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時因為堅持煉法輪功多次被關進勞動教養所、看守所迫害。被關押在勞動教養所、看守所時經常被迫“勞動”生產出口美國等國家或地區的產品,在勞動教養所的時候“勞動”工資是每個月4元人民幣,生產訂單多的時候有過一個月16元人民幣。基本上每天都要從早上“勞動”十幾個小時到晚上。在看守所“勞動”就談不上有工資了,能不被打就不錯了,有一次因為完不成產量,監號裡的十幾個人都被警察挨個點名叫出去打,出監號後要脫光衣服褲子,保持做俯臥撑的姿勢撐在地上,警察在旁邊看著指定的犯人用PVC管抽打,邊打邊問為什麼完不成產量。
來到美國後終於不用擔心因為堅持煉法輪功被關押了,買了件有“法輪大法好”的風雨衣,一看標籤居然是“MADE IN CHINA"的?!既然是“MADE IN CHINA"能不能“出口轉內銷”啊?能不能在大陸穿啊?用手機拍下來給大家看看:
風雨衣背面
風雨衣前面
風雨衣裡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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