛衣毛褲,只留下內衣褲,又將她倆拖到樓道裏,命令她們跪下,她們不下跪,便被6個男警察(其中一個叫李志强,另一個姓于的科長)同時用6根電棍電擊陳女士。一男警察用電棍電擊陳亞茹的陰部有20分鐘之久。電完她後他們又用同樣的方式電擊另外那位女士,陳被全身實行電擊,致使她的牙齒全部鬆動。此後一個多月她的右臂不能動。
486:彥淑君女士,目前何在未知。2000年11月份因不肯放弃修煉法輪功被天津和平區公安局拘捕,在派出所中警察凶狠的打她的耳光,她被判刑兩年半勞教,關押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四大隊。 2001年6月1日,彥女士被轉到天津建新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由于她不肯放弃對法輪功的信仰,勞教所女警衛們就不讓她睡覺,每天只有兩個多小時的睡眠。彥女士絕食12天以示抗議,此後,勞教隊對她加期拘留。2003年4月1日,隊裏又强行洗腦,她被女警衛們拖到一間小黑屋,用電棒電擊她的全身,女警衛們將她衣服扒去,讓管教科的男警察們參觀她們的電擊酷刑,而後將彥女士關在了一個長約0.5米,寬約0.3米,高約1.5米的木籠子裏,她只能歪身低頭的站了8天,過後她走路瘸了很長時間。
487:郭寶花女士,30多歲,家住天津市塘沽區,目前何在未知。2001年4月,因拒絕看誣衊法輪大法的文章被捕,遭到警察們的捆綁和體罰,而後被關到一個木籠子裏長達一個多月,爲此,郭寶花以絕食的方式抗議,絕食37天。在這期間警察吊銬她,將她關進小黑屋裏達一個多月,警察將她銬在暖氣片上,又將她的兩臂伸到了極限,分別銬在兩個暖氣片上。後又將她站著吊銬著她的手腕。 2003年4月1日,又遭到警察用多根電棍同時電擊她的全身。幷把她關進一個木籠子裏許多天。
488:蘇艶華女士,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蓮江口人。她被關在佳木斯市勞教所,身體狀况非常危險。2002年4月15日,她因爲是個法輪功學員,在她兄弟家被當地警察拘捕,被送到蓮江口拘留所,兩個星期後被轉到佳木斯勞教所。她到勞教所後受到酷刑,被强迫洗腦。2002年7月,勞教所警衛强迫她坐在一個小凳子上看誣衊法輪功的電視。當她拒絕看時,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把她拖下樓梯,銬到一張床上。她就開始絕食抗議,結果連續7天警衛以食鹽飽和的牛奶强行給她灌食。2002年11月,警衛强迫蘇女士每天10個小時坐在一個布滿三角形尖物的凳子上。他們讓她把手放在大腿上,而不讓動,結果她的臀部皮膚被撕裂而流血。每次她動一下,警衛就同時以電棍電擊她,幷毒打她。因爲她拒絕看任何誣衊法輪大法的文章,他們又毒打她。2002年11月底,因爲蘇女士還是拒絕看誣衊法輪大法的電視,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用不平衡的姿勢把她手銬到一張床上,銬了兩個星期。
因爲他們長期不讓蘇女士洗澡,她在2003年2月生了疥癬。有一次,警衛用一種化學品噴她,引起她胸腔劇痛,致使她的頭和手都不能動。2003年5月的一個早上,當蘇女士開始煉法輪功時,兩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們的名字)叫了幾個犯人去打她。他們把她拖到二樓,强迫她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雙手銬在背後10天。在第10天,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們的名字)把她一個手臂從頭後面,一個手臂從下背後手銬了13天。當她的手被放開後,她的手臂已不能動,而且走路都很困難。2003年6月,一個警衛(特派專員知道他的名字)非常用力的打她的臉,讓她一時失去聽覺。蘇女士在她的刑期届滿後幷未得到釋放。
489:高蓉蓉:2004年8月30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女士事件,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她被關在遼寧省瀋陽市龍山勞動教養院。2004年5月她因被電棍電擊,面部被嚴重毀容。她從2004年8月9日開始尿血,幷且不能吃不能喝。她的眼眶深凹,她的眼瞼不能合攏,她變得很消瘦。瀋陽市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醫生說,她的生命很危險,幷再次的發布"病危通知",可是,瀋陽市司法局的一位官員不肯釋放她,幷且還說,"如果生命有危險,就讓醫院醫治她,就算她死了也不能讓她回家。"
490:趙有剛,2004年10月12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法輪功學員,現年32歲的趙有剛事件,給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他被關押在無錫監獄,遭受殘酷迫害。爲抗議迫害,趙有剛從2004年6月起一直絕食,警衛每天强行給他灌食,每晚灌7-8次。現在他體重只剩70多斤。
491:趙波、王杰、蔡邵杰,及李偉繼:2004年10月26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 對有關三位法輪功學員:趙波、王杰、蔡邵杰,及李偉繼事件,給保護"言論自由"特派專員,及"人權保護人狀况"的聯合國秘書長特別代表,送出一項聯合緊急控訴。根據收到的指控,趙波被關押的地點未知,王杰女士和蔡邵杰被關押在大北監獄,李偉杰被關押在盤錦監獄。根據報告,警察打斷了李偉杰的雙臂,幷且讓他腰間盤突出,使他行走困難。
觀察
2004年6月16日,聯合國特派專員波文(Theo van Boven)對有關他要到中國訪問延期之事作如下說明。原來預定于2004年6月底的12天訪問,在中國政府以需要更多準備時間爲由,要求延期。
聯合國專員要求中共對任淑杰和劉雲香遭迫害作出答復
"法輪功人權"曾于2005年年提交了關于任淑杰和劉雲香被嚴重摧殘迫害的案件。聯合國"防止對婦女暴力"特派專員和"維護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于2005年9月13日,共同致信中國政府,要求中國政府關注她們受迫害情况,保證她們的基本人權,幷要求得到她們的最新情况。中共一直都沒有對這兩個案件做出答復,任淑杰和劉雲香的迫害案例已列入聯合國2006年的人權年度報告。
在兩位聯合國特派專員共同發起的案件報告中,介紹了任淑杰和劉雲香的被迫害情况:

492:任淑杰和劉雲香:2002年5月21日,42歲的任淑杰,遼寧瀋陽鐵西區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瀋陽市鐵西區公安分局重工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勞教三年,關押于龍山教養院二大隊。整個審判是不合法的:沒有指控說她犯了任何罪行,在法庭上也不允許其申訴辯解。到教養院後,任淑杰開始絕食抵制迫害,長達64天。在其絕食期間,她被强迫每天做長達15個小時苦力,其間還要遭到刑訊折磨。絕食後任淑杰仍繼續受到監獄看守的酷刑折磨,大隊長唐玉寶曾對其使用電刑。2004年3月22日,龍山教養院將任淑杰送至馬三家教養院三大隊易地關押,被强迫睡在冰冷的地面上長達三個月。2004年12月24日任淑杰解教時,身體已極度虛弱,體重由原來的80公斤急劇下降到40公斤。任淑杰曾對酷刑折磨過她的監獄看守人員提出控訴,但從未得到過任何答復,她的待遇也沒有任何改善。(注:任淑杰已離世)

2000年1月21日,山東省濰坊市軍埠口鎮楊家莊村32歲的法輪功女學員劉雲香因修煉法輪功被軍埠口鎮政府官員綁架。她沒有犯任何罪行,也沒有申訴辯解的機會。她慘遭毒打,不法官員還强迫和她關押在一起的男法輪功學員打她和其他女學員的臀部。在劉雲香被關押期間,她被迫辱駡法輪功的創始人,被逼喝酒、抽烟(這些都是違背法輪功教義的)。劉雲香在這種殘酷的折磨下流産了。2000年1月30日劉雲香被勒索罰款後才被放回家。2001年夏天劉又因煉法輪功被綁架,幷再次遭到酷刑折磨包括電擊,劉因此又第二次流産。經過20天的酷刑折磨,劉被送去一看守所,在那裏被關押了一個月後才被釋放。

聯合國酷刑審查報告發表 中共抵賴引國際嘩然

經過對中共酷刑問題的專門審查,聯合國反對酷刑委員會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發表審查報告。該報告在大量客觀調查基礎上,對中共的酷刑及其它人權侵犯問題做出了比較全面的問責。中共對此反應强烈,稱聯合國報告爲"誣衊"。聯合國的全面酷刑審查及中共的憤怒姿態引起國際廣泛關注。

聯合國報告强烈質詢中共

據法輪功人權報道,作爲此次第四十一届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審查大會對中共審查結果的匯總性文件,該報告就諸多方面對中共做出强烈質詢,包括:對被關押人員廣泛的虐待、折磨和缺乏安全保護的情况、關押條件惡劣和關押期間死亡情况、包括"勞動教養"在內的行政羈押情况、秘密關押情况、聯合國反酷刑决議在中國實施所面臨的主要障礙、調查的缺乏、一九八九年民主運動、民族種族宗教等少數群體及其他弱勢群體問題、針對婦女暴力問題、强制計劃生育問題等等。
聯合國反對酷刑委員會的報告指出,"反酷刑委員會對持續不斷的、被大量中國法律渠道透露出的信息所證明的、在警方羈押期間就被看守嫌疑犯人所實施的例定的和廣泛的虐待和折磨表示高度關注,尤其對刑訊逼供情况表示關注。""委員會仍然對監內虐待的報告表示關注,包括對大量可能由虐待和折磨引起的死亡案例、以及對這些監內虐待和監內死亡案例缺乏調查的情况表示關注。"
該報告再次明確、强烈的要求中共立即撤除"勞動教養"制度和立即禁止各種秘密非法的"黑獄"(Black Jail)現象。在對阻礙聯合國酷刑决議有效實施的各項因素的陳述中,該報告認爲首推中共爲遏止信息渠道而頻繁使用的"國家機密法"。
報告指出,"本委員會對該法律嚴重破壞關于虐待和司法公正及相關事務的信息的情况表示深切憂慮。該法律的濫用使聯合國反酷刑决議在該國的實施面臨一系列問題"。"該法律阻止了能够使本委員會對需要關注的虐待案例進行認定的關鍵信息的傳出,比如關于以不同形式被關押和受虐待人員的數據信息,關于被定性爲'敵對組織'、'少數民族分裂組織'、'敵對宗教組織'、'反動邪教'的信息……"
關于法輪功問題,報告專門强調:"本委員會受理了遞交給酷刑問題特派專員的指控,該專員發現中國器官移植暴增的時間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時間恰恰一致,該專員要求對器官來源做一全面解釋……本委員會進一步對我們所接獲的關于法輪功學員正在大面積于監獄裏遭受酷刑和虐待、而其中有一部份被活體摘取器官的信息表示關注。""中共應立即開展或任命針對關于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虐待幷被用于器官移植的指控的獨立調查,幷采取適當措施保證那些對此負責的人受到懲罰和制裁"。
針對强制性關押精神病院問題,該報告强調:"除了真正出于治療目的,任何人不應被强制關進精神病院。當真正出于治療目的必須對有關人員辦理住院時,中共必須保證該决定僅是基于獨立的精神科專家的建議做出,幷且該决定可被上訴。"
中共做抵賴姿態 國際社會嘩然
面對聯合國酷刑委員會的此項報告,中共立即"怒目以對"。在隨後的周一(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外交部網站上宣稱聯合國該報告是"誣衊"。此反應一出,國際嘩然。路透社、美聯社等都做了報道。
《紐約時報》載文"中國被聯合國'誹謗性'人權報告激怒",指出:"中國政府周一對它所稱作誹謗的聯合國人權報告做出憤怒反應,該報告就(中共對)政治和刑事被羈押人員的系統化的虐待做出了指控。(中共)政府稱該報告的作者是偏袒的、不誠實的和被政治目標驅使的。"
《紐約時報》的文章同樣較詳細對聯合國審查中共的酷刑報告作了介紹幷連接了報告原文,隨後引用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的上述說法。這篇報道在述及秦剛的言論時,隨後予以說明:"(中共)外交部幷沒有說清它所交給聯合國酷刑審查委員會的材料是什麽"。
《紐約時報》的這篇文章評論道:"該報道的發表對中共來說是另一個尷尬。上個月,中共被歐盟給胡佳頒獎的决定所激怒。胡佳是中國最著名的异議人士之一,現正以'顛覆'的罪名遭受爲期三年半的關押。上周,中共又被美國國會指責中共不信守申請奧運期間和主辦奧運期間改善人權的承諾的報告所激怒。"
至于中共遞交給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的資料是否真如秦剛所述那樣是"翔實"的,還可參見此前其它國際媒體的報道。
英國廣播公司于聯合國審查期間引述一位反酷刑委員會成員的話報道說,人權組織揭發了不少中國執法人員毆打和折磨被關押者的案例,而中國當局未能提供這些有關案例的細節,令反酷刑委員會無法就中國是否遵守聯合國反酷刑公約作出準確判斷。
"美國之音"于十一月八日發布題爲《聯合國反酷刑機構批北京不說詳情》的報道指出:"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批評中國沒能提供一些被關押人員受到體罰虐待甚至毆打致死的詳細情况,要求北京當局就酷刑體罰問題公開更多信息。"
法國國際廣播電臺在十一月二十二日題爲《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對中國現狀表示擔憂》的報道中指出:"事實上,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中國問題特派專員菲麗斯‧加耶在審核會議中就曾表示,中國在提交的信息中存在著嚴重的缺失,而信息的缺乏使得對人權團體對中共虐待和酷刑的指控難以進行嚴肅的和獨立的評估。"
觀察家指出,此次中共在聯合國對其酷刑問題審查過程中,創下了兩個記錄:遭受人權團體影子報告(Shadow Report)抨擊最多的紀錄(此次針對被輪流審查的其它國家的影子報告總計十一個,而針對中共的抨擊性影子報告獨占十九個);作爲成員國在歷史上首次稱國際最權威跨政府組織——聯合國爲"誣衊"的紀錄。
據觀察家分析,各國際媒體對聯合國審查中共酷刑報告與中共的反應在報道中編排和用詞都很具意味。比如,各家媒體普遍對中共的反應標上"激怒"一詞。而此次中共被"激怒"尤甚。但據分析人士指出,中共歷史上秀出"激怒"形象最强烈的時候,正是它壓力最大的時候、也是它最害怕的時候。
另據分析,歐盟授獎中國异議人士、美國會報告抨擊中國人權狀况、聯合國酷刑審查等一系列壓力還是剛剛開始,因爲這只是在大面積國際譴責活動中起到一個開頭作用;所以,今後需要中共秀出"激怒"姿態的機會將越來越多。
聯合國命令中共調查活摘器官指控 懲辦凶手
十一月二十一日,聯合國要求中共立即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幷要求對參與迫害的責任人繩之以法。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諾瓦克教授曾多次向聯合國酷刑委員會提出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指證

據英文大紀元記者Charlotte Cuthbertson報導,這是全世界最大的國際組織近幾年來第一次直接命令中共政權對其大範圍的迫害人權負責。
十一月七日,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的專家對中國執行《禁止酷刑公約》的情况進行質詢。在發現作爲締約國的中國未能履行公約中的條款後,反酷刑委員會十一月二十一日命令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的指控和對這場對法輪功迫害的責任人進行調查。
反酷刑委員會的建議包括:中共需要立刻進行或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修煉者受到迫害和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以確保行惡者被繩之以法幷受到懲罰。
委員會還要求中共對"勞教"(re-education through labour)制度、國家機密法律、騷擾辯護律師、騷擾和酷刑對待人權捍衛者和原告人、缺少調查以及資料的收集等問題進行解釋。
"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報告的作者之一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表示,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直接面對了中共政權給全世界帶來的非常真實的人權問題"。喬高曾任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
喬高說:"聯合國要求中共政府對其人權迫害負責,這是很少見的。"
另一名作者、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表示,中共政權應該遵從委員會的建議和意見。他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如果中共不進行或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修煉者受到迫害和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那麽中方就違反了《禁止酷刑公約》中的國際義務。"
麥塔斯于今年十一月七日和十日參加了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的會議。
委員會的其他建議還包括:國家政黨(中共)應該立即采取措施禁止全國範圍內的酷刑和虐待;中共應該立即廢除所有形式的行政拘留,其中包括勞教;中共應當確保沒有人被關在任何秘密的拘留中心;中共應該廢除所有的禁止律師獨立性的法令,幷調查所有對律師和原告的攻擊;中共應該立即采取措施調查所有恐嚇律師進行獨立操作的行爲;中共應該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確保所有的犯人,包括那些人權犯,不會因爲他們人權範圍內的行爲而受到任何騷擾和酷刑對待,幷確保對這些進行立即、公平和有效的調查。
自從二零零六年八月起,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教授(Manfred Nowak)和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阿斯瑪‧加罕戈爾(Asma Jahangir)曾多次向酷刑委員會提出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指證。
* 報告作者:活摘器官仍在中國進行
二零零六年,大紀元時報披露了在中國發生的活摘器官的事實。隨後由喬高和麥塔斯組成的調查組,經過兩個月的獨立調查和取證,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公開了一份長達四十九頁的關于"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
在過去的兩年中,喬高和麥塔斯在世界四十多個國家介紹他們的報告,呼籲國際關注幷幫助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他們不但獲得了來自衆多國家國會和政府組織的支援,同時全世界的多個醫療機構開始關注幷正在幫助制止中共活摘行徑。
喬高說:"在過去二年多的時間裏,麥塔斯和我收集了五十多條證據,證實我們針對中共活摘器官還在進行的指控是正確的。"
麥塔斯表示,他們收集到了很多新的證據,如一些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關押時曾被驗血,而與法輪功學員同時關在勞教所和監獄中的其他人幷沒有被驗過血。
麥塔斯指出,雖然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下降了,大陸被判死刑的人數也同時减少了。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依然超過死刑犯人的數量,這也就意味著,良心犯人,其中主要是法輪功修煉者,被繼續殺害幷被盜取器官。
(法輪功人權報道)自二零零一年以來,"法輪功人權"已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衆多國際非政府組織和多國政府提交了一萬多份法輪功學員受中共迫害案例。其中不少案例被收錄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年度報告中,而這些報告均通告各國政府,中共的迫害在全球範圍內曝光、幷在各國記錄在案。根據英國電訊報(Telegraph)報道,據聯合國二零零七年對中共的酷刑調查報告顯示,在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收到的各類酷刑案件中,有三分之二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

在所有提交的迫害案例中,有幾類性質特別惡劣的迫害尤其引起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官員和國際社會的關注。比如,針對"法輪功人權"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阿斯瑪‧加哈吉爾(Asma Jahangir)、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與聯合國人口販賣問題特派專員西葛瑪‧胡黛(Sigma Huda)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首次就此問題與中共政權交涉;阿斯瑪與諾瓦克兩位特派專員又于二零零八年再次要求中共政權就活體摘取器官指控做出全面的解釋。又如,就"法輪功人權"所提交的針對中共對法輪功女學員所進行的淩虐,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等特派專員先後就數十名具體的女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向中共提出質詢,其中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與"酷刑問題"特派專員、"針對婦女暴力"特派專員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就河北法輪功女學員劉季芝、韓玉芝被强奸案所作的聯合緊急質詢,迫使中共不得不在國際上承認强奸事實。
還有一類迫害同樣令人髮指,那就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强制關押精神病院,對其施加電刑等各種摧殘手段,幷對其强行注射或喂食不明藥物或其它毒害流體(如大量灌食烈性酒甚至糞便等),以摧毀其中樞神經系統或身體其它系統,引起其劇痛、痙攣、嘔吐、思維混亂及强烈的羞辱感,從而達到逼供、逼"悔過"的目的。大量法輪功學員在此種形式的迫害中致殘、致瘋、致死。有的已經奄奄一息的學員被送回了家,但也因爲不明藥物的摧殘而失憶、失語,有的變成了植物人,有的很快死去,這直接給取證工作帶來了難度,這也是中共極度殘忍狡詐之處。此類迫害案例正在引起聯合國人權機構和很多國際組織的重視。
一、迫害案例觸目驚心
493, 二零零二年三月,"法輪功人權"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前身)第五十六届年會提交了"法輪功人權報告",其中簡要講述了法輪大法的和平理性修煉以及四‧二五真相,幷重點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各種駭人聽聞的折磨和迫害手段。其中,"被施以致命藥物或有害物質致死"和"精神 莫水金被610辦公室强迫安樂死。莫水金,女,64歲,四川省重慶市重慶長安汽車公司退休幹部。2001年5月,莫水金因爲身爲法輪功學員而遭逮捕,被判處在重慶市女子勞教所服刑兩年。在勞教所待了50天后,她開始出現咳血的現象。爲了進一步淩虐她,所方用膠帶封住她的嘴巴,幷將她關在"小號"裏。經過幾個月的折磨,莫水金已届垂死邊緣。當地的610辦公室將她轉往長安醫院。還安排女公安裝扮成醫護人員,在2001年10月30日晚上,給莫水金施打安樂死藥劑。她死于這致命的一針。
494, 李守强在昌平拘留所中毒身亡。李守强,男,37歲,北京朝陽區北京汽車裝配廠員工。2000年3月8日,李守强因向政府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而遭逮捕,被送往昌平看守所,飽受酷刑。所方在他的飲水中加入了大量藥劑,使他的中樞神經系統嚴重受損。2000年3月18日傍晚,潘家園派出所打電話通知他的家屬前來將他帶回。李先生的母親與兄長抵達看守所時見到他被關在鐵籠裏,在回家的路上,李守强已口齒不清。他斷斷續續地告訴家人,警方一直强迫他喝下摻有藥物的飲料,不准他吐掉,也不讓他喝水,還說這藥物在兩天后就會要了他的命。返回家後,李守强整個人目光呆滯,思維混亂。他的頸部後方、下背部、及大腿兩側皆是傷口。2000年3月20日早上,正如警方所言,李守强毒發身亡。

495, 王旭志被迫吃下排泄物致死。王旭志,男,30歲,四川省成都市自來水公司車隊司機。1999年12月初,王旭志先生被捕送到成都的九如村拘留所。2000年1月中旬,他被秘密判處1年6個月的徒刑,在資陽大堰勞教所服勞役。在被拘禁的期間,獄警用槍托猛擊他的頭部,還不斷地用「警繩」對付他。一度,有200多名罪犯輪流圍毆王先生一整天,王旭志因而絕食了150多天以抗議他的非法羈押。這段期間,他甚至被迫吃下屎和尿,由于長期絕食的副作用及勞教所裏慘無人道的淩虐,王先生的身體急驟衰弱,已到瀕死邊緣。爲了推卸責任,所方將他釋放,但是王旭志從未康復。數天后,在2000年8月5日的傍晚時分,他就撒手人寰了。
496, 小學副校長陸紅楓因精神藥劑過量致死。陸紅楓,女,37歲,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第一小學副校長。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靈武精神病院。2000年3月,靈武市教育局因爲陸紅楓女士簽署請願信,要求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而將她停職。2000年6月7日,她的丈夫及當局將她帶至精神病院。在醫院裏她被綁在床上,被施打大量藥劑。爲了要使她放弃法輪功,她被注射八倍于正常劑量的藥物。她在醫院裏經過五天的折磨後,因爲藥物破壞她的中樞神經系統而變得十分虛弱。2000年7月她被遣送回家,但她丈夫持續爲她注射大量藥劑,導致她中樞神經系統再受重創。2000年9月6日,她因爲被濫施精神藥物致死。
497, 蘇剛因神經毒性藥劑過量死于精神病院中。蘇剛:男,32歲,山東省淄博市齊魯石化公司烯烴廠儀錶車間計算機工程師;蘇先生擁有山東大學計算機科學學士學位。地點: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精神病院。蘇剛先生于2000年因修煉法輪功,遭他公司的公安逮捕過三次。爲了讓蘇先生放弃修煉法輪功,縱使他是個健康的年輕人,蘇先生公司的高層于2000年3月23日將他送至昌樂精神病院。他被羈押于精神病院裏遭受虐待直到2000年5月31日止。在醫院裏,他被强迫灌食過量的藥劑,導致他神經系統受損。蘇先生在精神病院裏遭受九天的折磨後返家,却已完全變了個人。他的眼神呆滯,面色蒼白無表情,反應十分遲鈍,且四肢僵硬。蘇先生雖有家人照料,他的狀况依然持續惡化,終于在2000年6月10日早晨死亡。

498, 哺乳的母親在精神病院被酷刑逼瘋。顧朋:女,27歲,河北省保定市人,是保定市香烟工廠的幼兒園老師。地點:河北省保定市一家精神病院。2001年1月,小孩還在繈褓中的顧朋女士,連同其丈夫和六個月大的小孩,因爲前往中央政府請願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而遭逮捕。他們從北京被押送回保定市後,她丈夫被羈押在保定看守所。顧女士要求釋放她丈夫,却被當地的610辦公室囚禁于一所精神病院裏。每天她都被迫服藥,接受藥劑注射。這名原先好端端的母親被藥物折磨到心智衰弱。現在,顧女士由于藥物折磨而變得精神恍惚,不停地踱著步。她的嬰孩則因爲母親未審便被拘押在精神病院裏受盡折磨,而喪失了重要的養分與母愛滋潤。

在"法輪功人權"長期以來提交的迫害案例中,這種暴力灌食不明藥物的摧殘還有大量例證,因爲其性質極爲惡劣,對此"法輪功人權"也是尤其關注的。二零零八年三月,"法輪功人權"再次向聯合國與各國政府遞交了一份此類迫害的報告,披露了青海省、湖北省和山東省等地共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被注射不明藥物而致死致殘的案例。詳見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報道。
二、聯合國回應
中共使用精神藥物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暴行引起了國際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至二十一日于日內瓦召開的第四十一届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年會上,中共的藥物摧殘問題以及與之密切關聯的迫害──强制精神病院關押的迫害,被重點提及幷專門討論。在事後發表的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年度報告上,對此有專門的抨擊:

"關于强制治療──我們注意到中國刑法第18條規定:一位精神病患者如果犯罪可不必承擔刑事責任,但必須接受强制性的精神治療;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注意到:本條款被錯誤的應用到非精神病患者身上,他們因爲某些非醫療的原因而被羈押到精神病院中。比如本委員會所列舉的胡靜案例即屬此類,而中共當局幷未就此給出滿意答復(注:所謂"胡靜案例",系一個"法輪功人權"提交聯合國的法輪功學員受精神病院迫害的案例)。""中共方面需采取行動,確保無人出于非醫療的原因而被强制性關押至精神病院。如果出于醫療原因確需進行精神病院治療,必須確保此决定系由獨立的精神科專家作出,幷且可以就此上訴。""關于執法及醫療人員的培訓──中共代表團稱:已對執法人員、法官與基層官員作出人權培訓,以確保他們在上崗、提升與被任命過程中不會出現對涉案人員的虐待現象,我們對此表示歡迎;但是,該代表團幷未就這些培訓是否有效作出判斷。本委員會對于中共執法官員的人權培訓之嚴重不足深表遺憾。本委員會也注意到:對羈押機構的醫療人員所進行的診斷虐傷的培訓也嚴重不足,我們對此深表擔憂。""中共應進一步努力、包括與非政府組織合作,來確保各級執法官員絕對杜絕虐待現象。""中共應就醫療人員診斷虐傷的能力確保足够的培訓,培訓中需結合'1999年伊斯坦布爾草案'('對虐待及其它殘酷、非人及羞辱性對待與懲罰的有效調查與歸檔手册')的內容。""幷且,中共需確定行之有效的方法,對杜絕虐待培訓進行有效性與影響力評估。"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第四十一届年會中對這一問題的審議,如同對中共其它嚴重侵犯人權問題的審議一樣,引起了極爲廣泛的國際關注。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中央社等國際主流新聞社,以及紐約時報、法國國際廣播電臺、美國之音、新西蘭電視一台、加拿大新聞、德國之聲等世界上最有影響的主流媒體,都在第一時間作出報道。而總結該届反酷刑大會議題的年度報告,也遍發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成員國。
該届年會期間,法國國際廣播電臺等國際媒體還對作爲非政府組織與會代表的"法輪功人權"做過專訪。"法輪功人權"再次對中共施加于法輪功學員的包括藥物摧殘與精神病院虐待等各種迫害手段做了重點揭露。
從後續聯合國的動作來看,他們對該問題的關注是持續性的。比如,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提交給本年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年會的報告中指出,"很多情况下,這種關押與强制治療是不經過法律審核的。比如,當本特派專員(指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主席、聯合國特派專員諾瓦克教授)訪華時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們經常采用'强制藥物治療'手段"。即便是中共對涉毒人員隨意使用藥物的行爲,都引起聯合國的關注幷發出規範化的呼籲,更何况中共那種對健康祥善的法輪功學員所進行的藥物摧殘呢!
三、迫害不止,揭露不停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第四十一届年會剛結束不久,"法輪功人權"又向該委員會遞交一份重量級的報告——"精神科藥物摧殘及精神病院迫害案例報告"(2009年3月)。報告進一步列舉了大量實際迫害案例。現簡要列舉幾例:
重慶趙家芳被迫害失明後再被注射不明藥物致死。重慶市綦江縣大法弟子趙家芳二零零一年八月被綦江縣公安局一科、松礦派出所何信强等從家中綁架,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八年六個月,送永川勞改農場非法勞教。趙家芳被長期迫害致雙目失明,三次暈倒,在治療過程中,醫院方面受惡党人員的指使給她注射了不明藥物,導致她嚴重呼吸困難,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淩晨三點四十分,含冤離世。
山東趙培杰被迫害致瘋,含冤離世。山東省榮成市大疃鎮小泥溝村法輪功學員趙培杰(又名趙强),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秋,趙培杰到同修家時被非法抓捕,又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趙培杰在精神病院遭受迫害,時間長達近兩年,幷被迫吃一些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致使一個本來健康活潑的青年,被迫害成一個生活不能自立、精神失常的廢人。趙培杰的親母已故,其父與繼母由于受邪黨謊言宣傳的毒害,不但不幫助照顧醫治,反而將其逐出家門。趙培杰幾年漂泊流浪、無吃無住,遭受著饑寒酷暑,被人欺辱摧殘折磨,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于荒野。
499, 湖北赤壁市居民劉曉蓮因爲修煉法輪功,于2006年被抓捕,在赤壁市蒲紡精神病醫院多次被注射毒針。二零零八年八月,全身浮腫的劉曉蓮被抬回家,于兩個月後不治身亡。被迫害致死前,老人還曾在赤壁看守所被關押期間遭受其它多種酷刑,包括"五馬分尸"。

500, 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對所關押法輪功學員全部注射不明藥物,很多人在此被迫害致殘致死。所有在"成都法制教育中心"被迫害過的法輪功學員,都被破壞中樞神經的毒藥和各種殘酷精神折磨落下嚴重的精神創傷後遺症,不管是沒妥協的、還是向惡人妥協的,被放出時全部顯得形容枯槁,精神萎頓,目光呆滯,言行遲緩,全身生理機能失常等症狀,很久很久也恢復不了正常。其下毒分兩步做:第一步,在飯裏下毒,目的是打亂生理機能;第二步,說法輪功學員病了,他們擔不起責任,由幾個彪形男子强按捆綁住輸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受害人不久即開始頭痛、精神狂亂、莫名恐懼、肌肉和胃抽搐、嚴重幻聽幻覺,全身細胞難受。這裏至今還非法關押著許多法輪功學員。這裏已經關押過數以千計的法輪功學員,很多人被迫害致瘋致殘。比如李小文,女,67歲,四川成都雙流縣法輪功學員;2007年月11月被雙流縣惡人惡警强行綁架到"成都法制教育中心"關押迫害、生命垂危,2008年3月回家後,經常大出血,5月初因大出血昏迷不醒,家人送到川醫搶救,于六月初含冤離世。又如鄧淑芬,女,七十多歲,四川成都雙流縣大法弟子;她在這裏被非法關押40天,于2008年5月5日含冤離世。
501, 趙壽柱被注射不明藥物致死。趙壽柱,男,37歲,遼寧新民法輪功學員。他在2008年3月31日晚發真相資料時,被新民市國保大隊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新民市看守所,趙壽柱絕食抗議迫害。新民市公安局和市醫院勾結,對趙壽柱野蠻灌食、注射不明藥物。年僅37歲的趙壽柱出現生命危險,于4月14日被其姐姐"取保"接回,在4月20日左右含冤離世。
中共從整體上摧毀了國人的道德,有良知者被打壓或者選擇沉默,邪惡者極度囂張瘋狂漁利。而且,幾乎各社會階層、各種職業者中都有大量人群被脅迫而不得不犯罪,或者被裹挾而自願犯罪。以本文所重點揭露的中共藥物摧殘與精神病院迫害來說,大量的醫務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是被驅使,有的是自願,他們當中相當一部份是發自內心相信著中共的謊言,認爲他們毒針下的法輪功學員是真的精神不正常,他們在"爲黨、爲國家、爲民族"進行著清洗,他們覺得他們很神聖,不認爲自己在犯罪。這一點與當初納粹犯罪集團何其相似。1933年1月底,在德國全部52000名獲准開業的醫生中,有2786名是民族社會主義醫生聯盟的正式成員。以後,自願用自己的"醫術"參與民族清洗的德國醫生更多,到納粹統治後期,大約有45%的德國醫生參加了納粹黨;10%左右的醫生是党衛軍的成員;三分之二的女護士加入納粹党或其相關組織。然而這些人的結局是什麽呢?二戰結束後的全球審判中,有1000多名醫生(其中350多人曾在集中營或滅絕營參與了"挑選"、死亡注射與活人試驗;600多人參與了"種族衛生"與"無痛死亡")和2000多名護士被宣布爲戰犯,其結果就是用他們自己的生命去償還罪惡。
無論是德國納粹用毒針殺害猶太人,還是日本侵略者用藥物細菌在中國人身上做人體試驗,那畢竟還是戰爭年代人處于極度瘋狂狀態下對异族做的事。然而在當今中國,在這個中共所謂"人權狀况最好"的時代,在這一現代文明的和平年代,中共用毒針、毒藥、精神病院的高墻和電棍對付自己的同族,難道不是對文明與理性、良知最大的淩虐嗎?
"法輪功人權"將繼續關注幷持續揭露中共在這一方面的罪惡,正如揭露它在其它所有方面的罪惡一樣。願全世界有良知者携起手來,在這一歷史的關鍵時刻去做我們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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