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馬太福音》18.15-35)中記載:耶穌經常教育門徒要寬恕他人。有一次,他對門徒們說:“要是你的兄弟得罪了你,你就應當在和他單獨相處時勸說他,指出他的錯誤。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贏得了你的兄弟。但是如果他不聽從,你就應另外帶上一個或兩個人一起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每件事就有了確切的說法。如果他仍然不聽從你們,你就去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都不聽從了,那麼你就把他當作外教人或者是稅吏吧!”
彼得聽了耶穌的話,若有所思,他走上前來,對耶穌說:“主啊,如果我的兄弟得罪了我,我應當饒恕他多少次呢?饒恕他七次總可以了吧!”
耶穌卻認為必須做到無限的寬容、完全的饒恕,因此他回答彼得說:“我對你說,不是直到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如果你的兄弟犯了罪,只要他聽從你的規勸,你就要饒恕他。”
天國好比是一個君王,要和他的臣僕算賬。才要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他一千萬銀子的臣僕來了。因為此人實在拿不出什麼可以償還的東西,君王便下了命令:“把他的妻兒和所有的一切,統統賣了償還欠債。”
這位臣僕馬上在君王面前跪了下來,求情說:“主啊,請饒恕我吧,我所欠的一切,將來一定還清。”
君王看到他苦苦哀求,便動了惻隱之心,把他釋放了,還免除了他的債務。
但是,這位臣僕出去後,遇到他的一個同伴,只欠了他十元銀子,他便狠狠地揪住同伴,掐住同伴的喉嚨,說:“快把你所欠的還給我!”
他的同伴當場跪了下來,哀求說:“請寬容我把,將來我一定會還清的。”
可是這位臣僕卻不肯放過欠債人,竟然把他的同伴下到監獄裡,直到他還清了所欠債務才放出來。
他的所作所為激怒了他的許多同伴,他們實在看不過去,便把此事告訴了那位曾經寬容過他的君王。君王聽說後勃然大怒,把這個臣僕叫了來,對他說:“你這個惡奴才!你當時哀求我,我免除了你的一切債務。難道你就不能像我寬容你那樣,去寬容你的同伴嗎?”
於是,君王下令,把這個臣僕送進監獄,直到他償還了一切債務。
最後,耶穌對門徒們說:“要是你們每個人不是從心裡去寬恕自己的兄弟,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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