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珍二零零一年發真相資料時遭綁架,被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關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當時叫大北監獄);張鳳珍被監獄惡警指使犯人毒打六個多小時致肝破裂,二零零五年出監時她被迫害得很虛弱,出監後不久即全身癱瘓,喪失語言能力。
張鳳珍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明慧網上發表文章,描述了她被迫害的經歷:
「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在發真相資料時被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非法抓捕,在審判時他們讓我坐在被告席,我說被告席應該是江澤民坐,他們看我不坐,就說「那你就站著吧」,接著安排了不替我辯護的律師,非法對我判刑三年半。二零零零年三月,我被關到大北監獄,即現遼寧省女子監獄。
我剛被劫持到入監隊時,三大隊惡警科長果海燕就問我家裏是否還有人修煉,接著就讓我背報告詞,即犯人進辦公室前的一套話,我當時就說:「我沒犯罪,我不是犯人,報告詞我不能背。」
我理直氣壯的話,使果海燕很惱火,她看我背手挺胸抬頭不卑不亢的樣子,說了一句只有流氓才能講的話,接著又用威脅的口氣說:「你背還是不背?」隨後她叫當時的惡警幹事安蕊帶我出去,安蕊叫來盜竊犯山峽,對她嘀咕了幾句後,又說了一句「她有心臟病」就走了。
山峽把我領進了一個裝布匹的倉庫,隨後又進來一名也是盜竊犯叫楊晶,她們開口就問我背不背「報告詞」,得到堅持不背的回答後,她們在惡警的安排縱容下知法犯法,私設公堂,對我進行拳打腳踢,還不過癮,山峽換上膠鞋,爬上布匹垛上,用穿著膠鞋的腳對著我的頭開始踢,踢倒了拽起來接著踢。
後來又進來一個也是盜竊犯叫張盈盈的幫忙,她們三個都是20歲左右,一邊打一邊說:「比你有鋼的見多了,你以為你是誰呀。」她們扒光我的衣服,用電線抽我,並在我衣服和後背上寫滿了誣蔑大法誣蔑師父的話。三個人從下午3點多打到晚上九點多。輪番打了我6個多小時。
我的身體受到嚴重損傷,臉龐青紫,內臟疼痛直不起腰,小便腫的尿尿鑽心地疼,滿嘴都是苦味,喘息都吃力,一喘息全身都疼,晚上睡覺翻不了身,別人碰一下就更是疼得不行。我提出要去醫院檢查,在不被允許送醫檢查、生命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我進行了8、9天的絕食,絕食期間他們使用各種方法讓我進食,哄、勸、騙都不行時,就讓4、5個人一起給我灌食,我不吞咽,結果弄得滿身都是粘糊糊的,幹了以後,衣服硬梆梆,即使用毛巾圍著,脖子上也是一道道的劃傷。
經過8、9天的絕食後,他們才將我送到監獄的所謂醫院進行檢查,結果是肝臟嚴重挫裂,心、肺都不正常,血壓也高,他們為了掩蓋他們的罪行,欺騙我說是肝部有先天腫瘤,哄騙家屬身體不好,不讓家屬接見,更不讓保外就醫,還無理的讓家屬拿了1000多元的醫療費。」
因中共嚴密封鎖迫害消息,張鳳珍被迫害的更多情況不得而知。一位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在發表於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文章中,提到了張鳳珍:
「張鳳珍是個五十多歲的人,初次見到她時被人攙扶著,她步履艱難。晚間休息時被人扶著慢慢的躺下,連翻身的力氣都沒有。看她閉著眼睛的面龐,是那樣的清秀美麗。聽說她被惡警指使的犯人楊晶、張盈盈、山峽(音)打了長達六個小時,到最後她也沒有說放棄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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